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辅警没有执法权?《人民警察法》赋予了每位辅警应有的权利

每个辅警都应记住国家法律赋予了你配合人民警察执法应有的权利

【记录者视线综合整理】
谁说辅警没有执法权?《人民警察法》赋予了每位辅警应有的权利

以质疑执法权方式抗法也是一线交通执法最常遇到的“以法抗法”形式之一。与以索要执法证方式抗法相比,该抗法行为的迷惑性更强。

在现场执法层面,最容易引发执法尴尬或舆论炒作的就是辅警的执法权问题。

事实上,关于辅警执法权问题,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现实层面,都不应再是值得争议的问题。

因为: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依据这条人民警察法,辅警协助人民警察执法的行为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取得显著成绩的,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那么在遭遇以质疑辅警执法权方式抗法的警情时,辅警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处置和防范风险呢?

第一、你要当场告知辅警辅助执法的法律依据,警告其停止阻挠,要求其予以配合。但在告知过程中,为防止陷入对方预设的语言陷阱,应避免使用“执法”二字具体可直接提出协助警察执法的要求,如促请执法对象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等。

第二、务必牢记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牢牢背下这七十二个字,遇到抗法阻碍行为时当场背诵告知:“我是辅警,我是合法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所以请你配合我协助警察执法”。

第三、不配合辅警执法工作,需要民警制止的,民警要果断介入制止。

第四、当民警采取徒手控制、或遭遇危险等情况时,辅警一定要果断上前支援,取得显著的成绩和获得表彰是在需要兄弟支援的时候果断支援,不是拿着手机呆呆站在兄弟身后!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共和国辅警,同样也是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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