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茅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这本书究竟有何魅力,畅销20年

今天咱们要说的是小说《尘埃落定》。《尘埃落定》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就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这使得当时41岁的藏族作家阿来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茅盾文学奖得主。2003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后也大受欢迎,获得了当年的电视剧金鹰奖。这本书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够一出版就迅速获得读者的喜爱,并且在出版20年后的今天,仍然能够占据畅销书排行榜的前列呢?我想,这绝不仅仅是题材猎奇和故事好看这样的理由就可以解答的。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权威的评价,茅盾文学奖的评语是怎么说的,颁奖词中这样评价《尘埃落定》,说它“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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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文化意蕴”容易理解,小说写的是西藏最后一个土司家族覆灭的故事,这种藏族的文化意蕴自然贯穿在整部小说的字里行间之中;但是“魔幻色彩”这个评语,就需要你耐心听我慢慢讲解了。魔幻色彩的直接来源是故事的叙述者、主人公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在傻子的世界里,逻辑并不重要,所以他的叙述往往模糊了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让故事散发出魔幻的气息。阿来为什么选择用傻子的眼睛看世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书名“尘埃落定”这四个字里。这部小说讲的不是尘埃落定之后的故事,而是尘埃落定之前的故事,也就是说,在历史已经给出剧透的前提下,还原一种已灭亡的制度以及它灭亡的过程。这种带有史诗性质的小说往往沉重而苦涩,所以阿来就找到傻子这个非常巧妙的叙述角度,用历史亲历者的口吻来讲述这段故事。傻子的眼睛自带删繁就简的滤镜,经过傻子一叙述,事情不仅不让人感到头绪繁多,反而还被他讲得节奏明朗,语言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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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就跟着傻子的眼睛看一看,这片土地上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

故事发生的时间是20世纪上半叶,地点在汉藏交界的四川阿坝地区,这片土地由十八位藏族土司共同管理。所谓土司,就是从元朝开始,朝廷任命的地方官。他们在辖区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自己的官寨、专门的行刑人、书记官,有听命于自己的活佛和喇嘛,还有支忠诚于自己的军队。同时,辖区内所有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农奴全部都归土司所有,土司掌握着农奴的生杀大权——在一定程度上,土司在自己的领地上几乎和皇帝差不多。

在阿坝地区,最大、最有权势的土司,就是傻子的爸爸麦其土司。麦其土司领土的地理位置非常尴尬,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它位于交界处,被各方势力团团包围住,在任何一个方向上都找不到地理上的突破口。站在麦其土司的领地上往西边看,位于青藏高原上的拉萨才是藏族真正的权力中心;往东边看,国民党与共产党正在激烈的战争之中,两方势力的和平使者与暴力军队,总计四股力量都先后来到过这里;甚至,还有从英国远道而来的传教士,漂洋过海、骑着驴子来这里传教。麦其土司的政治地位呢,就更加尴尬了。小说的一开头写到,麦其土司和邻居汪波土司产生了矛盾,于是麦其土司就带着五品官印去中华民国四川省军政府告状去了。这听上去令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们前面说过,麦其土司的领土和权力都是清朝的皇帝给的,五品官印也是皇帝发的,但故事发生的时候,已经是国民政府当政的年代了,所以他只好去军政府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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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片封闭的地域,遭遇几股不同力量的共同作用力,而这几种力量又不能够融合,巨大的裂变势必即将发生。在我们普通人的眼中看来,这种局势简直是一团乱麻千头万绪,该从何讲起呢?我们把互相穿插的情节拆开来看,分成两个部分来分别讲:第一个部分讲麦其土司家族的内部纷争,第二个部分讲麦其土司与其他土司、与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外部纷争。注意,我们是跟着傻子的眼睛来看的,这一点请你始终记得。

