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北京丨北京書院小考

話說北京丨北京書院小考

金臺書院


說起書院,人們馬上就會想到白鹿洞書院、嶽麓書院等,而對北京地區的古代書院知之甚少。北京的書院主要存在於元明清三個朝代,著名的如太極書院、首善書院和金臺書院等,它們在歷史上產生過重要影響。作為文教傳承的重鎮,北京古代書院在歷經唐末五代至清代末年戰火淬鍊與和平溫煦,承載著厚重的文化內涵走過了千年。伴隨清朝末年西風東漸之風催促下書院改為學堂,北京古代書院也畫上了濃重的句點。然而它留給世人的文化遺產卻永不泯滅。


京城書院


太極書院(白泉書院)


元太宗十年(1238),行中書省事楊彥誠(惟中)請於燕京城內建太極書院,置伐宋所獲伊洛諸書於其中,以被俘南宋學者趙復為師,王粹輔佐,選俊秀有器度者為學生。書院內建有周敦頤祠,以程顥、程頤、張載、楊時、遊酢、朱熹六子配享,歲時釋奠。刻《太極圖》《通書》《西銘》等理學經典於祠堂壁,專務講習周、程、張、朱之學,理學由此始傳入北方。太極書院有選錄師生之舉,而仍以傳播理學為旨。

太極書院的創辦,使元代時的燕京成為當時整個北方地區的學術中心,但書院畢竟不是官學,隨著京城國子監及各類官學教育的發展,太極書院也就逐漸銷聲匿跡了。明萬曆十二年(1584),在原太極書院故址建立百泉書院。清乾隆十五年(1750),皇帝遊百泉,書院被改建成供他居住的“萬壽行宮”,百泉書院停止講學。

首善書院


明末,學者鄒元標、馮從吾任都察院正、副都御史,公務之暇常會講於城隍廟百子堂,聽者數百人。念及書院遍佈天下,而京城獨無,遂於天啟二年(1622)十一月,建首善書院於宣武門內東城牆下,房屋購自民間,共用銀一百八十兩修建,經費由五廳十三道所輸,御史周宗建董其事。每退朝後徑入書院,與同仁高攀龍等講學其中,名望日著。御史黃尊以前人獲罪之鑑告誡鄒元標:“都門非講學之地。”元標不聽。其後不久,權宦魏忠賢迫害朝士,黨錮大起。四年(1624)六月罷逐鄒元標、馮從吾,首善書院被查封,典籍碑文均被毀。後禮部尚書徐光啟將院址借西洋人作為修歷局。

書院生徒均為對創辦者鄒元標、馮從吾二公學術感興趣者,自願入學,無膏火、出路等待遇。

書院由主持者定期升座會講,平時或自修,或師徒問答,或學友切磋,概以本派學術為宗。

書院注重以學術精奧、師德高尚感化生徒,提倡勤奮自修、反躬實踐,以完善個人學業道德,而無祿利之誘,凡來求學者,多能自覺肄業修行。

書院有講堂三間,以供肄業、講學之用。用後堂三間,供先師牌位及存經史典律。院有一碑,鐫有禮部尚書董其昌所書大學士葉向高《首善書院碑記》。書院被禁後,碑被搗碎,典籍被焚燬,屋舍亦被拆建。後禮部尚書徐光啟將院址借給西洋人作為修歷局。


金臺書院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順天府尹錢晉錫於正陽門外東南金魚池建義學,御書“廣育群才”額。乾隆十五年(1750)改為金臺書院。學生名額為正學長二名、副學長二名、上舍生六名、內課生十六名、外課生二十名,附課生無定額。由府丞總管學務。光緒七年(1881),府尹周家楣募捐集資萬餘兩銀,重新建造金臺書院,並徵集各地刊印之書儲於書院。科舉停後,書院荒廢。三十二年(1906)六月,原址改辦順直中小學堂。

書院掌教由順天府丞聘用學行俱優者擔任。學生為舉、貢、監生及生員,設有學長、學副、上舍等額。順天府屬童生亦可入院肄業,分內課、外課、附課生等,每月按等第給予膏火銀,附課生無定額,不給膏火。

書院每月教師考課,稱師課,除制藝試帖外,並課經古性理。每季由府尹或府丞考課,稱官課,生童按課試等第升黜獎罰。

書院重修時,建造朱子堂七間,講堂三間,大堂三間,垂花門一座,官廳六間,大門一座,南照房五間,車門一座,東西文場二十間,東西廂房十間,廚房、廁所、馬棚共七間,共計房六十四間,另有影壁一座。

