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18號線招標引市民關注 成都軌交集團“自查自糾”遭疑

地铁18号线招标引市民关注 成都轨交集团“自查自纠”遭疑

作為國內第一條在建設計運行時速為140km/h的地鐵線路,成都地鐵18號線自開工建設以來就受到當地市民極大關注。

不過關於成都地鐵18號線招標內幕的舉報,也引發了部分成都市民對項目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的擔憂。《中國經營報》記者曾對項目招標情況進行關注(詳見10月22日《中國電建成都地鐵項目物資招標疑雲》)。

近日,一位成都市民在關注到上述報道後,向成都市長郵箱詢問招標情況,並建議“請不要搞低價競標暗箱操作,而且要加強重視和管理此類問題,以免重蹈‘西安奧凱電纜事件’的覆轍”。投訴建議很快被批轉給項目管理方成都軌道交通集團,要求限期給予答覆。據上述市民介紹,成都軌道交通集團在調查處理後回覆稱,不存在違法招標的情況,但並未提供調查過程和相關依據。

地铁18号线招标引市民关注 成都轨交集团“自查自纠”遭疑

(市民吳先生向成都市長郵箱提交的投訴建議)

據瞭解,成都地鐵18號線是由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電建”)和成都軌道交通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的成都中電建瑞川軌道交通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建瑞川公司”)負責招標建設和管理運營。這一結論讓上述市民打消了對招標內幕和工程質量的部分擔憂,但讓他不解的是,成都軌道交通集團作為項目的管理方和項目建設主體中電建瑞川公司的兩大股東之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自己調查旗下的子公司,調查結論是否具有公信力?對於調查結果和相關依據等問題,成都軌道交通集團黨群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將相關情況彙報領導並瞭解情況後再做答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獲進一步回覆。記者撥打中國電建新聞中心一位孫姓主任的電話,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物資招標遭疑

據瞭解,作為連接成都火車南站和天府國際新機場、空港新城的交通大動脈,成都地鐵18號線總投資超過300億元,正線全長約58.6km。項目具體由中電建瑞川公司負責建設和運營,中國電建持有中電建瑞川公司70%的股權,即中電建瑞川公司是中國電建的控股子公司。

2017年1月7日,中國電建發佈公告稱,公司中標成都軌道交通18號線工程,項目採用PPP模式進行投資建設,總投資額約336.24億元,項目特許經營期為26年,其中建設期為4年,運營期為22年,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無償移交政府。

網上公開舉報信息指出,成都地鐵18號線物資招標亂象叢生,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安全隱患重重,並懷疑在物資招標過程中存在違規招標、買標賣標的嫌疑。例如,舉報材料稱,中標鋼彈簧浮置板的廠家北京道爾道振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涉及多起法律訴訟,嚴重不符合招標要求,卻作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在成都地鐵市場逢招必中。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得的多份舉報材料稱,以中國電建主導的成都軌道交通18號線在扣件、軌枕、鋼軌、岔道、鋼彈簧浮置板等物資招標過程中存在擅自更改設計方案、變更設計材料、降低招標要求等涉嫌違規操作的行為,以實現其指定物資供應商中標的目的。

報道稱,成都地鐵18號線物資招標過程還有待相關部門撥雲見日。據知情人士反映,根據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成文於7月11日、7月12日和8月2日的會議紀要顯示,在以中國電建為主體的招標過程中,更改掛網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對招標人資格的要求存在“明升暗降”“按需定製”的嫌疑。

“物資供應招標文件出現兩次掛網公示的原因在於,第一次是中國電建未經成都軌道交通集團審核、允許私自降低業績、技術要求而被責令撤回,但即使調整後的第二次所掛網的招標文件與招標要求仍有較大差距。”

上述人士表示。

以軌枕招標為例,第一次掛網公示的招標文件要求為“國內城市軌道交通兩條業績”,第二次掛網變為“類似國內軌道交通三條業績”,儘管業績要求由二條變為三條,但據業內人士介紹,“軌道交通”涵蓋了普通鐵路、城際鐵路、高鐵和有軌電車等多種類型,而“城市軌道交通”則主要指市內的地鐵、有軌電車和磁懸浮等項目,前者涵蓋的範圍更加廣泛,同時“類似”概念模糊,表面上看招標標準提高了,但實際上存在給擬中標企業放寬業績條件的嫌疑。

