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學生管理權,但正常的罰站卻被說成體罰,該怎麼辦?你怎麼看?

7226彭嘉琳


以前在學校叫學堂,以前的老師叫先生,以前的老師拿著戒尺打孩子,父母高興不得了,現在老師僅僅讓學生站那麼幾十分鐘,家長就鬧的不行,要知道嚴師出高徒,如果老師不能夠讓學生知道自己犯的錯誤,那麼老師還能做一些什麼事情呢?



如果老師在講臺上講課,學生依舊我行我素,大搖大擺的課上吃東西,看漫畫、玩手機,甚至望著窗外神遊。老師難道也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看到這些肯定生氣的不得了,但是有時也不多為了自己,不惹麻煩,讓這學生逍遙法外,他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一般老師實在沒有辦法的話,就可能把他調到最後一排最後一桌,讓他自生自滅去吧,但是在之前老師一般都會稍微懲罰這一個學生,讓他意識到最近犯錯了就要受到懲罰,否則如果在社會上危害他人而且不知道後果,不受到懲罰的話,那不是成了真正的逍遙法外了嗎?

所以說老師這樣的罰站,我覺得是應該的,畢竟從小就應該意識到犯錯是不可取的。


喜馬小弟


首先我們看看教師法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各位認為可以體罰孩子的人可以閉嘴了。體罰是絕對不可以的。除非你能修改教師法。

接下來我們看看什麼是體罰:

根據互動百科: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比如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師)對小孩身體使用的懲罰,其嚴厲性從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對少年兒童的一種錯誤的教育手段,體罰的類型有罰站、罰抄、罰跑步、打手心、打屁股、打大腿、打腳心、罰跪、罰蹲等。

歡迎其他網友提供更權威的定義。

綜上所述,這位老師肯定是做錯了。但是家長的處理方法明顯不合規。而作為普通的家長,孩子乖的,被老師誤會的受罰的更是隻能敢怒不敢言。甚至現在很多家長還支持體罰,尤其是對調皮,講不聽的孩子。

所以校規應該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對老師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做出更具體的規定。大家都按規矩辦事就沒什麼可以吵的了。


小熙69451951


這個問題很沉重,但還是要談談我的看法。

一,我曾經也做過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我也曾經當過兩年初一的老師。當我在小學、初中的時候,有時違反紀律會被老師體罰,比如罰站門口,罰站座位上,有時還被老師敲"毛栗子"。當時心裡很惱火,但後來自己當了老師以後,感到對小學生、初中生進行適當的體罰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可以讓學生懂規矩,守紀律,知道做錯了事就要受到懲罰。這樣對孩子未來的成長很有幫助,可以避免他們長大以後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二"師道尊嚴"是我們幾千年來的道德文化 ,每一個人都應當有尊重師長的社會品質。一個人在啟蒙和成長過程中間,主要有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兩個方面,"教書育人"是每一個老師的神聖使命。家長把孩子送往學校,就是對老師教育的信任。尤其是小學生、初中生思想沒有定型,性格比較好動,犯錯、犯紀律再所難免,作為老師當然要進行教育管理。這既是維護了學校的 教學秩序,同時也是幫家長管理他的孩子。作為家長應當心存感激,內心應當感到高興,因為老師在幫自己教育孩子!

三,現在學校、社會、家長對小孩的教育出現了一些偏差,尤其是家長比較寵愛護短自已小孩,這是態度使學校的教育很難按照傳統來教育學生。特別是有些偏激的家長,對於老師適當的體罰 他的子女,不是心存感激,而是怒火中燒,偏執地責怪老師。有的到學校裡"學鬧",有的甚至到學校裡 打人罵人影響了教學秩序。這種"學鬧"的後果就是老師不想管也不敢管。久而久之,學校的風氣每況愈下,

試想,一個小孩如果家長不想管,老師不敢管,那麼最終只能監獄來管!