書院經費由順天府籌集,修建費來自府署節存公銀並朝官及府屬官捐款。光緒五年(1879)共籌得一萬五千六百三十一兩銀,修建書院竣工後尚存五千零六十四兩,交五城各當典分存,按一分取息,資助諸生膏火之需。書院另有學田收入。查抄良鄉隆峰寺入官地產,其地租半給金臺書院、半給良鄉卓秀書院。昌平西沙屯藥王廟入官地產五千三百五十五畝餘,其地畝租息亦半給金臺書院、半給昌平燕平書院,作為師生脩脯膏火之資。

光緒三十一年(1905)改稱公立順直中學堂;1915年京師公立第十六初高級小學校遷入金臺書院址;1934年改稱北京市立東曉市小學校;2011年定名北京市東城區金臺書院小學。金臺書院是北京歷史上二十多座書院中唯一保存下來的書院,1984年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話說北京丨北京書院小考


昔日金臺書院平面圖

經正書院(八旗書院)


經正書院建於清光緒十三年(1887),二十年(1894)開始招生授課,原址為延煦宅,當時稱八旗書院。二十三年(1897)改稱經正書院。

書院在教學內容上與八旗官學有很大不同,重視經史等實學,但是,其改革的主導思想仍然是“天不變道亦不變”;“經者,常也,萬世不易之常道也”。所以儘管籌集的經費很足,建院之後尚餘一萬餘兩白銀,校舍也很講究,但終未能發展下去。光緒二十六年(1900),國勢衰微,改革之風勢不可當,在這種形勢下,於二十八年(1902)改為宗室覺羅八旗中學堂;三十年(1904)改稱高等學堂;1912年改稱京師公立第一中學校;1949年定名為北京市第一中學,簡稱北京一中。

書院落成時的兩座石碑現存於北京一中,碑上有徐桐、孫毓汶給光緒的奏摺,徐桐的《創建經正書院碑記》和全國各地捐款人的名單。


州縣書院


良鄉卓秀書院


書院原在城東門外皇華館地,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知縣程仁杰移建至城內東街路南。書院每月初二日堂課,由知縣面試;十六日齋課,由掌院主持。

光緒三十年(1904),學董見之深等在卓秀書院基礎上,改辦高等小學堂,即今良鄉小學的前身。

房山文靖書院


文靖書院始建於元初,院址在房山西南七十里的抱玉里,為里人總管趙密、宣德府教授賈壤所建。因二人師從容城儒學大師劉因,故院內設其祠堂以奉祀。劉因死後諡號“文靖”,皇帝御筆欽匾“文靖書院”。雍正年間書院廢止。

房山雲峰書院


房山縣學旁原有義學一所,雍正四年(1726)建。乾隆十八年(1753),知縣邱錦改建為雲峰書院。嘉慶十一年(1806),知縣黎德符集資重建學舍,整頓經費開支制度。道光十五年(1835),知縣楊巨源集資建講堂三間。書院設山長作為主講,齋長五人,輪班主管院中事務,學生二十名,寧缺勿濫。光緒十年(1884),添購經史之書。二十一年(1895)購進新書。縣學生員入院肄業,童生可作附課生,月試前列者獎給膏火銀。書院每月課試兩次,院外生亦可附課,試居前列者獎賞以資膏火。住院肄業者每日均有功課安排,使其師友切磋、敬業樂群。

書院定有條例八則,要求掌院須時常在院,諸生務必奮勉肄業。設齋長五人,每年三人管理,遞年二舊一新,輪流執事。列出書院地產、房產之數,若有侵虧、損壞,唯執事人是問。義捐學田專為士人膏火之資,不得挪用。若有盈餘,留存作增置地畝、修理書院之費。書院為肄業之所,不許閒雜人居住及作為往來公舍。

書院原有學田四百七十七畝,並出租地基一塊,每年共收租錢一百八十九貫,後陸續獲捐地,增至一千七百九十八畝,以糧租收入為書院經費。鄉民之種不納糧黑地者,恐人告發,將地投入書院納租,以求庇護,共計九千二百七十一畝餘,年收入合大洋千元左右,後改學校,該項仍為經費之大宗。

光緒三十一年(1905),改稱房山縣高等小學堂;1987年改稱房山區城關小學。

通州通惠書院


通惠書院建於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由巡倉御史阮鶚創建,位於州學宮右側,書院教學管理嚴格,生徒每天早上升堂聽講;晚上在院舍休息時,大家仍然相互切磋道學。

