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荡污清气来

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支持公诉。前不久,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某聚众斗殴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是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最终经合议庭合议,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王某对判决结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检两长同堂审理,犯罪分子当庭服法,这无疑彰显了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威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为全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沙向东书记如是强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群众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对此,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沙向东书记、刘伟区长亲赴扫黑除恶一线调研督导,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和挂包安排,多次到各镇办、村居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区扫黑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工作,各镇办均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群策群力之下,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战役在全区上下迅速打响。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广泛发动群众,我区在主次干道、生活小区、广场游园、沿街商铺、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广泛张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发放“明白纸”,编印《扫黑除恶知识手册》,实现了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党员、村(居)民代表全覆盖。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反复刊登《通告》内容和工作动态,在《今日周村》、周村电视台开设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专栏,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短信。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1万余份,发送短信26万余条,编印《扫黑除恶知识手册》25000册,悬挂条幅(LED屏)5000幅、展板2200块,宣传车上路宣传200余车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黑恶势力是扰乱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幸福安康的“毒瘤”,扫黑除恶务必要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我区坚持条块结合,在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的同时,专门部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情况摸排、线索收集,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通过一系列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底,周村公安分局共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31人,破获涉恶案件58起;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37人,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2件7人;区法院受理涉恶刑事犯罪案件2件7人,均已判决;区纪委监委打掉3个“保护伞”;区委组织部免去1名涉黑涉恶村干部党内职务,通过“二次联审”,对存在“不得”情形的4名村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这场扫黑除恶的强力风暴,必将还给周村人民一片朗朗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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