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自己中了五百萬,有人以八百萬的價格要買走,自己得到的錢算合法的錢嗎?為什麼?

願有一人陪你顛沛流Li


雖然問問題的人可能在做夢,我還是願意在法律層面簡要分析一下。

此事當然存在極大法律風險,風險來自買票人和他800萬錢款來源:

1、買票人精神狀態分析。

如果對方買你彩票的800萬來路合法,目的也合法,雙方屬於自願行為,正當交易,當然沒問題。但情理上可能嗎?這人傻吧?果真如此,買票人十有八九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果精神病人拿了家人800萬,將來他的監護人追索,法律會判決交易無效。

2、買票人涉嫌犯罪分析。

排除買票人精神狀態問題,正常人做事總有目的,很容易推斷出800萬來源有問題,極有可能想通過購買他人彩票的方式,隱匿掩飾自己的犯罪所得,以這種方式洗錢。

3、賣票人法律責任。

如果精神病花800萬買了這張500萬的彩票,將來他的監護人來追索,法院不會支持當時的買賣交易,你得退錢。如果是犯罪分子用這種方式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你很難解釋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可能會構成窩藏包庇犯罪,結果人財兩空。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用八百萬現金去買一張五百萬的彩票,這明顯是賠本的生意,從常理來說,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幹這種事的!

中了500萬元大獎,根據規定,必須要到省級彩票管理中心才能兌獎。彩票雖然是不記名的,但是兌獎時必須出具身份證件,這樣就把自己的身份暴露了,而且還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實拿到手只有400萬元。試想,一個人手裡有了800萬元,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去兌獎,而且只能拿到原來的一半錢呢?

如果分析原因,第一種可能是此人有精神有問題,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那麼不好意思,對於限制行為人作出的對自己不利的重大決定,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同意方才有效,也就是說他作出的決定是可以被撤銷的,所以別太高興了。

第二種可能就是這800萬元是非法所得,此人從你手上購買彩票,就是希望通過這種合法的方式將錢漂白。對於這種“好事”,勸你還是小心為好,不要貪圖不義之財,否則有可能涉嫌構成洗錢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三種可能是你手上有點職權,他有求於你,又不願直接送錢給你,正好通過這種看似合法的買賣行為變相送錢給你,以達到目的。對於這種情況,你已經涉嫌受賄犯罪了。

天上從來不會有掉餡餅的好事,掉下來的可能是磚頭或鳥糞,所以還是守著自己的彩票,安安穩穩比較妥當!


打虎拍蠅


我就好奇,500萬扣掉個人所得稅只剩下400萬,是哪個二缺會用800萬換400萬,直虧400萬,人才啊!


Leo136192831


這就是一個買賣,有人買,有人賣,這就是合理合法的,沒有什麼不可以。況且自己中了500萬,扣掉稅也有400萬,而有人以800萬的價格買走這500萬的資格,可能不知道他的目的,但是白白賺400萬的機會,那怎麼能放棄呢?


但是恐怕很少有人這麼幹吧,除非你是領導,有人想給你送錢了,這才差不多。就比如以前有人給領導送錢送禮怎麼送?就是領導家的一個竹子要送禮的人以高價買下來,這樣一買一賣這就是合理的。所以也沒辦法說他違規。但是確實就是違規的。


大家知道為什麼有很多人高價回收菸酒嗎?尤其是送禮的菸酒。因為很多人會把現金塞到菸酒裡邊,而很多人一方面收菸酒來倒賣,也有人就是想到了送禮這一點,才來收禮品的。


但是話說回來,我覺得,如果是正常人中了五百萬,首先肯定是正規的收入,合法收入。所以有一半的人是不會換的,因為很多人是不相信天下白白掉餡兒餅的事兒的。大多數人是不會相信有人白送錢給自己。所以就算有人買,可能會被中獎者給拒絕了。這就是原因,現在這些人都是非常謹慎的。能保住500萬就可以了。


做人不能太貪心,這也是沒錯的。因為貪心有可能會中了埋伏。很多詐騙案都是由於那些受害者非常的貪心,想以小博大,或者以小得大,因此這就造成了更多的損失了。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好事,你會願意嗎?