關於阮鶚創辦通惠書院的經過,吏部尚書、通州人楊行中在《通惠書院記》中記載:通州原來沒有書院,雖然創辦了儒學,但校舍簡陋,莘莘學子往往居住在寺廟、道觀中。嘉靖二十七年(1548)九月,侍御史阮鶚到通州視察糧倉,首先到了儒學,拜謁先聖後,便升堂講學,當他聽說諸生沒有學習的地方時,十分感慨,於是就在儒學右側建造書院,由於靠近通惠河,故命名為“通惠書院”。二十九年(1550),阮鶚奉命督理京畿學政,對由他倡議興建的通惠書院尤其關注。四十二年(1563),知州事張守中看到通惠書院已經頹圮不堪,遂裁撤,在原址改建通州學宮明倫堂。

阮鶚(1509-1567),字應薦,號函峰,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桐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三十六年(1557)正月,任福建巡撫。

通州楊行中書院


楊行中書院由左副都御史楊行中在嘉靖末年創辦,書院位於通州舊城內水月庵,也就是今新華街道東海子居民區。那時,水月庵周圍水波盪漾,清乾隆《通州志》記載到:水月庵位於州城的東北角,明代是楊行中書院。萬曆年間,楊行中的孫兒把它改為佛家用地,楊行中書院停辦。

楊行中(1489-1572),字維慎,號潞橋,明代通州人,嘉靖二年參加廷試,考中進士。以犯顏敢諫,官至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後任南京刑部尚書和南京吏部尚書,因不附炎嚴嵩,被彈劾去職,在家鄉創建了楊行中書院。

通州潞河書院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知州朱英奉倉督張儀朝之命,借動坐糧廳庫銀450兩,典入州城西門內旗人劉姓房宅,並添造中間一層以作書院。一年後,坐糧廳虧帑,以書院房屋抵補,書院遂廢。乾隆二年(1737),知州韓亦詩建書院於州城東南角文昌閣,通永道鄂昌書“潞河書院”額。延請主講,集士訓課,後因經費無繼作輟。二十三年(1758),通永道王檢、東路廳範廷楷捐銀重辦,並稟請總督,定每年籌款基數,遂為常制。三十一年(1766),知州萬廷蘭因新舊二城合為一城,於空城基南另建潞河書院,三年後拆去,肄業者仍在東南角樓文昌閣書院。四十三年(1778),文昌閣書院倒坍,知州高天鳳擇學宮西文昌祠為書院,延師授課。四十六年(1781),通永道李調元將通州解存銀七百兩購武生陳桐抵欠房屋一所,計瓦房三十一間、灰房四間,位於天恩衚衕,改建潞河書院,主講專用科舉出身者。教職有監院、道書、學書,定肄業生十名、附課生十名。設門役、茶夫各一名、水火夫二名。道光八年(1828),東路廳辛文鈗以舊書院狹窄,典得南門內四眼井劉姓官房一所,士紳李如瑗獨捐錢一千六百緡抵典直,劃歸書院。道光末年房被贖,書院仍在天恩衚衕。光緒四年(1878),知州高建勳於書院內建鴻文社。

書院主講由知州延請,初每年給束脩四百兩、膳費二百四十兩,後遞減至束脩一百四十兩、膳費一百八十兩。花紅、紙筆銀十四兩,月課湯飯銀十二兩,逢節日由府贈節金六兩。監院每月薪水銀四兩,道書每月一兩二錢,學書每月五錢,院役每月工食銀一兩。肄業生為州學生員,每名每月給膏火銀一兩五錢。童生亦可為附課生,依次充補。後生員額取超等十二名,給膏火銀一兩;特等十六名,給膏火銀六錢;童生上取八名,給膏火銀六錢;次等十二名,給膏火銀三錢。課試日另給飯食銀,考列優等者酌給獎銀。

書院初每月會課六次,後亦改為月有師課、官課,生童按課業優劣升降等第。光緒五年(1879),朝廷令各地書院於正課外增添經文、策問,通永道李陪祜定為官課加試經、策,師課加試詩、賦。

書院有大門三間,二門一間,講堂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後層住房五間(內一明間,東、西各一暗間,半西梢一間,東過道一間),西首小廚房一間,後邊西不庫房二間,後門三重。

