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吶!
竟然有人吸毒後把魔爪伸向派出所
2017年10月12日至13日間
被告人朱某分在福鼎市盜竊作案兩起
盜竊共計7 940元
1、2017年10月12日11時許,被告人朱某分吸毒後到福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趁門衛室內無人之機,將被害人董某放置於門衛室內桌上的一部OPPO牌手機(價值733元)盜走。
2、2017年10月13日14時許,被告人朱某分注射毒品後到福鼎市桐山街道龍山支路附近,將被害人王某停放在該處的一輛二輪摩托車(價值7 207元)盜走。
案發後,福鼎市公安局已追回上述被盜手機及二輪摩托車並分別發還二被害人。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可總有人不愛惜自己,誤入歧途
以至於作出違法行為
最終,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
被告人朱某分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望其迷途知返!
閱讀更多 公信福鼎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