奉勸那些過分袒護、寵愛自己孩子的家長們,當哪天你的孩子長大以後走進監獄的時候,你還恨老師嗎?你還敢到學校去"學鬧"嗎?你就是連抽自己十個耳瓜子都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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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最近,有一位教師被某派處所拘捕到了審訓室,原因競然是他們副所長的女兒被這位教師罰了站。對一個健康的孩子來說,短暫的罰站,也算不上什麼體罰。我上學的時侯,常常被老師罰站,還被罰曬過幾次太陽。一次是,趁午睡時間,偷偷去河裡洗澡,被值班的“狗腿子”舉報,經老師驗證後,讓我在太陽下曬了十五分鐘。第二次是,晚上跟著大人們,去十里外的一個村莊裡,看電影“挪吒”,第二天中午在班上瞌睡“打了雷”,被語文老師點名,罰站十分鐘。第三次是,勞動課上,分配給我們幾個同學的任務,沒有及時完成,在表彰會上,被班主任點名批評,罰站亮相,(我的印象中,這是最“丟人”的一次了)。還有一次是,在化學課上讀《水滸》,被老師把小說沒收了,站著聽了一堂課,下課後,還被老師要求幫著搬運實驗器材。被老師罰站這種事,除了讓本班同學引以為戒,認真遵守課堂紀律,大概不會引起外人的特別關注。但是,可千萬不要讓自己的父母知道噢,要是被他們知道了,就不只是罰站不罰站的事咾,恐怕還要耳呱子侍侯,甚至,哈哈,連晚飯也不會讓你吃舒坦。現在想來,點名、罰站,都是為了我自已好。沒有這些“嚴格管教”,我不會考上大學。說實話,我心裡挺感激那些老師的。俗話說,路不踩不平,樹不修不直。孩子犯了錯,違了規,老師除了“罰罰站、點點名”,批評幾句,還能有什麼其它合適的辦法呢?我,現在也是公安局局長了,每天處理不少案子。可對這些調皮的小孩子如何去管教,想來想去,還真得沒有想出多少其它好施的辦法。打了,犯法;罵了,缺德。有人說,“讓學生罰站就是體罰。要站,也要老師陪著犯錯的學生一塊站”。唉,本來,他們就是站著給學生們講課的,這還用罰嗎?看來,現在,好老師真得難當了!


崔師傅0360


這個派出所長雖然違反了法律,濫用公權力,但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值,女孩子要富養,如果在這個關鍵的時候,他爸爸媽媽不站在她這一邊,這女孩子心裡就會有陰影,這輩子就完蛋了。老師肯定是亂推女孩到講臺前,女孩肯定不想去,誰沒有過孩子?忽悠我們幹嘛?



潘龍江紅塵情歌創作人


作為有所瞭解的人,我來回答一下。

派出所副所長的父親拘留老師的原因就是她罰自己的女兒站了三分鐘,而女兒在向媽媽訴說時還說被多次罰站,以及扇耳光,這可能才是問題的導火索。父愛如山,哪個父親都見不得自己的子女受欺負。

一怒之下,喪失理智,做出了動用手中權力拘留到派出所審訊室,給老師一個教訓的舉動。該父親作為一名派出所領導,平時很多人都會給他面子,尊重他,見他很客氣,可老師明知道是他的女兒還這樣,讓他很沒面子,而且不是一次兩次,這才是問題的導火索。

事後,據該副所長家屬反映,那天送孩子上學時,因為等爸爸,所以遲到了幾分鐘,不是主管上故意的,意思是老師不應該懲罰。可國有國法,班有班規,每個學生遲到都會有理由,都不會說是故意的,如果沒有一定的制度約束,那學生們紛紛效仿,秩序肯定很難維持。

做老師不容易,不但要上好課,還要管好孩子,有時光靠嘴說效果有限,尤其還是小學生,自制力更差,有時需要採取一些手段,讓學生長個記性,從而服從管理。不過打罵體罰歷來是禁止的,處理也是極其嚴重的,相信很多老師不敢也不會冒著被開除的風險去這樣做,畢竟現在是網絡時代,很容易被曝光的。

罰站幾分鐘算不算體罰呢,某種意思上是,也不是,看你怎麼理解,畢竟罰的時間也不長,只有短短三分鐘,就是走一個形式而已,給一個教訓,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手段。如果長時間罰站,比如超過十分鐘,那就有變相體罰的味道了,絕對是不可取的。

就算是家長對老師做法不滿,有意見可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可以向學校,老師本人提出,如果沒有給予滿意的答覆,也可以向教育局投訴,相信會進行調查處理的。

派出所副所長作為公職人員,相信這些道理都懂,渠道都瞭解,可仍然知法犯法,我行我素,動用手中權力貌似給老師一個教訓,可實際上卻造成了很大影響。

首先是自己的前途進步,直接被免職調離公安崗位,以後在仕途上還難再有作為;其次是對女兒的傷害,這一舉動讓孩子一夜成名,不過是壞的名聲,大家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孩子幼小的心靈會受到極大傷害,畢竟還不成熟,抗壓能力不強,影響會很大,會有心理陰影,而且其他老師也會敬而遠之,另眼相看,影響學習和成長進步;最後是對老師的傷害,老師管教學生天經地義,那是她的職責,受到這樣的驚嚇和侮辱,會使她對教學產生恐懼,再不敢放開手大膽管理,而且會形成示範效應,進而影響其他老師。

