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證遺囑如何進行房產過戶,如何具體實施?

時光也祝你好


這裡涉及幾點知識點。

一是現在辦理包括繼承轉移登記在內的不動產登記都在當地國土局及不動產登記中心,不知道題主在哪裡還由房產局辦。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是92年司法部與建設部聯合發文要求辦理房產繼承登記必須先辦理繼承權公證,2016年已經被法院判決違法,並被兩部委廢止。目前辦理不動產繼承轉移登記如果沒有繼承權公證,按照國土部規定是要由全體法定繼承人到現場核驗的。

三是有的地方對遺囑公證書也認為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轉移登記,比如無錫,不知道題主在什麼地方。我認為遺囑公證書是不能代替繼承權公證書的。

四是未辦理繼承權公證的,除上述核驗程序外,還要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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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理論與實務


通過A證並不代表就有訴訟的能力,不想訴訟好策略,將會一敗塗地。

從專業知識上來說,你已經明白了要確認遺囑的效力,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管局的人也不是吃素的,他們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你遇到的困難不是房管局和法院在刁難你,而是證明遺囑的效力,這才是你要解決的問題。

我可以不負責任的跟你說,訴房管局你肯定敗。不管什麼通知,都不可能讓房管局的人二話不說讓你過戶。只要他們擺明一點:只要你能證明這是你家爺爺親筆自願書寫的遺囑,過戶沒問題,否則沒門。那麼駁回你的訴訟請求可能性相當大。

不要以為行政部門的人不辦事、懶政。其實房管局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如何辦理過戶,他們對關於過戶專業知識可不比任何一個法律人差。房管局要關心的是:這個遺囑是不是你家爺爺親筆自願書寫的遺囑。只要你能證明這一點,過戶肯定沒問題。但是,如果能夠向房管局證明這一點,你同樣也能向法院證明這一點,那麼法院判決也沒多大問題。

我猜測你所遇到的是“不能證明遺囑是你爺爺親筆自願書寫的”。如果這份遺囑真的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條件,那麼你必須證明這個字是爺爺寫的,這個指印是他按的(如果有指印的話)。所以,迴歸到公證遺囑上來,在公證時,公證人員可是親筆看他書寫才作了公證,那麼有公證書證明你爺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然沒問題;現在沒有公證,那麼你得想想當時寫遺囑時,有沒有相應的第三人在場,來證明“自願書寫且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恰好只有你們爺孫倆在場,那麼你得找爺爺以前筆跡、指印來作相應的佐證。這三種方式的證明力當然公證遺囑最強,其次是在場的證人證言,再次是爺爺的“真跡”了。前兩種證據只要有心,收集並不難,怕就怕錯過了收集的時機(尚存人世時)。最後一組證據最難,得看天意了。

如果你不能證明“自願書寫且意思表示真實”,法院也只能“調而不判”了。

回答至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台州律師林超


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爺爺遺囑沒有進行遺囑公證,也沒有什麼律師見證書什麼的,也就是說你爺爺的這個遺囑其實是無效的,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第二點:房管局的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妥,因為遺囑無效,自然你爺爺的兒子女兒這一輩當然是第一繼承人,需要第一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並做公證,拿到這個放棄繼承公證和死亡證明,繳納遺產稅,才能過戶到你的名下,否則無解。

第三點:你發出來的這個通知,其實是取消的是強制公證,強制公證和繼承公證完全是毫不相關的兩碼事。

總結分析:你爺爺這房子應該是單位分的房改房,你奶奶應該也有50%的產權。最好就是跟家人一起商量怎麼處理這個房子,如果誰都不願意妥協,20年後房子要被國家收回,到那時就傻眼了。所以不要等老人去世了,才去處理這些事情,因為去世後,很多問題更加麻煩,爭遺產這種事情已經上演了千年,送你一句話:家和萬事興!




回眸一笑見鬼了


你好,遺囑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9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戓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即使你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情況下,房屋一樣歸你所有。如果你能正常使用,其他人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對你的權利並不產生實質影響。

房管局不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主要考慮遺囑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拿著一份未經公證或未經法院判決的遺囑就能辦理產權過戶,房管局會承擔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影響其公信力(假遺囑會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

就你所說情況想起訴房管局不作為成功機會不大,如果不想起訴 要求法院判決的情況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9條正常居住使用即可,其他繼承人想主張權利可以等其他人起訴解決。


德凱趙律師2000


據題主所述,你還真的起訴不了房產局不作為。

因為在整個中國所有的買賣裡最嚴謹和公平的就屬房產買賣了。

你爺爺的遺囑效力不容置疑。但是到房產局辦理繼承過戶只憑這遺囑還真的不行。

題主爺爺去世,(你奶奶可能早已去世)順位繼承人有你父親及他的兄弟姊妹。排除非常複雜情況,(房產證就當是你奶奶去世後辦理的),這房產證就你爺爺一個人的名字。那麼房產局辦理繼承過戶給你就需要你的父親及他的兄弟姊妹放棄這套房產的繼承權公證,及由你繼承的公證文書,才會給你辦理。少任何條件,(不是為難你一個人),按照房產局辦理繼承過戶的章程都不會給辦理。

沒有辦法,制度如此。

所以題主要想繼承你爺爺只是留給你的這套房子,並且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換成你,還真的只能是有你父親他們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文書,並且有你繼承的公證,明白了嗎?


韋小寶1912275


好的,談談我的理解。您這個癥結就出在遺囑沒有公證上,雖然法律規定遺囑繼承優先原則,但操作上要對遺囑進行審查甄別。不動產登記部門顯然不具備這種職能,因此佐證的機構部門在公證處或法院。法院依法審查繼承人、被繼承人、利害關係人的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法規條文只是概念定義,每一條下都有若干子項的操作規程。這是體現“公平公正”必不可少的程序。也就是履行對您持有遺囑的法律認定。不動產登記部門才會根據法院的認定文書,受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


程前F1


去法院走訴前調解確權然後辦過戶,不花錢


煙臺小小小律師


你那個A證,是背法條得到的吧?房管局讓你去公證的是其他有繼承權的人放棄繼承的公證,你爺爺的遺囑屬於部分無效,因為你爺的房子份額裡邊有你奶奶的部分,他處分自己的部分無可厚非,但處分了你奶奶的那部分就不對了!懂了麼?


陳晟喆


你可以去諮詢當地的房管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遺囑只要有書面的,辦理就方便。。。


Wheat118


首先呢未公證的遺囑如果是本人親手寫,並且時間寫清楚,這個是有法律效益的。過戶的話你可以去諮詢當地的房管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看看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因為各個地方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所以你得自己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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