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借了很多信用卡,還不起,妻兒不知情,妻兒要承擔責任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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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釋》中規定:老公借錢,而老婆連錢的影子都沒看到,大多數情況下卻受牽連?對於一方外債,婚姻法解釋可以歸納為:

1.老公老婆共同簽字=共同還債。

2.老婆事後追認承認=共同還債。

3.老公個人名義借錢為家裡買日常生活用品(買菜買衣服等)=共同還債。

4.老公個人名義借錢做生意=出借人需要舉證用於家庭=出借人如果舉證失敗=老婆不用還債。

所以,您這個問題,就要看你老公借的信用卡的錢究竟是用在哪裡了,如果用在共同生活的話,是要承擔責任的。


毒娃王木木


根據最新出臺的政策解釋,只要是用於共同的開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妻兒不用承擔相關的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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