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蔘、別墅、重金,錯誤攀比,讓這位山東副局長鑽進人生死衚衕

原標題:錯誤攀比,讓他鑽進人生死衚衕

山東煙臺鐵路建設管理局原副局長王林亭犯受賄罪被判刑

常洪波 連群峰


海參、別墅、重金,錯誤攀比,讓這位山東副局長鑽進人生死衚衕

庭審現場


王林亭曾任山東省海陽市行村鎮鎮長、黨委書記,海陽市旅遊度假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煙臺市鐵路建設管理局副局長。日前,經山東省棲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棲霞市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王林亭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十個月。

王林亭犯罪源於他錯誤攀比:他與從前的崗位比權力大小,與同級提拔快的同志比職務高低,與圍在身邊的老闆比財富多少——這種比法,讓他鑽進了人生的死衚衕。

職務調離後收受別墅

王林亭參加工作之初,幹勁十足,用他自己的話說:“滿腦子沒有雜念,一心撲在工作上,對家對老人顧不上,也覺得是一種幸福。”然而隨著職務的提升,私慾漸漸在王林亭的心裡躍動。任鄉鎮黨委書記的最後幾年,他用在學習工作上的時間少了,常動心思琢磨如何利用手裡的權力做生意賺錢。

2002年3月,王林亭以親戚名義出資,與人合夥購買了一臺工程自卸車。他利用職務便利承攬工程,合夥人負責施工,2004年春節前至2012年5月,分4次提取工程利潤共計人民幣80萬元,用於家庭購買房屋、車輛等支出。

從海陽市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調任煙臺市地方鐵路籌建辦副主任,原本正常的崗位調整,在王林亭看來,卻是從“說一不二”的一把手調成了二級事業單位的副職,心裡多少有些失落。“自認為政治生命就這樣了,不可能再獲提拔了”。尤其是他看到同期幹工作的同志比他提拔快的時候,失落感進一步加劇,感到自己“失去優越感,落後了”。

“當看到大城市的燈紅酒綠和自己的生活環境,感到差異很大,特別是女兒在北京還沒有房子,心裡就不平衡。”“憑什麼我就比別人掙得少,憑能力憑貢獻我都不比別人差,生活條件卻比別人差得比較大。”王林亭越想,就越覺得自己吃虧。

2011年5月,王林亭週末回海陽期間,海陽一家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送給他一套價值70餘萬元的聯排別墅,一共三層,面積是200多平方米,他簡單客氣一下,就把這套房子收下了。王某之所以送王林亭別墅,是因為王林亭在擔任海陽市旅遊度假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為王某的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酒店、小區等地產項目提供過不少幫助和照顧。2009年,王林亭調離了,但他對曾經幫助的公司並沒有忘記,經常利用週末休息回去看看他們,一起喝喝茶聊聊天。於是,當別人送別墅時,他坦然收下了。

借他人之手收重金

王林亭受賄款項中,有一筆大額賄款為99萬元人民幣,這是威海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某送給他的。這筆款項的奇怪之處在於,錢是王林亭找他人代收的。

盧某是海陽本地人,以前在海陽市某村幹過村支部書記,後來下海經商,在威海市和海陽市從事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項目。王林亭和盧某認識的時間比較早,當時交情不深。1998年左右,王林亭在海陽市行村鎮任黨委書記期間,行村鎮每年都要搞清淤工程,當時社會上挖掘機比較少。經朋友介紹得知盧某在威海搞工程,手裡有挖掘機,王林亭就聯繫盧某來行村鎮做清淤工程。從這個時候開始,王林亭和盧某的交往多了。2002年以後,王林亭在海陽市旅遊度假區任管委會主任、工委書記,盧某陸續在旅遊度假區搞了幾個工程項目。在王林亭的幫助和照顧下,盧某公司的項目進展很順利,掙了不少錢。2009年左右,王林亭離開海陽到煙臺任職後,有時候週末放假也會回海陽。有一次,盧某約王林亭到他的酒店大廳喝茶。盧某對王林亭說:“王書記,你之前幫我不少忙,等我有錢了給你200萬元,你看行不行?”對此,王林亭一口答應,並說了一些感謝的話。

