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解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更好服務和保障新時代農業農村改革開放

《意见》解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更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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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最高人民法院全媒體新聞發佈廳

出席嘉賓: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 姜啟波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程新文

主 持 人: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 林文學

發佈內容: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起草背景和主要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意见》解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更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开放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江必新

發佈會實錄

(2018年11月7日)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好!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安排,由我向大家簡要介紹一下《意見》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和貫徹落實中需要處理好的關係。

、《意見》的起草背景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三農”工作是一項帶有全局性、戰略性、根本性的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黨的十九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順應億萬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今年年初,黨中央、國務院以一號文件形式下發《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全面部署。《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習近平總書記在對全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推進會議的指示中,在主持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多次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重要指示和深刻論述。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考察時對新時代改革開放作出重要指示,為新時代農業農村改革開放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指明瞭方向。

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長期以來高度重視服務和保障“三農”發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指導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涉農案件,通過多種形式參與鄉村矛盾糾紛化解。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先後制定出臺《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等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落實黨中央政策、貫徹法律規定、統一裁判標準。各級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不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鄉村地區基層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等溝通協作,開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人民法院通過依法支持調解、仲裁等多種方式,參與鄉村基層治理,化解了大量鄉村矛盾糾紛。各級人民法院積極作為,依法受理、審判各類涉農案件。目前,大量涉農案件統計在侵權責任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等案由下。司法統計未對農村案件和城市案件作區分。就目前司法統計中單列的涉農案件案由看,2013年至2017年,全國法院受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109787件,審結108943件。2017年,各級法院審結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出租和抵押糾紛一審民事案件17790件;審結農業、林業、牧業、漁業承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案件12319件;審結種植、養殖回收合同糾紛一審民事案件5307件;審結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案件3145件、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案件6822件。通過糾紛調處、案件審理,人民法院及時妥善化解鄉村矛盾糾紛,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利,有力維護鄉村社會經濟秩序。

近年來,黨中央對發展“三農”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各項改革試點工作正在穩步推進,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農民對美好生活有了新的需求,農業農村在國民經濟建設和“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中的地位更加凸顯,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三農”工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正是在這一背景下,今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決定製定《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意見》起草工作,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同志多次對調研、起草工作作出指示。分管副院長親自帶隊,由我院參與起草工作的同志與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共同組成多個調研組,分赴全國各地調研。調研組的同志深入田間地頭,與村民、村幹部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同志面對面交流,廣泛聽取農村群眾和基層幹部的心聲,瞭解農村群眾對人民司法的需求和期盼。今年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同志親自參加徵求意見座談會,聽取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央農辦、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等十多個機關、教學科研機構的領導和專家學者以及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農村地區人民法庭負責同志的意見和建議。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審理各類涉農案件,更好服務和保障新時代農業農村改革開放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制定本《意見》。

、《意見》的主要內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三個階段的目標任務:一是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二是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三是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意見》聚焦於不同階段的目標,進一步將服務“三農”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涉農案件,推動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和城鄉二元結構問題,對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針對新時代“三農”發展對司法工作的需求作了積極回應。全文分為七個部分,共45條。第一部分強調深刻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第二部分明確了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第三至第七部分分別規定了人民法院如何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文明和諧平安鄉村建設、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和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意見》主要圍繞以下幾方面作出規定:

一是深刻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當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黨的十九大作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決策部署。這是新時代黨的“三農”工作的理論創新和政策創新,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對於解決我國當前的主要矛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義。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化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是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各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堅持《意見》確定的七項基本原則,即服務和保障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依法保障農民主體地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助推城鄉融合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聚焦審判、因地制宜。推動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條件在於解放農村生產力。解放生產力,要依靠改革。依法妥善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政策。按照“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要求,保護農村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按照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法定權利。依法依規調處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糾紛,大力支持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保障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解放生產力,要加強產權保護。依法保護鄉村投資者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等新型農村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加強農村知識產權等各類產權保護,發揮產權司法保護的激勵作用,促進金融服務農村實體經濟。依法依規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資源轉變為資產、資金轉變為股金、農民轉變為股東而形成的新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解放生產力,要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嚴格保護涉農合同,弘揚誠實守信的契約精神,保護有序競爭,捍衛市場秩序,促進生產要素和商品服務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

四是服務和保障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生態屏障是鄉村的基本功能。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富裕,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越來越高。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大審理環境資源案件的力度,倡導綠色生活方式,促進鄉村不斷改善人居環境。探索懲罰性賠償制度在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糾紛案件中的適用,積極營造不敢汙染、不願汙染、不能汙染的法治環境。依法支持和監督環境資源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斷完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審理程序和配套機制,不斷優化協同審判機制,提升鄉村綠色發展司法服務保障水平。

五是服務和保障文明和諧平安鄉村建設。文化是上層建築中最具生命力、最體現民族精神和社會進步的因子。鄉村文明不僅表現為鄉村物質財富的增長,也表現為鄉風文明、鄉村安寧。鄉村振興最終體現為鄉村文明的傳承和進步。依法妥善處理鄉村鄰里糾紛,弘揚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鄉鄰美德。通過司法審判引導農村摒棄高額彩禮、干預婚姻自由、不贍養老人等不良風氣。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促進鄉村和諧家庭、美好家風建設。農村群眾對司法最基本的需求是維護鄉村安寧、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發展,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以及黑惡勢力“保護傘”,增強農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強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推進“法治鄉村”“平安鄉村”建設。