麦其家族的内部矛盾来自三个男人:土司本人、土司的大儿子,以及土司的二儿子,也就是傻子本人。这像是一个权力的三角形,三个人之间彼此制衡,并且相爱相杀。

傻子的父亲是人人敬仰的麦其土司。傻子的哥哥,是土司和第一位已故的藏族太太的孩子,他机智聪明、勇武能干。13岁的傻子是土司与第二位汉族太太的孩子,既不机智聪明,也不勇武能干。小说里这样描写傻子,说他出生一个月的时候还不会笑,两个月时没法用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而且只他要一咧嘴,就会有一滩口水从嘴角掉下来。而长大之后的傻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经常会表现出非常怪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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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先从傻子和哥哥的关系说起吧。与一般的土司家族兄弟相残不同,麦其家的兄弟之间感情非常深厚,但是这一切有一个不可动摇的先决条件,那就是弟弟是个傻子。人人都知道傻子绝没可能成为土司的继承人,哥哥才会对他无比疼爱并且毫无戒心。所以说,这份兄长的疼爱并不是给予“弟弟”的,而是给予“傻弟弟”的。

但是这一切逐渐发生了变化。每一次在麦其土司家族面临重大决策的时候,傻子总是会出一些奇怪的主意,但巧合的是,最后的事实总是证明傻子的意见正确无比。有多巧合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有一年春耕的时候,所有的农奴都在等待麦其土司决定今年该种什么粮食,于是麦其土司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询问他们的意见。大儿子说应该种值钱的罂粟,但是傻儿子却随口说应该种普通的麦子。那么结果最终如何呢?等到秋天的时候,麦其土司家的粮食大丰收,而其他土司却陷入了严重的饥荒。这一局,傻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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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两个儿子受父亲之命分别去南方和北方的边境镇守粮仓。聪明的哥哥在南方边境将粮仓建成坚固的堡垒,可是却被周围的土司偷袭,最终节节败退。傻子弟弟一时脑热,下令将北方边境的粮仓建成一个开放式的形状,然后以十倍高价贩卖粮食,谁知竟吸引了许多往来商贩来这里进行自由贸易,甚至在周围逐渐形成了一个边境市场,这为麦其家族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这一局,傻子又胜。

在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歪打正着之下,傻子居然逐渐成为了麦其土司继承人的有力争夺者。哥哥对傻子的爱慢慢冷却了,取而代之的是嫉妒和憎恨,他甚至歇斯底里地质问傻子,问他“你到底是不是在装傻”。

如果说兄弟之间的纷争来自对土司宝座的争夺,那么老土司与两个儿子之间又能有什么纷争呢?

聪明能干的大儿子一方面虽然是老土司的希望,但另一方面也是老土司的威胁。因为一个新的英雄诞生,必定意味着另一个英雄的老去。麦其老土司在小说中可不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老人家,可以说是人老心不老。对外,他不断挑起与周围土司的战争,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对内,他也毫不心软,为了霸占手下人美貌的妻子,不惜残忍地陷害并杀害自己最忠心的下属。野心勃勃的老土司对于传位这件事情当然也是十分不甘心的,不甘心到什么程度呢?在不得不宣布让位给大儿子之后,他突然就病倒了。而且讽刺的是,后来大儿子被仇人杀害,他也并没有表现出多少丧子之痛,反而突然大病痊愈、精神焕发,就像是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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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死后,传位给小儿子是老土司唯一的选择,但是他却执意把小儿子留在遥远的北方边境,迟迟不提传位的事情。聪明的大儿子直到死也没能明白父亲对自己的敌意,而傻子却早已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在哥哥的葬礼上,傻子看着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他的头像雪山一样白,脸却被火化儿子遗体的火光映得红红的。”

到这里,我们一起回过头来认真地审视一下傻子这个人:傻子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懂,但是却主张种麦子以保障粮食供给,还能够用贸易来代替战争,这绝对是充满智慧的决策,他思想的先进性甚至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他对于父子手足之情的认识也极为清醒,哥哥对自己既疼爱又猜忌,父亲对哥哥既器重又憎恨,他轻轻一挥手就将披在亲情之上的遮羞衣抖落,让它的本质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从他做的事情来看,傻子好像比大多数人都聪明多了,所以不仅傻子的爸爸和哥哥怀疑他在装傻,甚至连读者也会怀疑他是真傻还是假傻。这不是一个按照常识可以解释的人物形象,“一个聪明的傻子”,这在语义上本身就是矛盾的。在小说中,除了魔幻这个词,好像真没有什么更合理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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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聪明的傻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其实他的聪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能够看到本质,二是他承认事情的本质。在文明人的世界里,正是由于文明的遮蔽,所谓的聪明人有的时候会看不到事情的本质。比如说,傻子的哥哥就被罂粟代表的金钱吸引,忘记了粮食的高贵。还有的时候,虽然聪明人看到了事情的本质,但是假装看不出来。比如在血浓于水的亲情外衣下,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羞于承认。不过,这一切固有的禁忌在傻子这里都不成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他有胆量去挖掘真相,而且不会畏惧真相。