2012年3月的一天,盧某打電話告訴王林亭,自己的銀行貸款批下來了,手裡有錢了,打算送給他100萬元,問怎麼把這100萬元錢給他。100萬元錢不是正當的錢,盧某和王林亭都怕這100萬元錢被別人發現。後來,盧某對王林亭說:“曲某在我這裡幹過活,我把錢以工程款的名義打給他,別人肯定不會懷疑,然後你再向曲某要,你看行不行?”王林亭說:“行。”

曲某早年在海陽鄉鎮幹過臨時工,王林亭和曲某在鄉鎮的時候就認識。2009年至今,曲某曾在王林亭的介紹幫助下,在海陽市承攬了不少裝修工程,掙了不少錢。曲某一直對王林亭心存感激,所以王林亭讓他代收99萬元時,曲某滿口答應,並表示絕不會在外面亂說。過了不長時間,曲某說錢收到了。之後,曲某問這99萬元怎麼辦,王林亭說:“先把錢放在你那裡,你生意缺錢的話就拿這些錢週轉。”就這樣,“反正不在我名下”的幼稚想法,成了王林亭內心中違紀違法的“擋箭牌”。他自認為高明的手段是,把自己撇清,不直接經手,通過控制人來控制錢。

付了錢的海參一直沒拿

張某是一家評估公司的負責人,也是王林亭的老熟人。2009年,王林亭到煙臺市鐵路建設管理局任副局長。張某主動上門拜訪,告訴王林亭他在煙臺一家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任總經理(這家公司是股份制,具有評估資質)。故人相見,很快就熟悉了。2012年左右,煙臺龍煙鐵路準備動工需要徵遷評估,王林亭是龍煙鐵路項目的分管領導,張某特別想承攬龍煙鐵路項目的一些評估工程。雖然有一些招投標程序,但在王林亭的關照下,張某所在的評估公司順利地承攬到了龍煙鐵路的拆遷評估工作。

雖然是熟人,但幫忙絕不是白幫的。2013年12月的一天,王林亭和張某在一家酒樓吃飯。飯菜還沒上桌的時候,王林亭跟張某說:“張總,你看我們經常來這個飯店吃飯,你去辦張儲值卡吧,以後吃飯能方便些。”張某心領神會,當時就答應了。第二天,張某將一張價值5萬元的酒樓消費卡送到王林亭的辦公室。

2014年12月的一天,王林亭帶張某到一個海產品養殖戶的公司裡吃飯。吃飯的時候,王林亭把張某叫到一邊說:“張總,你給這家養殖戶打點錢,以後我也買點海參補補。”經過商議,第二天張某給這家養殖戶轉了10萬元錢,供王林亭從這家養殖戶拿海參吃。然而,10萬元錢付了,截至案件審結海參都一直沒拿。是何原因呢?原來,煙臺市鐵路建設管理局原領導顧某因為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張某也被檢察機關通知配合調查。王林亭心裡比較害怕,擔心張某將購買海參的事透露出去,就一直沒有去養殖戶那裡取海參。

此後,王林亭害怕組織查到自己,經常整晚整晚睡不著,盤算著怎麼樣能順利矇混過關。2016年8月,王林亭向組織遞交了辭職申請,天真地幻想著辭職以後自己就不在組織監督的名單之列了,得到的東西慢慢拿回去,組織也不會注意。不得不說,正是自作聰明、心存僥倖,使得王林亭安心地陷入自欺欺人的困局,固守著一廂情願的錯誤認知,編織著名利雙收的黃粱美夢。

2018年1月,王林亭因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被山東省煙臺市監察委員會留置。6月,棲霞市檢察院依法對王林亭受賄案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林亭有期徒刑三年零十個月。


轉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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