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不允許打折扣

未達序時要求12省份被點名 廣東最多

生態環境部: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不允許打折扣

法制網北京11月11日訊 記者郄建榮 針對飲用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今天,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說,仍有12個省份未按序時進度要求完成清理任務,其中廣東等5省份完成任務比率最低。生態環境部指出,依法清理飲用水源地違法項目是《水汙染防治》提出的明確要求,各地必須依法按要求按時完成清理任務。同時,從現在起生態環境部每日發佈水源地通報。

開展飲用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是經國務院批准,在今年年底前必須完成的一項工作。為此,生態環境部專門啟動了專項督查。按照生態環境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縣級、其他省份地市級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共涉及31個省(區、市)276個地市1586個水源地的6251個環境違法問題整治。生態環境部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說,截至11月7日,545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7.3%。

這位負責人指出,為了確保違法項目整治工作能夠按期完成,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專門致信尚未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務的相關省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請他們高度關注這項工作並督促地方按時完成整治。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透露,目前,上海、寧夏、湖南、青海等4省份已率先完成水源地違法項目清理。內蒙古、河北、山東、湖北、遼寧、浙江、西藏、新疆、河南、陝西、福建等11省份任務完成率達到90%以上;四川、安徽、雲南、海南等4省份任務完成率均在85%以上,達到序時進度的要求。

同時,在涉及的全國276個地市中,湖南長沙、山東日照等100個地市已全部完成相關整治任務。

生態環境部指出,江西、天津、黑龍江、江蘇、廣東、貴州、吉林、廣西、重慶、山西、北京、甘肅等12個省份違法項目清理未達到序時進度要求。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對遲緩。其中,甘肅臨夏、江西鷹潭、安徽阜陽、新疆阿勒泰、廣東河源、江蘇揚州等6個地市任務完成率低於50%。

眼下,距離年底已不足60天。生態環境部執法局這位負責人說,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務的省份中,5省份剩餘問題超過50個,其中,廣東省197個、江蘇省73個、雲南省73個、廣西自治區66個、江西省65個,佔剩餘問題總數的60%。

這位負責人指出,對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將緊盯不放,督促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責任,確保每個地方都必須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法制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