書院經費初由坐糧廳與州署共捐,後坐糧廳虧帑無力資助。此後,書院修建及日常開支靠通永道所轄各州縣捐款,乾隆二十三年(1758)定為銀八百兩,三十三年(1768)減為五百兩。四十六年(1781),各州縣每年各增捐銀八兩,共五百八十兩,遂為定例,每年常支為:院長脩金、膳金共三百八十兩,三節節禮銀共十八兩,正課生童十名膏火銀共一百八十兩,備賞花紅、紙筆銀十四兩,月課湯飯銀十二兩,門役工食銀十二兩,茶夫工食銀十二兩,水火夫二人工食銀共十二兩。光緒五年(1878),知州高建勳捐己俸以維持膏火。次年,通永道任信成倡議每月由道捐銀十五兩,以補經費不足,院長節禮銀改由道、府、州捐送。每月由生息提銀五兩作師課獎勵之資。

書院後改為靳家衚衕小學,2010年此地拆遷,靳家衚衕及天恩衚衕(又稱靳家衚衕)均已無存。

通州聞道書院


聞道書院建於明萬曆年間,由侍御史通州人馬經綸所創,因其門人生徒私諡他為“聞道先生”而得名。馬經綸曾任監察御史,在通州頗有影響。書院建在舊城東南角文昌閣附近,今中倉街道蓮花寺衚衕東端南側,為馬經綸別墅,兼有授課講學論道之用。馬經綸死後,聞道書院由其子馬健順維持了一段時間。

馬經綸(1562-1605),字主一,號誠所,通州人。萬曆十七年(1589)己丑科進士。授山東肥城知縣,政績顯著。二十三年(1595)升任監察御史,因事抗疏,被免職歸裡。

通州雙鶴書院


雙鶴書院建於明萬曆三十九年(1611),位於通州區張家灣城內,由巡撫李三才辭官回家後創辦,因設在自家雙鶴軒內而得名。十餘年後李三才去世,書院也停辦。

李三才(?—1623),字道甫,號修吾,順天府通州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萬曆二十七(1599)年,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裁抑礦監稅使。由於黨爭,三十九年(1611)李三才引退,著有《雙鶴軒詩集》、《無自欺堂稿》、《誠恥錄》等詩文集。

順義蒙泉書院


清同治七年(1868),知縣王爾琨於學宮明倫堂後建蒙泉書院。清末廢。書院膏火由義學地租項下動用。

密雲白檀書院


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知縣康丕揚建白檀書院於城東南隅。四十一年(1613),知縣尹同皋建尊經閣五間以儲書。前有堂,後有亭,東為春華館,西為秋實館,明末頹圮,易為民居,僅餘一碑尚存。

清道光十三年(1833),知縣李宣範集資,於鼓樓東南、學宮之西重建白檀書院,有屋若干區,門、庭、齋、堂、庖、湢畢具。共花費銀一千餘兩,餘六千五百兩,分儲縣中質庫,權其本息,作為師生脩脯膏火之資。延師講學,並於書院旁設立義學以教貧寒子弟。

光緒二十九年(1903),白檀書院改稱密雲縣立高等小學堂;1928年改稱密雲縣立第一完全小學;1949年,改稱為密雲師範附屬小學;1956年定名密雲縣第二小學。

密雲後衛書院


書院建於明萬曆年間密雲古北口東門外,後清兵犯境,改建於城內。

延慶冠山書院


清乾隆十九年(1754),攝州事芮泰元將州學宮後齋房十二舍改建為書院,以境內冠山命名。書院修建時捐銀五百兩付商行,以利息為脩脯膏火之資。道光六年(1826),知州周起瑤重為整頓。九年(1829),吳增嘉為書院增置地畝。

光緒二十八年(1902)秋七月,周文藻署州事,與永寧鄉紳池光斌、舊縣鄉紳袁華林舉辦學務,將冠山書院改為高級小學堂,1925年學校購西院民宅後,校園面積擴大一倍,改稱延慶兩級小學校,1949年改稱延慶城關完全小學校,1981年定名延慶縣第一小學。延慶知州芮泰重修書院撰文立碑,碑現存於小學院內。

延慶縉山書院


清道光十四年(1834),永寧士紳胡先達等捐田集資置得舊裁縣巡檢署之地,創建縉山書院。修建時,士紳共捐銀四千五百五十七兩,修工程、備器具共用六百四十五兩,餘款作為書院日常開支所需基金。