我们前面说过,《尘埃落定》具有很强的史诗性质,而但凡具有史诗性质的小说都很少会使用第一人称,因为面对众多的的政治集团和复杂的人物关系,上帝视角才是最好的写作角度。作者阿来选择傻子视角其实是一件给自己创造难题的事情,不过,恰恰也是傻子视角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因为史诗往往必须是理性的,而且还得承担起官方言论的重责,但是傻子却有特权讲述自己眼中被意象化与情感化的历史,没有人会深究他口中的历史是不是足够官方与标准。因为如果要按照官方言论的腔调来讲述土司制度的消亡,那么这部小说必定会比现在沉重得多。阿来并不想写一部像编年史那样有序的史书,更不想对官方历史价值观念做亦步亦趋的阐释,所以选择了一个看似愚蠢的人,让他来打扰乱这一切秩序。小说里用这样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而这里的基本事实就是,即使没有日后国民党军队与共产党军队的先后到来,由于麦其土司家族内部父子兄弟争权夺利,内部的矛盾激化也让它离灭亡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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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内部的故事之后,我们再来说说外部发生了什么。茅盾文学奖评语中的魔幻色彩这个词,其实在麦其家族内部矛盾这条线索上还是可以用逻辑解释通的,但是下面关于外部矛盾中的魔幻色彩,就要开始解释不通了。

我们前面讲到,麦其家族的内部矛盾由老土司、大儿子、二儿子三个男人组成,外部矛盾由聚集在麦其家领地上的各路人马组成。各方势力纷繁复杂,但是在傻子的眼中,他只用一件道具就将他们都串联了起来,那就是罂粟。“尘埃落定”这个成语在英语中有个对应的谚语,叫 the dust selltles,翻译起来天衣无缝,但是著名翻译家葛浩文夫妇在他们的译著中却没有选用这个谚语,反而将书名翻译为 Red Poppies,意为“红罂粟”。这个翻译其实很有意味,因为红罂粟正是撬动小说情节向前发展的关键。即使没有红罂粟,土司的灭亡也已经是必然,但是红罂粟是一剂很猛的催化剂,十八位土司领地上的剧烈动荡都要从这朵神奇的红色花朵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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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红色花朵是南京国民政府的一位黄特派员带来的。他远道而来,不仅专门为麦其土司家族带来了先进的枪支和现代军队管理方法,也带来了罂粟种子。在黄特派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自己的领地上播种了成片的罂粟,等到果实长出,刮下浆液,炼成鸦片,赚取了前所未有的惊人财富。这个时候,小说开头和麦其土司产生过矛盾的汪波土司又来了,他为了取得罂粟的种子与麦其土司展开了激战。麦其家的傻儿子还给这场战争起了一个非常诗意的名字,叫罂粟花战争。

注意,魔幻的地方马上就要出现了。书里对这场罂粟花战争的描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简直是匪夷所思。尽管双方已经拥有了像机关枪这样的现代化武器,但是他们主要的作战方式居然还是依靠巫术。两个土司分别召集大量的神巫聚集在边界上,对敌人施法。喇嘛们手持宝剑,大汗淋漓,做出夸张的动作。斗法的结果是,麦其家的喇嘛用巫术将大块的黑色乌云化解成为轻柔的白云,将原本要砸下的冰雹融化为雨水,同时,还通过巫术让汪波土司的领地下了一场鸡蛋大的冰雹,毁掉了他们所有的庄稼。我们都知道,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但是情节发展必须要符合逻辑,这场罂粟花战争分明不合逻辑,但是作者却偏偏能够自圆其说,为什么呢?还是因为叙述者是个傻子。在傻子的眼睛里,逻辑这件事情没有那么重要,而且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也不用那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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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罂粟花战争以麦其土司大获全胜告终,但是其他的土司却用偷的方式获得了种子,很快,所有的土地上都种上了红色罂粟花,以至于没人再种粮食。下面的故事就和我们前面讲的衔接起来了,麦其土司粮食大丰收,而其他土司全部陷入了严重的饥荒。

