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郴州清理整治“殭屍車”,發現“殭屍車”馬上舉報!

「通知」郴州清理整治“僵尸车”,发现“僵尸车”马上举报!

「通知」郴州清理整治“僵尸车”,发现“僵尸车”马上举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清理整治市城市規劃區“殭屍車”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中省駐郴各單位:

當前,市城市規劃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區、公共停車場等場所,出現一些長期閒置、佔用公共停車資源的機動車(俗稱“殭屍車”),不僅增加了交通壓力,還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隱患。為整頓停車秩序,淨化交通環境,消除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市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市城市規劃區開展對“殭屍車”的清理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區域

市城市規劃區內所有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區、公共停車場等場所。

二、整治原則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處置。城市主次幹道及背街小巷,由市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物業管理小區由市房產部門負責;非物業管理小區(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由轄區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行道、公園、遊園、廣場,由市城管部門負責。

三、整治措施

(一)清理登記

各責任單位要對主管範圍內的“殭屍車”進行全面清理,登記造冊,並主動與車主聯繫,宣傳相關法規,責令車主限時處置完畢。

(二)信息上報

各責任單位將未處置到位的“殭屍車”信息登記造冊,統一上報至

市城管辦(市數字城管中心)。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及人行道、公園、遊園、廣場的信息,由市城管辦(市數字城管中心)採集員負責上報;物業管理小區的信息,由市房產部門負責牽頭上報;非物業管理小區(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信息,由區城管辦(區數字城管中心)牽頭組織街道辦事處上報。

(三)核查處置

所有未處理到位的“殭屍車”由市城管辦(市數字城管中心)將相關信息送市公安交警部門核查後,並按以下方式處置:

1.凡登記的未達到法定報廢條件的“殭屍車”或其他未登記的“殭屍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處理並按規定繳清有關費用。無故不處理和不繳清有關費用的按下列方式處理:停放在收費停車小區的,由物業公司以未繳納停車費為由起訴車主;停放在免費停車小區的,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起訴車主;停放在非物業管理小區(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由全體業主或委託轄區街道辦事處負責起訴車主,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凡登記的達到報廢條件的“殭屍車”,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4條規定,其所有人應當主動交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交警部門註銷。“殭屍車”所有人拒不處置的,由市城管公安交警消防房產等部門依法處置。

3.凡無正當理由,拒絕自行處置的“殭屍車”車主,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按失信行為予以處理。對尋釁滋事、阻礙清理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打擊。

鼓勵廣大市民踴躍舉報“殭屍車”(市數字城管中心舉報熱線:12319)

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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