光緒三十三年(1907),書院改稱單級學堂。1919年設東、西兩分校,本校只設高級班。1924年原校址向東西擴建,兩分校併入本校。1949年後,原校址向北擴建為兩進院落,設南北分校。1978年,永寧鎮小學劃為4箇中心校,本校成為獨立的完全小學,定名延慶縣永寧小學。

縉山書院存碑兩塊,一為清道光十四年(1834)大學士戶部尚書英和篆額。經講官吏部尚書金撰,禮部侍郎副都統撰文立碑。二是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胡先達同年友撰文立碑。二碑現存於永寧小學。縉山書院章程碑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立,現存永寧鎮太平街西口。

平谷近光書院(漁陽書院)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縣曹擢新集資,擇縣衙東南朝陽觀舊址創修書院,禮部尚書龔公命名為“近光”。又稱漁陽書院。設有院長、監院等教職。

書院擇優獎給諸生膏火費以資鼓勵。平谷近光書院每月課士一次,由知縣主試,擇優獎給諸生膏火費,以資鼓勵。

書院有尊經閣三間,中廳三間,左右耳房各二間,東西配房三間,龍門一座,大門三間。有本縣人牛鎮捐銀二百兩,發典當行,月息一分,又有本縣士紳共捐地一百二十八畝,利息及地租充作課士獎金及教師歲修之需。

光緒三十年(1904),書院改為高等小學堂。1951年,在近光書院舊址建成平谷中學,後學校擇址新建,原址無存。

懷柔溫陽書院(螺峰書院)


原名螺峰書院,在縣衙前。光緒七年(1881),知縣嚴暄重建,改名溫陽書院。書院經費銀二百兩,每年得息銀四十八兩,以供開支。

昌平竇氏書院


竇氏書院建於五代後梁時期,院址設於今北京市昌平區,由竇禹鈞所建。竇氏書院是一所家族書院,但教育對象不僅限於本家族的子弟,附近鄉親的子弟也可以來書院學習。竇氏書院有藏書樓、講堂和齋舍,生徒數量應當也比較可觀,是一所集藏書、講學和科舉於一體的書院。關於竇氏書院存在的時間、生徒學習的課程等,歷史上沒有留下記載。

竇禹鈞(生卒年不詳),又名竇燕山,范陽(今北京昌平)人,生於唐末,卒於後周。祖父竇遜,曾任玉田縣令,父親竇思恭,曾任媯州(今北京延慶一帶)司馬。唐代天佑(904—907)末年,竇禹鈞官幽州掾,是一名佐助官吏。唐亡後,相繼在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擔任官職。後周初年擔任戶部郎中,後來擔任太常少卿和右諫議大夫。宋朝人范仲淹、李昌齡,清朝人彭元瑞、李衛都曾在著作中提到過竇氏書院的情況,他們說竇禹鈞把書院建在了自家莊園的南邊,有房屋40間,藏書幾千卷。

竇禹鈞擅長詩詞。竇氏書院聘請一些有學問的人士,前來講學,教授生徒。無論貧富,無論相識與否,只要有心向學,就可以來書院肄業,還對貧困的生徒給予生活補貼。竇禹鈞的五個兒子也都在書院學習。由於書院聘請了名師講學,加上他很懂得教育方法,後來他的五個兒子相繼登科,名氣都很大,“五子登科”的故事流傳下來。

昌平燕平書院(諫議書院)


元泰定年間,守臣在縣西南五里新店建諫議書院,因唐諫議大夫、郡人劉蕡之職命名。設山長主持教務。明景泰三年(1452),縣治遷至故縣東八里,諫議祠隨縣遷入儒學,書院遂廢。

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州芮泰元重建書院,題名“燕平”之額,不久傾圮。四十五年(1780),知縣歸景照捐俸為倡,集資於州學西校士館廢址重建燕平書院。道光二十三年(1843),霸昌道張雲藻、知州雷致亨用朝廷恩賞地租息重修書院,定管理章程。聘院長主教,本道委派學師一人監院,於在城士紳內選董事二人監督錢物收支,齋夫二人分管門戶器具、炊事灑掃,學生取生員正、副課各八人,童生正、副課各五人,允許住院肄業。

