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成立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和處置領導小組

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作出明確指示批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省政府立即啟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了“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方案,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調查取證工作。目前,各項工作已由應急救援階段轉向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處置階段,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事故督導組的指導下,省政府為進一步細化工作職責,成立了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和蘭州市“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依法依規加快推進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處理及道路交通整治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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