記者對比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成文於8月2日和7月12日的招標結果複審會紀要(軌道集團建紀要【2018】90號、82號)發現,在第一次評標中,廣西三維鐵路軌道製造有限公司和成鐵德陽軌道有限公司由於僅符合1個業績要求,與“國內城市軌道交通供貨業績須具有近5年已開通運營3個項目及以上的使用業績且評價良好”的投標人資格要求不符,而被認定“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但第二次招標掛網文件的要求經修改後,兩家公司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並順利中標。

在扣件、鋼軌、岔道、鋼彈簧浮置板招標中也存在類似降低投標人資質要求的情況。以扣件為例,在第一次招標掛網文件中,包件投標人必須滿足“集成製造的扣件系統或部件至少具有2項CRCC認證”的要求,供貨中非自主生產的塑料、橡膠製品“須至少具有1項CRCC認證”,而第二次掛網的招標文件中則分別降為1項CRCC認證和無要求。

巧合的是,在招標條件降低後,原本被認定“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洛陽雙瑞橡膠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供了CRCC認證證書後,滿足了“須至少具有1項CRCC認證”的招標要求併成功中標。

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面對採訪,成都軌道交通集團和中電建瑞川公司對於網上關於招標內幕的舉報和招標過程中存在的疑問相互推諉,均未正面回覆。

其中,成都軌道交通集團黨群宣傳部一位朱姓負責人在向集團領導彙報後給出答覆稱,根據四川省發改委【2018】302號文,成都軌道交通18號線一二期工程的項目法人和招標主體都是中電建瑞川公司,招標過程由他們主導並且對招標結果負責,涉及到招標過程的問題需要中電建瑞川公司給出解釋。

中電建瑞川公司工作人員則在向領導彙報後給出答覆稱,公司上級是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接受採訪必須要他們給公司事先下發允許接受採訪的公函或書面通知。

對於中電建瑞川公司給出的這一說法,上述朱姓負責人表示,“由於成都軌道交通18號線屬於PPP項目,在成都軌道交通集團和中國電建合資成立的項目公司中,我們只是小股東,和中電建瑞川公司也不屬於上下級關係,中國電建才是大股東,所以我們沒有權利發函要求中電建瑞川公司接受採訪。”

事實上,2017年爆出的西安地鐵“奧凱問題電纜事件”早已為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敲響了警鐘。

隨著調查的深入,奧凱電纜公司存在先通過低價競標的方式獲取大量訂單,再為了獲利而偷工減料的問題。奧凱電纜公司負責人王志偉事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公司在西安地鐵3號線的招標中,採用低價競標的方式擊退了其他6家企業而最終獲得了訂單。

除西安外,奧凱問題電纜同樣進入了成都軌道交通市場。根據成都軌道交通集團2017年3月21日對外發布的公告,通過排查,目前已運營的3號線一期、在建的4號線二期和7號線部分400V低壓供電標段採用了奧凱電纜;還未開始安裝電纜的1號線三期、有軌電車蓉2號線部分項目計劃使用該品牌電纜,暫未供貨。

對於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亂象,中國政府採購招標網曾撰文指出,在採購執行中損害採購人和供應商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高價採購”、“黑心採購”、“虛假採購”、“不透明採購”、“走形勢採購”現象突出,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

據瞭解,國家相關部門和地方住建、交通監管部門也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加強依法監督,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例如,多地下發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就明確指出,要堅決糾正個別招標投標監管機構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政企不分,越權代辦的現象;嚴厲查處洩露標底、串通投標和圍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有不願具名在建築工程施工領域專家表示,成都地鐵18號線作為成都“東進”戰略的重要加速器和成都市民未來往返天府新機場和主城區的重大市政基礎設施,要避免招標內幕和亂象的發生,需要嚴格監管招投標過程。除成都軌道交通集團自查自糾外,有外部紀檢監管力量和第三方機構的介入,或許才能得出更多公正、令人信服的調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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