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人在應對徵地拆遷案件時要掌握這些方法!

在徵地拆遷案件中,往往由於被徵收人(被拆遷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對徵地拆遷政策也不是很瞭解,在徵地拆遷訴訟中常常處於不利地位。下面韓峰律師為各位被拆遷人介紹在徵地拆遷案件中應該多加留意的注意事項,希望能給您提供一些幫助。

被拆遷人在應對徵地拆遷案件時要掌握這些方法!

徵地拆遷案件中的應對注意事項:

一、要有“證據意識”,注意蒐集和保存有力證據

證據對於依法維權至關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證據是勝訴的保證,也會使自己在談判中處於有利的位置。“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司法活動的基本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由於舉不出證據,導致不利後果。

在整個徵收過程中,被徵地、拆遷戶應該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夠證明實施的相關證據,包括雙方簽訂的一些協議,有時還可以採取錄音、錄像、照相、公證的方式收集證據。對於如何判斷證據的有效性,取得有效的證據,有時需要專業律師的指導和幫助,但自己必須要有“證據意識”。如果沒有事先的準備,一旦發生糾紛,就可能面臨不利的結果。

被拆遷人在應對徵地拆遷案件時要掌握這些方法!

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程序往往是收集維權證據的第一步

目前信息公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對信息公開的主體、範圍、時間等都作了明確得規定。

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地一般應由省級政府批准,想知道徵地是否合法,應首先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徵地批文的信息公開,如果沒有批文,那徵收肯定違法。通過信息公開程序,往往可以找到徵地拆遷過程中的違法點,通過此程序所獲取的證據材料,可以有針對性的提起復議或者訴訟程序,依法維權。

對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而言,根據新的《條例》規定,首先應由區縣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對於是否存在“徵收決定”,是否依法公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這些都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來了解。

如果有關部門不依法進行信息公開,可以根據《行政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規定》,對其不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被拆遷人在應對徵地拆遷案件時要掌握這些方法!

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中需要收集的證據類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住宅、辦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築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於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包括親屬關係證明、繼承權公證書、放棄權利聲明等);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被拆遷人在應對徵地拆遷案件時要掌握這些方法!

四、農民在土地維權中應採取的對策

面對非法徵地拆遷,農民在維權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辦事,以免遭到地方政府的陷害。另外,徵地拆遷補償安置不合理,不要輕易簽字,農民擁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權和所有權,地方政府、開發商的非法佔地施工行為,應當受到法律制裁。

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過程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被拆遷入和作為土地被徵收人的農民由於在與政府及開發商的博弈中處於弱勢地位,一定要注重證據的收集和維權的策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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