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书记朱剑亲述,南通何以成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改革开放40年,周围一切,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能够撩人心弦的精彩故事,见证印证了改革开放的宏大历程。

南通的改革开放从哪里起步?

南通何以成为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

……

今天,南通老市委书记朱剑在南通日报发表文章《南通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件事》,带我们回忆南通的改革开放之路。

老书记朱剑亲述,南通何以成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朱剑,1928年12月出生,1945年1月参加工作,解放前参加中共南通县刘桥区委工作队,不久被选为南通县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担任过刘桥区抗日民主政府文书,解放后曾任南通市市长、中共南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源自南通市青马学院)

南通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件事

·朱剑·

改革开放初期的1983年,我就任实行“市管县”体制后的南通市政府市长,1984年9月任南通市委书记。对于南通的改革开放,我有几件事记忆犹新。

作为实行“市管县”后的首任市长,我觉得肩头的担子特别沉。南通城市规模小、农村人口多,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加上人多地少、“两头在外”,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很多。我感到,要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的转变,南通必须走改革开放之路。

1983年6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去北京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时,中央已调原任江苏省委书记的一位领导出任中共港澳工委书记、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会议期间,我拜访了他,提出南通打算在中国改革开放前沿——深圳设立办事处的想法。他一口答应帮助牵线。

这次会议期间,我们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美合资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成立大会。这是由当时的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南通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被列入“七五”国家重点工程。

1983年8月,我带着市政府考察团,分别到深圳、珠海两个特区考察。到深圳以后,答应牵线的领导特地从香港赶来,为我们引见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市长的梁湘。得知南通想在深圳设一个对外开放窗口,梁湘非常支持,很快与我们敲定相关事宜。

考察过程中,我们商定,成立一个由政府控股的公司,具体运作对外开放的经济业务。以此为发端,诞生了南通市江海经济发展公司,该公司后来挤进深圳、打入香港,和深圳联络处一起作为窗口和桥梁,为南通进一步对外开放服务。江海经济发展公司由南通市政府和各县政府分别出资控股,是江苏改革开放以来首家股份制公司,在当时来说,这一举措也是首创。

1984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广州、珠海、厦门、上海后,发表重要谈话,指出除现有特区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

获悉相关情况后,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一方面要求市委办公室立即收集有关资料,一方面与时任江苏省省长的顾秀莲联系,提出南通想进入开放港口城市的意愿。1984年3月,由我提议,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对外进一步开放筹划领导小组,积极筹划对外开放事宜。

不久我们从内部渠道获悉,党中央和国务院初步确定的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中没有主要是有领导同志认为,南通地处沿江而非沿海城市。得知信息后,我们几位同志分赴南京和北京,积极向上争取。从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引进外国设备和人才兴办实业,到改革开放后南通迅速发展成为全国明星城市,具备对外开放的良好基础;从南通濒江临海,地市合并后有数百公里的江海岸线,沿江有可建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岸线30多公里,沿海拥有可建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岸线40多公里,到南通港已经建成两个万吨级泊位,具有港口城市的开放条件;从南通许多企业实际上已经“两头在外”,已经兴办一批合资企业,到南通地处长江和黄海的交汇处,拥有很大的腹地……

其实早在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后,在我们的积极争取之下,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南通港对外籍船舶开放;1983年5月24日,南通港对外开放后接待第一艘外国轮船——“格陵兰海”号巴拿马籍货轮;1983年7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南通对外国人开放;1983年11月,狼山港2.5万吨杂货码头建成投产;1983年,全市已有330种产品销往五大洲89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国综合商品出口基地中位居第五。南通濒江临海、“两头在外”,为对外开放,南通人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关键的时候,省委、省政府领导直接向中央领导同志请示汇报起了关键性的作用。1984年4月7日早晨6时30分,央广新闻播发了一条重要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包含南通在内的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进一步对外开放。

回想改革开放初期,“禁区”重重,“框框”种种,每前进一步都十分艰难。1981年初,南通筹建的中日合资南通力王有限公司,是全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也是全省第一家投产的外资企业。外方提出要与国际接轨,土地采取租用的办法,劳动力要自由雇用。这样做就是把土地和劳动力变成商品,这在当时看来是“背离社会主义”的,市有关部门不敢“开口子”,向上请示也没有人敢表态。市轻工局一位同志曾诉苦说,为办这家合资企业,来来回回跑了南京、北京上百趟,公章就盖了两百多枚。作为市长的我,对创办全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表示坚决支持,多次为具体办事的同志出谋划策、打气鼓劲。

那时,我市决策层还曾经发生过一场关于中外合资搞房地产开发是否会涉及领土主权的争议。1984年11月,南通组织代表团赴香港参加了“中国沿海开放城市投资洽谈会”。会上,南通江海经济发展公司与香港新鸿基地产洽谈了一个合资开发地产的项目。中外合资搞房地产开发,这在江苏乃至全国可能都是首例,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上,又没有允许中外合资企业搞房地产开发这一条。当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和市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联系实际,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展开讨论。讨论十分热烈。当有人说这个项目涉及领土主权时,有同志反驳道:“这并不涉及领土归属的改变。合资建成的房地产都在中国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财税收入又归我们国家和地方,而且合资企业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有的同志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搞开发建设我们缺乏资金,人家能提供资金有什么不好!这并不违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上虽然没有允许中外合资搞房地产开发这一条,但也没有不允许,法无禁止,我们为什么不能试一试?”

作为市委“一把手”,我旗帜鲜明地支持“试一试”。讨论取得共识后,一个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合资企业——新海通有限公司诞生了。这种讨论,不仅促进了领导层的思想解放,而且是解决改革开放中新问题的好方法。

对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选址,也有一场激烈争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比选,又经领导集体讨论而确定的方案。当时,曾经选择紧连城区的几块地段,均未被采纳。按当时中央文件要求,开发区与老城区要有明显的地域界限,所以最后选定在富民港,因为这里一面是长江,另外三面分别有富民港、营船港和天星河,可成为相对封闭的区域,作为“小特区”便于监管。而这块地方也是南通市长远发展规划确定的一个新的工业区域,符合南通市向东南发展、与上海靠拢的战略方向。

1984年5月8日至10日,分管对外开放工作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谷牧来通视察,他对在这里建开发区表示赞同和支持。此后,省政府和国务院先后批准了这个方案。但在那段时间,也有中央和省来通检查工作的领导同志,认为南通应利用优惠政策对老企业改造,没有必要花钱建开发区;市里也有人认为开发区离市区太远,劳民伤财。批评意见多了,开发区的建设就遇到了阻力。

1987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利用开发区的专题会议,我在会上作了题为《要充分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报告,重点讲了“为什么现在要提出利用开发区”“利用什么,南通,怎么利用”“如何从内外两方面为利用开发区创造条件”等三个问题。

1992年春天到来,形势大变。令人高兴的是,今天南通开发区这块活力迸发的热土上,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创立了好几百家外资、合资企业及科研机构,世界大公司一个一个地进驻,开发区终于成为江海经济腾飞的一个新增长极。

(作者曾担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南通市委书记、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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