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只有“七出”?不,請看姜太公,“少為人婿,老而見棄”

我們通常都說古代女子被休棄有“七出”,其實古代也有休夫,譬如我們鼎鼎有名的姜太公,《封神榜》裡的姜子牙,“齊之出夫,老而見棄”。今天我們聊一聊先秦時期關於休妻與休夫那些事兒。

古代只有“七出”?不,請看姜太公,“少為人婿,老而見棄”

色衰愛弛與七出

在先秦時代,禮教形成的初期,婚姻是非常自由的。只要男女雙方互相喜歡,家人同意就可以備禮結婚了。結婚比較容易,離婚也很是平常。離婚原因和我們現代也很相似,等妻子年老了,娶個年輕漂亮的,又不用買妾,對無良的男子來說比較普遍。《詩經·氓》裡記述了女子容顏貌美的時候,男子對她百般討好,等到她年老色衰,如同秋葉時,就把她拋棄了。《詩經·穀風》兩個人在困苦時相親相愛,通過努力,使生活富裕起來了,丈夫卻變心了,娶了新歡,對她大吵大叫,當做傭人一樣。這個和我們今天的情況比較相似,很多夫妻共苦還好,同甘的就少了。忘記糟糠,另結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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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簡單提及一下“七出”,七出,也就是女子被離婚的七個原因。但是它真正實行是在漢代,先秦時期還不太嚴格。

“不順父母”,不孝不順公婆的人是要被休棄的。順是什麼意思,順從。無論公婆的見解還是行為都要順從。如果一個丈夫非常喜歡自己的妻子,妻子也孝敬公婆,可公婆還是不喜歡兒媳的話,這個妻子還是要被休棄。

“無子”,它和我們後世常說的有些相像,“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過即使有了兒子,兒子是國君繼承人,也有可能被休棄,譬如宋桓夫人。

“淫、妒、惡疾、多言、盜竊”等多數是為中下層定的。衛靈公夫人南子淫亂、叔向之母嫉妒、楚懷王寵妃鄭袖多言都沒有被休棄。我們崇尚禮儀的孔子都去見過南子,也沒有提及南子的不是,所以說那時候的“禮制”還沒有深入推廣。至於盜竊、惡疾我們都能從字面理解,茲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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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離、請出與出夫

《周禮》規定,如果夫妻反目,是可以和離的,既然有和離,那麼女子有提出離婚的權利。我們講幾個故事。

齊桓公娶了年輕漂亮的蔡姬,有次小兩口出去遊湖,風景甚美,蔡姬活潑好動,她盪船來逗齊桓公。齊桓公害怕叫她停止,她越發覺得好玩,搖得更厲害了。下了船之後,齊桓公非常生氣就把她趕回孃家了。蔡姬也是很有骨氣的,既然你趕我回家,我就改嫁好了。齊桓公後來又想念蔡姬,卻得知蔡姬改嫁,非常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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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是齊國宰相,他的馬伕每天雄赳赳氣昂昂的,很是得意。馬伕的妻子看見了,非常生氣,要求“請出”。他很奇怪就問原因,她的妻子說他只是一介馬伕,卻不思進取,自鳴得意,反觀晏子卻十分謙虛,因此自動請出。

《韓詩外傳》說,“太公望少為人婿,老而見棄”,在齊國,家裡的長女是可以抵擋門戶的,抵擋門戶,是可以嫁人的,也可以招上門女婿。秦國也有此例,上門女婿地位不高,也可以被女子休棄。

古代只有“七出”?不,請看姜太公,“少為人婿,老而見棄”

西漢時,“覆水難收”的典故,朱買臣的妻子嫌棄朱買臣讀書無用,離婚了。後來朱買臣高中,她想複合,朱買臣潑出水去,讓她收回來,其妻羞憤難當。

所以在先秦時期,不僅僅有“七出”,還有和離、請出與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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