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

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對於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沒有落實到位的省份,教育部將定期開展督查,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達標。

《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均就教師工資水平做出規定,要求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等文件也進一步作了強調。教育部日前深入調研分析各地保障情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政策,明確義務教育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工資的比較口徑,全面督查各地落實情況,約談保障不力的地方政府,指導督促各地依法依規切實保障教師工資待遇。

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未將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規定落實到位。下一步,教育部將推動各地強化政府責任,加強省級統籌,進一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對於沒有落實到位的省份,將定期開展督查,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達標,財力較強的省份要加快進度,切實保證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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