為啥車主們寧可把車報廢拿三百,也不把車賣掉拿三千?車主:怕罰


為啥車主們寧可把車報廢拿三百,也不把車賣掉拿三千?車主:怕罰

對於車輛的使用壽命來說,在法律上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根據現在的有關規定中指出,私家車的使用壽命沒有明確的使用年限,但是當車輛的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之後,就會建議車主給車辦理報廢手續,而正常情況下,車輛行駛了40、50萬公里之後,車主就會想著將車“處理”了,而車主往往都會將車開到指定地點將車報廢,而不會把車賣掉。

為啥車主們寧可把車報廢拿三百,也不把車賣掉拿三千?車主:怕罰

對於將車進行報廢處理的做法來說,它們普遍都會被拆成廢鐵進行出售,無論是勞斯萊斯還是五菱宏光,所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樣的,會將車輛的各個零件進行分類回收,按照廢品的價格出售。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車輛的價值基本上就是賣廢鐵的價值,再扣除拆車的人工成本,所以就導致車輛報廢的價格比較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將車賣掉的做法,雖說價格會比較高,但是車主還是會有著一定的用車隱患。

為啥車主們寧可把車報廢拿三百,也不把車賣掉拿三千?車主:怕罰

對於那些臨近報廢而被賣掉的車來說,它們普遍都不會辦理過戶手續,所以從車輛信息上來說,這些車還是和車主綁定在一起的,也就在之後埋下了一定的隱患。對於這些車輛來說,它們有可能會在改裝之後被賣到一些偏遠的地方,如果後面用車的人出現了一些非法的行為的話,根據車輛追查線索還是會查到原車主這裡,甚至有時候可能會將處罰加在原車主身上,這也難怪車主會說:怕罰。

為啥車主們寧可把車報廢拿三百,也不把車賣掉拿三千?車主: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