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造假,省委書記、省長嚴厲批示

據《遼寧日報》25日報道,生態環境部11月19日晚通報“回頭看”典型案例《遼寧綏中縣政府編造文件虛假整改》後,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求發,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唐一軍就全省加強整改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強調要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增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嚴的精神和實的作風確保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到位。

陳求發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區各部門要舉一反三、引為鏡鑑,切實增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強化責任擔當,杜絕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一刀切”等問題,堅決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

縣政府造假,省委書記、省長嚴厲批示

唐一軍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門務必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壓實責任,落實措施,做實工作,真整實改,緊盯不放,見底見效,確保完成整改落實任務,堅決打好環保督察整改這場硬仗。

縣政府造假,省委書記、省長嚴厲批示

11月23日,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調度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陳求發再次強調,整改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見真章,求實效,堅決杜絕“整而未治、陽奉陰違、禁而不絕”現象再次發生。

近期,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了《遼寧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問責辦法(試行)》,正在研究制定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和考核與獎懲辦法,進一步規範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過程管理,壓實整改工作責任,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政事兒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此前11月19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葫蘆島市綏中縣政府編造文件虛假整改的問題。

早在2017年7月,當時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葫蘆島市綏中濱海經濟區管委會(現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違法將39.6公頃沿海灘塗轉讓給佳兆業公司等3家企業用於房地產開發,綏中縣國土資源部門為其辦理土地使用證。

為此,遼寧省整改方案明確,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研究修改規劃方案,並停止相關項目建設。2018年6月,遼寧省上報整改落實情況稱,綏中縣已暫停規劃執行,佳兆業、宏躍酒店等違規圍填海項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設。

然而2018年7月,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抽查發現,佳兆業秦漢商業街和宏躍酒店項目並未停止建設,違法違規開發活動仍在進行。其中,佳兆業秦漢商業街項目已經基本建成,並具備營業條件;宏躍酒店會議中心建設項目1至8號樓主體已經封頂,正在進行外牆施工。

為此,2018年9月,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葫蘆島市及綏中縣督察整改情況弄虛作假、上報情況嚴重失實等問題。

通報稱,2018年4月,葫蘆島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綏中縣政府提交佳兆業等3家企業督察整改材料。經綏中縣時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縣長提議、時任綏中縣縣長同意,綏中縣政府臨時編造《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佔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綏政發〔2017〕49號),文件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8日,簽發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7日。該文件聲稱“縣及新區國土部門對涉及佔用海域的項目正在辦理手續的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已辦理相關手續、未供地的項目停止供地”。

“這個文件是

臨時編造、偷樑換柱、對應檢查的假文件。”督察組同時稱,在實際整改工作中,綏中縣政府不僅不落實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進違法圍填海項目建設。

“政事兒News”注意到,目前,遼寧省及葫蘆島市紀委監委已對23名領導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葫蘆島市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檢查,綏中縣東戴河新區佳兆業商業街、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等違規建築已拆除完畢。

其中,10月25日,遼寧省委組織部發布消息:免去李樹存的綏中縣委書記職務;免去馬茂勝的綏中縣縣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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