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房地產調控

發改委:推動大中小城市聯動 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新華網北京5月6日電(於楊)5日晚間,《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公佈,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6日上午,發改委就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需要推動大中小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陳亞軍表示,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裡提出的五大任務當中,第一條的任務就是建立健全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核心任務。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這個問題,對促進城鄉勞動力自由流動、全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提高、農民工群體收入的增長和國內消費市場的擴大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對社會大局的穩定也意義重大。

他透露,截至2018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佈在地級以上的城市。

陳亞軍認為,在眾多城市非戶籍常住人口中,要促進有條件、有能力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務。餘下的要通過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實現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他還表示,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僅僅靠小城鎮、小城市不夠,還需推動大中小城市聯動,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陳亞軍強調,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認識應從三個方面把握:

首先,不能搞選擇性的改革。解決農民工的落戶問題是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不片面地去搶人才;

第二,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對房地產的調控。“房住不炒”的定位是必須堅持、不能動搖的,因此應該始終把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這個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多樣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藉機“鑽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

第三,消除城市落戶的限制並不是放棄對人口的因城施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地通過優化積分落戶政策,既要留下願意來城市發展人才,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的蔓延。同時個別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還是要嚴格把握好人口總量控制的這條線,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引導人口合理的流動和分佈,防止“大城市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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