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和黑幫頭目可以判死刑,直接槍斃都可以,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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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拐賣婦女兒童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罪都是最高可判處死刑的犯罪行為。法律明文規定。

拐賣婦女兒童罪即人販子於情於理都可以判處死刑,執行死刑。放在以前叫槍斃。這既是打擊了犯罪,又是對受害者以及我們普通老百姓的保護。避免犯罪分子又一次將魔爪伸向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關於對人販子的討論,之前我有回答過)

但是法律不可能直接將犯罪分子直接一棍子打死。畢竟任何事都有一個度。如果犯罪行為後果嚴重,行為惡劣。我相信法律絕對不放過他。總體來說我國法律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罪量刑很重。這樣就能有效的懲罰犯罪分子,也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罪也是一種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威脅普通老百姓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犯罪。老百姓對於這種人打心底裡是厭惡的。但是有時候又敢怒不敢言。從之前的熱點新聞“崑山反殺案”。幾乎是一致性,一邊倒的叫好。並且很快有了一個公開公正的結果。這就是民意。

國家也意識到了這種犯罪的嚴重危害。今年以來,全國上下各級公安機關正在有條不紊的重拳出擊。專項整治、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關注新聞報道的“悟友”應該瞭解。細緻到佩戴粗金鍊子都可以作為認定黑社會的一個特徵。

黑社會組織通常通過恐嚇暴力手段,直接干預當地的某一行業。為了達到目的,經常性的打打殺殺。甚至於背上很多條人命。對於我們遵紀守法的老百姓就是赤裸裸的欺壓。讓我們作為單個個體的老百姓只能無奈的被欺壓。

每一個黑社會組織背後肯定是充斥著骯髒的交易,無數的恐嚇,多少次的故意傷害,打架鬥毆,甚至於很多條人命。

所以重拳打擊黑社會組織罪,是民意提現的結果。連根拔起,從重、從快判處刑罰,乃至於死刑就是民意的體現。

遵紀守法,從你我做起。


大別山小城


對於拐賣兒童婦女的人販孑和黑勢力頭目,無論主犯還是從犯,我個人建議:都應該一律死刑!我們中國正是有了這些混蛋、人渣,搞得多少幸福的家庭,背井離鄉、家破人亡!!!他們不死,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執法能力沒有信任感??他們不死,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他們不死,老百姓怎能安心的正常生活??他們不死,那些被他們拐賣的兒童婦女所受的傷害誰去撫慰?他們不死,那些被他們虐待致死、被摘除器官致死、被遺棄致死的兒童婦女找誰去討回公道?他們不死,那些失去小孩或婦女的所有親人所受的傷害誰去填?所以說人販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彰顯國法,不殺不足以震攝宵小,不殺不足以還百姓公道!!!我建議:抓一個殺一個!決不縱容!


霞13403743603


我認為只要是參與了販賣兒童婦女的人,不論主犯還是從犯,都應該一律死刑!我們中國正是有了這些混蛋,使得多少人家家破人亡!!!他們不死,老百姓怎麼能安心的正常生活??他們不死,那些受他們拐賣的兒童婦女所受的傷害誰去撫慰?他們不死,那些被他們害死的兒童婦女找誰去討公道?他們不死,那些失去小孩或女兒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所受到的傷害誰去填?

所以說人販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彰顯國法,不殺不足以震懾宵小,不殺不足以還百姓公道!!!


隨緣一世99620897


人販子惡毒的行為讓百姓無法諒解,人販子為了自己的一點利益,為了不讓嬰幼兒啼哭,給嬰幼兒餵食安眠藥,為了博取路人同情將低齡兒童致殘,有些孩子生病了不給醫治直接弄死,人販子惡毒的行為不亞於二戰時期的日本人,所以人販子站在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因為人販子造成多少家庭妻離子散,痛不欲生,毀掉了多少原本幸福的家庭,人販子所造成的危害遠不至於這一些,人販子不僅判死刑,最適合它們的應該是絞刑...人販子的家人監管不力...同樣獲得嚴厲的懲罰...


WJQ881818


對人販子和黑社會老大直接判處死刑,人販子的犯罪行為直接導致兩個家庭甚至更多的家庭陷入極大的悲痛之中,丟失孩子的父母有的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行為,帶來的是終身的痛苦,我的弟弟10年前失蹤,到現在還沒有找到,我也去了很多地方,貼了很多尋人啟事,至今杳無音訊,我的媽媽想起我弟弟整天以淚洗面,所以我堅決支持對人販子判重刑,事實確鑿,立即判處死刑。還社會一片安寧。


用戶2640197838508


這個問題,我想只要有點良心的任何人,都會支持人販子和黑社會組織者盼死刑的。看看之前的崑山劉海龍被反殺,看看網絡輿論怎麼一面倒?連一個人替劉海龍說話都沒有。至於人販子社會更是人人痛恨,偷了一個小孩,毀了幾個家庭


AAAA阿彌陀佛809


量刑太輕,什麼是情節嚴重,怎麼樣才算情節嚴重,沒個標準嗎?要我說只要是販賣人口就槍斃,沒有商量的餘地,是活生生的人啊,不是物品,不是牲口,是不可以買賣的,生命是可貴的,生命是無價的,居然用金錢來買賣,說起侵犯人權,還有比這更嚴重的嗎?無視生命的可貴,,不是經常講人權嗎?現在怎麼感覺是在對人販子講人權,對受害人咋就不講人權了呢?我認為是這樣。因為一個孩子被偷,會毀掉好幾個家庭,甚至要死幾條人命,本來很美滿的家庭,就因為人販子,就家破人亡這怎麼說,不因該有一個交代嗎?就該家破人亡嗎?建議不管情節是否嚴重,只要你觸到了這條高壓線,那你就必須接受死刑。


長號先生


這個問題無需多討論,看看他(她)們所作所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啊,討論什麼呢,對於那些人性泯滅的畜生,不僅要殺,還要斬立決,留他(她)一天不知還要又有多少人遭殃,你忍心眼眼睜睜看著無辜的人在你眼皮底下受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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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要處於死刑,最好把他們發配於邊疆,讓他們感受一下在極寒地區的氣候!每天夜以繼日地幹苦活,幹到他們叫苦不迭,幹到生不如死,把之前被害人的恐懼,絕望,悲痛,加倍還給他們!讓他們嘗一下階下囚的滋味!


我是zero


知道為什麼群眾如此呼籲,國家都沒有出臺相應法律法規麼。

就人販子來說說,人販判死刑導致結果有很多。

首先第一點:部分人販畏懼死刑不敢再販賣人口。

第二:人口販賣市場供不應求,人販職業利益大大增加。

第三:利潤面前,又有更多的人為了賺錢喪心病狂不惜生命代價參與其中。

第四:人販子=死刑犯之後,人販子行跡暴露或種種原因,被販賣的兒童婦女等性命難以等到安全保障。

不要盲目的從縱一時爽,仔細想想後果。

想要一定程度的杜絕人口販賣,可以將買家設為與人販同罪,畢竟有買才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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