書院山長由知州延請附近文行兼優、科甲出身者擔任,必須專職教誨,不得由他人掛名支俸。院長每月束脩錢二百貫,伙食錢六十貫,按月發給,遇閏年酌增,節錢十二貫。路費,近者錢二貫,遠者六貫。監院、董事每人每年發薪水錢十二貫。肄業生均為本州籍貫,有生員和童生,舉、貢、監生歸於生員內,年初定等級,由霸昌道甄別。生員分超等、特等、一等,超等給予正課膏火錢每月一千二百文,特等給予副課膏火錢每月六百文,一等為外課。童生分優取、上取、次取,優取給予正課膏火錢每月六百文,上取給予副課膏火錢每月三百文,次取為外課。又每月齋課,生員考列超等者,首名獎錢六百文,其餘獎四百文,童生考列優取者,首名獎錢四百文,其餘獎錢三百文,每月膏火、優獎均於下月官課點名時發給。課期生童每人給飯食錢一百文,住院肄業者每人每月另給薪水錢一千八百文。每年正、臘兩月無課,亦不給膏火錢。

書院每月課期兩次,初三日為官課,由道、州輪流主持;十八日為齋課,由院長主持。兩課均令州禮房伺值,等諸生全部交卷後方準散去。副課生員官、齋課連續三次考列超等,即升為正課;外課生員連續三次考列特等,即升為副課,其中間有考列超等者可與升副課後考列超等合併計算,達三次即可升為正課。童生考列優取、上取,升降同此例。士子外出欠考者,准予逢月課時赴州報名補考,列於外課。

書院有章程二十五條。具體標明書院地產、捐款及經費開支項目,規定課試、獎勵方法及人員、典籍、財物管理措施等。院長鬚勤於館政、翕服士心,不得空領俸祿而不到館主事,違者許紳矜稟報核辦。監院須在院稽查官、齋兩課及發放膏火、優獎。董事須妥為經理,屋宇不得任人作踐,書籍器具不得任其殘缺散失。所置書籍器具,除造冊報銷外,另繕寫清冊一本,以供隨時稽查,官紳士人一概不得借出。每年六月將書籍抖晾一次,隨時修補殘缺。若有散失,查出令董事認賠;若有人私行攜出,除追回外照原價罰錢,董事、齋夫私借與人者加倍責罰。非肄業之人一概不準在院居住,違例者罰錢十貫,仍責令即刻遷出。借書院房屋辦公者,查出罰本州錢一百貫,仍令即日遷移另覓公館。每季將收支及實存錢數開列清單張貼書院,年終造冊,一送州署,一交董事,以供備查。

書院中有講堂,堂左右有亭兩座,右亭有井。堂之前依門為東西房,堂外為大門、二門,堂內有室,生童有居業之所,廚、湢廊、檻畢具。

書院舊存地四百九十九畝,地基十五段,房一所,每年收租錢一百二十一貫四百六十五文,又舊設小書院一所亦出賃取租。所有收租事宜歸董事經理,令齋夫催取。道光二十年(1840),朝廷將西沙屯藥王廟官地五千三百五十五畝三分六釐,租息之半歸書院作脩脯膏火之資,每年計錢四百一十貫九百零四文,閏年為四百零九貫五百四十文,由州經管。如不足開支,道、州捐捧墊辦;如有盈餘,歸下年支銷。

光緒二十九年(1903)書院改稱昌平州立高等小學堂。1930年改稱昌平縣第一完全小學;1935年改稱昌平簡易師範附屬小學;1939年改稱昌平縣立簡易師範學校附屬小學;1941年改稱昌平縣城內第一完全小學;1946年改稱昌平縣城內第一中心國民學校;1952年改稱昌平縣初級師範學校附屬小學;1955年改稱為昌平縣城內第一中心小學;1956年改稱昌平鎮中心小學;1962年改稱昌平縣城關小學;1963年改稱昌平縣師範附屬小學;1981年改稱昌平區城關小學。2005年學校由書院舊址遷走,原址改建為昌平區人民檢察院。

昌平疊翠書院


書院建於明嘉靖二十年(1541),位於泰安寺後。監察御史肖祥曜巡按居庸關時,見貢士孫汝賢帶領諸生泰安寺僧舍“學業其中”,苦苦誦覽,便命居庸分守在寺後修建房舍,共十六間,當中為“聚樂堂”,為師生研習講讀的地方,其餘則作為師生宿舍。由於房舍面對關城東側的疊翠峰,所以便取名疊翠書院。 疊翠書院是供守關將士子弟讀書的地方,由於明朝施行兵甲世襲制,因此書院以傳援兵法為主,以供學子們將來繼承父兄在軍中的職務。

(部分文字摘自《北京科舉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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