其實本來簡單很好處理的一件事情被搞複雜了,鬧得是沸沸揚揚,結局是副所長付出的代價是沉痛的,這也給很多人敲響了警鐘,有權千萬不能任性,因為手中的權力不是自己的,是人民賦予的,不能亂用。還有就是溝通很重要,無論任何時候都要保持頭腦冷靜,學會平心靜氣的和別人溝通,弄清楚事實真相後再決定採取什麼措施,在急躁時一定要保持克制,否則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可吃!


文思正言


感覺現在這種風氣已經變了,為什麼未成年人犯法越來越多,為什麼現在孩子越來越叛逆。

以前你犯錯當著全校批評罰站都沒什麼。現在哦,都要變成犯法了。所以說,現在老師,只要不出安全事故,其他什麼最好也別太管,教書育人,你負責教書,育人你是搞不來的。

哪個老師會無緣無故去批評一個學生,如果真有這種,那麼確實也是無話可說。

老師佈置作業,大多數都是為了學生的成績進步,別以為老師願意去佈置,因為不佈置他們更輕鬆。

所以做個佛系老師吧,省的為了他們好還受氣,孩子以後會怎麼樣和你也沒啥關係,又不是你孩子,做好自己本職工作,不然小心得心臟病。🙄


雞仔貓


謝謝。

對這樣的問題人們一直槪念不清界定不明,甚至很多老師糾纏不清,被動為難。我們對問題中的重點詞語作交流:

一,"教師有學生管理權\

喜205409161


這是很多教育工作者都要碰到的難題。

老師是教育的引導者,課堂的管理者,所以老師有對課堂的管理權。但是老師的管理權卻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劃分。近幾年特別是學生的個人權利開始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於是體罰學生已經上升到了師德的層面。一旦和師德粘上關係,弄不好就得身敗名裂。什麼叫體罰,他的評價標準是什麼,始終沒有清晰的界定。到今天,任何對學生的懲罰都可以上升到體罰的高度。所以老師們在課堂上不得不畏首畏尾。

前段時間就有一個這樣的新聞,一個女老師在課堂上有學生在吃瓜子,結果這個老師就被學生家長舉報了。但是這個女老師也很委屈。這個女老師都快急哭了,說並不是她不想管,而是管不了,這幾個學生已經無法無天很久了,他們連老師都敢打,她管不了。

學生能變成這個樣子,絕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絕對是日積月累養成的惡習。那為什麼老師開始時不管,放任自流呢。估計就是老師也不知道怎麼關管 。學生犯了錯誤,老師只能言語說教。有些學生知道老師除了說教再無辦法,義務教育又不能開除學生。所以對老師說的毫不在乎,對言語說教不好使的學生,老師也就沒辦法了。只能找家長,家長都不管,只能任由他們去了。但是問題又來了。比如這個上課的女老師,管不敢管,不管又要被舉報,真是進退不得。

(學生上課嗑瓜子,老師買了一百斤瓜子讓學生磕,這是不是也是體罰?)

我們常說沒有執行力的法律就是一紙空文,同樣沒有執行力的班規班紀也是廢紙一張。所以我覺得當務之急就是要把一些事情劃分清楚。什麼叫懲罰,什麼叫體罰,什麼時候可以弄什麼樣的懲罰。把這些都明確。給老師懲罰的權利,才能保證課堂健康有序進行。


朱鐵平


這件事情已經成了網上的頭條新聞。我今天還就此事跟我的朋友,我單位目前最大的行政管理者說了。我朋友聽了這件事後,沒有反應。因為這件事有點教條,為什麼呢?因為老師是在學生違反校規遲到的情況下,才叫學生站著的。可結果卻得到這樣的遭遇。我不知道這位家長到底是怎樣想的,這是對孩子好還是對孩子不好。家長應該先了解事情發生原因,孩子是在什麼情況下被罰站的,如果真的是老師故意刁難孩子,那時我也支持您找老師,替孩子討個說法。可是現在,您沒有了解情況下就把老師給非法拘禁七個多小時。以後就算孩子再有什麼事情,(因為有了這樣的事情發生)就算老師看到了,可是又有誰敢管吶。這不是在無形之中害了自己孩子嗎?因為孩子學好學壞都與學校沒有關係的,不管什麼事情也沒有,一旦管了,說不定還能發生上面所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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