六是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治理有效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方面。發揮司法審判職能,正確處理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關係,積極參與鄉村治理。依法依規保護村民自治權利,審慎把握村民自治與國家法治之間的邊界,注重發揮好德治的作用。堅持政教分離政策,嚴禁宗教干預國家司法事務。依法嚴厲打擊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建立健全涉農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增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的整體合力。堅持“三個面向”和“兩便”原則,發揮人民法庭靠近鄉村、貼近群眾的優勢,切實開展好人民法庭工作。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大力推進司法民主。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提高農村自治組織和農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

七是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終目的是要增進農民利益,讓農民生活富裕、健康、安寧、文明,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的歸宿在於農民全面發展。依法保護農民人格權,保護農民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身體健康,著力保護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以及農村適齡兒童的受教育權,加大鄉村地區人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妥善處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糾紛,防止簡單以村民自治為由剝奪村民的基本財產權利。依法依規保護農村外嫁女、入贅婿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讓農民工既入得了城、扎得下根,又回得了村、穩得住心。將黨的群眾路線與司法專業化相結合。以農村群眾能夠理解、感受的方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尊重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村規民約、鄉風民俗。完善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措施,不斷提高司法服務“三農”的能力。積極助力精準扶貧,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加強農村司法救助,保護困難群體的基本權利。

三、人民法院貫徹《意見》應處理好六個關係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意見》寫得再好,終在紙上。下一步,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貫徹落實《意見》中的各項規定,讓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司法政策在廣大鄉村落地生根,讓廣大農村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服務的便捷高效、司法保障的充分有力。在貫徹《意見》時,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六個關係:

一是服務當前發展和實現長遠目標的關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三個階段的目標任務。《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確定了到2022年的目標任務。人民法院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戰略決策步驟,既著重解決當前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服務和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近期任務,也著眼於“三農”長遠發展,服務和保障中遠期目標的實現。在腳踏實地做好當前工作的同時,做好長遠謀劃,把每一階段的工作做牢做實,為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二是農業農村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治國安邦的根本性問題。中國農民對土地有特殊的深厚感情。“三農”發展要“穩”字當先。依法保護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政策,全面準確把握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立法精神。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農民的生活就有了根,就能穩住心。堅守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讓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在這個基礎上放活土地經營權,推動鄉村改革發展,發展才能行穩致遠。“三農”發展離不開改革,通過改革解放生產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改革政策,依法支持各地的改革試點工作,保障改革紅利實現。

三是生態保護與鄉村發展的關係。鄉村振興,生態宜居是關鍵,保護生態與發展經濟是對立統一體。目前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準確理解和把握綠色發展與鄉村振興、生態環境保護與鄉村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著力加強鄉村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守住綠水青山,守護美麗鄉村。落實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增加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助推農業生產方式由過度消耗資源型向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型轉變,實現社會生產良性循環。

四是鄉村文明傳承與發展的關係。傳統文化是我國的寶貴財富,是中華兒女重要的精神財富和情感紐帶。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護、挖掘農耕文化中優秀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規範,維護熟人社會基於血緣、親緣、宗緣、地緣關係建立的情感和道德紐帶。同時,對傳統文化應有所揚棄和發展,將法治文化融入鄉村文化之中,引導農民樹立誠信意識、契約精神,引導農村摒棄高額彩禮、干預婚姻自由、不贍養老人等不良風氣,促進鄉村現代文明建設。

五是自治、法治、德治的關係。當前鄉村治理不同於我國古代依靠宗法制度建立的治理體系,也有別於我國城市地區的治理。村民自治在鄉村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依法依規保護村民的自治權利,堅持農民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主體地位,準確把握村民自治與國家法治的關係。既不能干預、妨礙村民自治,又要注意保護村民的基本權利,防止簡單以村民自治為由損害村民的人格權利和基本財產權利。在實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時,注重發揮好德治的作用。堅持寓德治於法治,用法治促德治,讓柔性的道德獲得有力的推行,使道德與法律相得益彰。通過發揮司法審判的道德引導、行為規範作用,推動禮儀之邦、優秀傳統文化和法治社會建設相輔相成。

六是黨的群眾路線與司法專業化的關係。司法審判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有一套相對獨立的術語體系和邏輯規則,但廣大農村群眾法律知識相對缺乏,對於法律術語和邏輯並不熟悉。因此,司法審判不僅是高度專業化的工作,也是群眾工作,尤其在鄉村地區,要堅持黨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我們的法官既要有較高的專業素養,更需要較強的群眾工作能力,多換位思考、進入農村群眾的思維“頻道”,尊重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村規民約、鄉風民俗,妥善把握民事審判對習慣的適用。多用“群眾說理、法官說法”等方式,將群眾路線、群眾工作方法與司法專業化相結合,以農村群眾聽得懂、看得見、能夠理解和感受的方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努力讓農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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