这时候,另外两个重要的土司家族出场了,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分别找傻子来借粮食。茸贡土司是十八土司里唯一的女土司,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叫塔娜。傻子被塔娜的容貌倾倒,白白送了许多的粮食给她们。但拉雪巴土司的运气就没这么好了,他在傻子这里碰了钉子,没借到粮食。傻子的所作所为看起来是被女人冲昏了头脑,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又出人意料了:拉雪巴土司在路上抢劫了茸贡土司的粮食,一方面这使得茸贡土司只得来投靠麦其家,并且同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傻子,这样一来傻子就成为了茸贡土司的合法继承人;另一方面,这也给了麦其家攻打拉雪巴土司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借口。故事讲到这里,光用好运气已经越来越难解释傻子的遭遇了,所有人都坚信是傻子故意设下了圈套,让两个土司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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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司们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就在土司们打成一锅粥的时候,汉人们悄悄到来了。先是国民党的军队,国民党军队溃败而逃之后,解放军的汽车和大炮又轰轰而来。我们前面提到,整个故事都是用傻子的视角讲的,傻子不可能理解政党这个复杂概念,所以作者再次删繁就简,用颜色来区分。在傻子的眼睛里,有这么四种人:红色汉人、红色藏人、白色汉人、白色藏人。红色汉人指的是共产党,而白色汉人指的是国民党。

茸贡土司准备跟共产党打仗,拉雪巴土司准备投降,汪波土司最有意思,他不知道共产党是什么,所以他做了这么一个决定:如果麦其土司抵抗共产党的话他就投降,如果麦其土司投降的话他就反抗。傻子很快说出了神预言,他说自己感到将来的世上不仅没有了麦其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而且他还说,土司官寨倒塌时会腾起大片的尘埃,等到尘埃落定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解放军的大炮就轰炸了麦其家的官寨,留守在寨中的土司与夫人双双去世,历史上的土司制度非常匆忙地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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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里,傻子这样评价自己,他说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个傻子,但也不是聪明人,只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走了一遭。傻子出生的年代很关键,死亡的年代更关键,他短暂的一生就是存续了几百年的土司制度从开始动摇到轰然倒塌的几十年。作为一个小说人物,傻子是最后一个土司的最后一个儿子,他的一生带有为土司制度画上句号的使命。小说里说:“先是国家强大时,分封了许多的土司,后来国家再次强大,就要消灭土司了。”作为小说的叙述者,傻子也有责任向大家解释自己的家族为何灭亡,当国家积贫积弱的时候,可能需要使用土司制度这种怀柔政策来安定边疆,但是当国家的力量足以管制边疆的时候,土司们的末日也就来了。

傻子仿佛能够读懂读者内心的疑问,他在小说的最后自问自答说:“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也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到这里,我们得到了最官方的说明,那就是小说中主角的亲口认证:为了让他既能置身其中又能超然物外,作者才让他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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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部小说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阿来的父亲曾经是藏族最后一个土司家族的马帮队队长,他从父辈那里获得了丰富的真实素材。但是阿来非常反对给《尘埃落定》贴上“藏族文学”的标签 ,他把自己称为一个“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作家”。故事虽然发生在藏族人的身上,但是爱与恨、生与死,这是全世界各民族共同拥有的,并不是哪个民族的专利。也许今天听故事的你也并不是藏族人,但是却能够完全地理解小说中的喜怒哀乐、生与死的痛苦,这就是跨民族的共性,也是《尘埃落定》这部小说非凡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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