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供熱補貼申報工作啟動 六類人群可申報

東北網11月7日訊(記者 陳顯春)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9城區供熱辦獲悉,2018至2019供熱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六種人”供熱補貼申報工作陸續開始辦理。

據悉,2018至2019供熱年度供熱保障對象(含9城區)及補貼資金標準繼續按照哈住房發〔2013〕30號文件執行。供熱保障對象應當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應當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熱、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繳納熱費的住房或使用電熱膜採暖,熱保補貼的房屋性質應當是非營業性居民住宅。熱保使用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低於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按實際住房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就其本人在哈市區內居住的一處住房給予補貼。

各供熱單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熱補貼的用戶墊付熱費。各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審核熱費補貼人員資格,嚴格執行補貼人員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各區供熱主管部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居民對轄區內供熱單位要求享受供熱補貼用戶墊付熱費等的投訴,並責令供熱單位及時糾正。

記者從哈市9城區供熱辦瞭解到,今年的供熱保障對象補貼資金審核、發放事權首次下放到區裡,各區供熱辦將根據各區的具體情況通知轄區的供熱單位何時開始辦理熱費補貼的“六種人”認定。居民多留意單元門上的相關貼通知或者關注供熱單位的微信公眾號平臺,查看相關通知。目前,松北區供熱辦已要求轄區供熱單位受理熱費補貼的“六種人”申報,哈投供熱公司、威立雅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也在微信公眾號發出相關通知。

可享受熱費補貼的“六種人”: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

3.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市、區屬企業失業救濟對象;

4.單位關停破產等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

5.市、區屬國有困難福利企業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殘疾職工;

6.家庭成員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市、區屬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託社會保險機構發放採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依據哈政發[2010]2號文件,2010年2月10日以後實施破產的國有企業必須預留退休人員熱費,無預留熱費的,其補貼資金由企業所屬同級財政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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