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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摘要)正式发布,川报观察进行转载 :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摘要)

(2018年8月3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二、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

三、强化到村到户到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加大对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持

五、强化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保障

关于

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摘要)

一共有二十九条内容

其中有两条特别指出国土部门的任务和作用

(五)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

加大国土政策倾斜力度,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足额保障,不足部分协同解决。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适时优化深度贫困地区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不足部分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支使用。省级计划指标不足的,报请自然资源部争取追加认定。

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以下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积极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增减挂钩拆旧区,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鼓励优先复垦为高标准农田。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

四、加大对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持

(二十一)加大土地政策支持

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助推脱贫攻坚的潜力。贫困地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审查批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脱贫攻坚期内,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每县每年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600亩,省级贫困县每县每年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50亩

全省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可提前使用30%的节余指标;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占补平衡指标纳入国家统筹,收益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占补平衡后结余部分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流转使用。

优化用地审批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预审和正式用地报批按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办理。对贫困地区陡坡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经审查批准退耕还林还草且需核减耕地保有量的,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检查验收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据实核减贫困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创新土地利用政策,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余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当然

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

生态扶贫、定点帮扶、住房建设

产业扶贫等等方面

也生发着国土部门的扶贫力量,

打赢脱贫攻坚战,一道进入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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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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