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1.首先說一下什麼是獎勵和表彰。獎勵包括五種,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榮譽稱號,

只有這五種!這些都是有一套完整的東西的,比如證書、證章、喜報、立功受獎登記表。

另外還有一類是表彰,比如被評為某某團某某勇士,某某標兵,某某先進個人,這一類是表彰。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2.獎勵有什麼優勢?獎勵這些首先都有物質獎勵,是正兒八經的現金獎勵,比如嘉獎就有500元的現金獎勵,三等功是2000元的現金獎勵。

不過這個也是近些年才漲上去的,以前嘉獎我記得是20元,三等功是100元。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另外獎勵還有一條,就是獎勵的這些都是有登記表的,根據立功等級的不同,是要蓋上不同級別政治部門的章,然後放入檔案裡面,這個在安排工作的時候一般是要加分的。

另外獎勵還分為平時和戰時,在平時恐怕大家都知道,立二等功以上都是非常難的,我記得我們那時候單位立功最多的就是08年,有立一等功的,有榮譽稱號的,二等功更多。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而且抗震救災因為屬於緊急情況,後來按照戰時對待,也就是說在抗震救災中立三等功就算是戰時三等功,也就是相當於平時的二等功一樣。立二等功以上孩子在高考的時候錄取原則上是要優先的。

3.那麼表彰呢?表彰這個相對於獎勵來說就有差距了,表彰很多都是單位自己搞的,而且近些年對於表彰的內容進行了規範,很多時候不能自己立名義進行表彰了。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而且現在對於表彰原則上就發個證書,發獎品都是受到限制的。另外即便你受到軍隊一定級別的表彰,目前來說地方上並不太認可,除非你在部隊裡面獲得全國性的表彰,可能會給予一定的照顧。

當年我們單位有一個小夥因為抗震救災被授予了“全國五四青年獎章”,這個地方上也是認可的,後來在部隊提幹了。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不過無論是獎勵也好、表彰也好,都是軍人榮譽的一種象徵,是對優秀官兵的一種肯定。軍人本身是以榮譽為生命的,爭先創優是每個軍人都要矢志追求的。

在部隊裡面也確實有這麼一個氛圍,人人都要追求榮譽,爭取當現金,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戰場無亞軍,就是得經常得拉出來比一比、賽一賽。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而且在我們以前的傳統當中,不少老兵都是讓功,把立功的機會讓給別人。

或者單位裡面如果有符合提幹(優秀士兵報送入學)的機會的,因為這類人員必須有兩個三等功以上才可以,有的老班長們主動讓給這些年輕的同志,這也是戰友情的一種體現。

在部隊被評為“三等功”,或者“先進個人”哪個更有用?

但是從目前看,立功相比於表彰而言,還是要有一些優勢,畢竟這些獎章戴在身上還是很有榮譽感的,而且據說下一步對資歷章也會有一個調整,像美軍那樣對參戰的、立功的,都會在資歷章上面有所體現。

同時立功在退伍安置方面也是有一些優勢的,一般都是要加分的。不過目前據說也在研究一些政策,對獎勵、表彰如何量化進行評估,下一步應該會出臺更為科學健全的政策。

如有關於報考軍校、入伍參軍及後續發展相關的問題,歡迎關注諮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