老王偵查記


今年雙十一最熱鬧的不是“淘寶”,而是王思聰轉發抽獎“113個1萬元”,我覺得好任性啊,果真有錢好啊。

可惜我沒中獎,但是我覺得王思聰這樣任性的人都不會花八百萬去買一個五百萬的彩票吧!所以有人願意這樣買,你肯定要小心了。我能想到的情形只有三個:

第一:騙錢

有段時間假幣特別流行,而且在廣大農村流行,有一次一個的哥給我講說他某日拉一個乘客去其他地方,十塊錢的腳兒,乘客給了張一百的,他覺得那錢不像真的,而且那地方比較偏僻,的哥還是找了九十給乘客,到家之後,一驗,果真是假錢。


所以有人用八百萬買你一張五百萬的彩票,你一定要讓他直接轉賬,千萬別給現錢,因為你也數不過來,再一見錢眼開,八百萬變成白紙可就不划算了。

第二:有求於人

我想有人願意吃虧,肯定是你除了彩票還有其他附加價值,但是又擔心自己會被發現,所以用高價賣出“低價買入”的“物品。這種事情新聞報道也比較多。


此時,一定要小心,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是不義之財可能會毀掉自己的一生。

第三:洗錢

很多時候,不乾淨的錢要合法化,500萬如果扣除稅收還有400萬,但是如果是800萬的毒資,賭資等髒錢可就一分不值了。


當然你可以不辯稱自己不知道這800萬是非法的錢,但是如此違反常識的買賣,你覺得你說不知道錢有問題,有幾個人能夠相信呢?

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情,大家還是安分守己,健健康看比較好。


秘語相傳


大實話:只要這800萬是合法的,那麼這筆交易就是合法的。

相信經常買彩票的人都知道,如果說我們買彩票中了幾十萬,幾百萬這樣的大獎是需要繳納偶然所得稅的,也就是說,並不是我們中五百萬就能領到五百萬。在繳納100萬的稅款之後,我們到手的就是400萬了。因為彩票的領獎方式是認票不認人的,也就是說,無論是誰拿著中獎的彩票,都是可以領到獎的,哪怕說彩票是你撿的。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估計很多人都聽說過這樣的說法,一些人為了自己進行某些非法活動方便一些,往往是會派人在彩票領獎的地方等著前來兌換大獎彩票的的人,然後以高價或者免稅的方式從中彩人手中購買彩票。畢竟,少繳納100萬的稅款甚至是可以多拿到一些錢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還是很有誘惑力的,不過,這種行為也確實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首先,咱們先來說不違法的情況,這個只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即可,那就是對方花這錢是合法收入,只要滿足這個條件,那麼就是合法的。比如說,一個大老闆不差錢,這些錢也都是自己做生意的合法收入。然後呢,他想讓自己的父母開心一下,但是直接給錢父母又不要。所以,就想讓老爸以中彩票的方式種個大獎開心一下,那麼這種交易則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這也不涉嫌到什麼偷稅漏稅,畢竟,彩票要交的稅是在領獎時才交的,是包含在那五百萬裡面的,等對方領獎時肯定是要交的。(這種合法的情況幾乎不存在,我只在小說裡看過)

然後,咱們再來說違法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通過買賣彩票,獎券等方式協助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就構成洗錢罪。所以,總的來說,這種操作還是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的。畢竟,從現實角度來說,一個人要是不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幹嘛要這樣大費周折的花高價買彩票呢。當然,也有人會說,那如果有人用貪汙的錢買了奢侈品或者豪車,難道賣家也要擔責嗎?拜託,這根本不一回事,人家賣奢侈品和豪車是正常的經營活動,人家是一直在賣的,但是,你能保證你每天賣彩票都是中獎500萬的嗎?並且,人家的商家的收入所得也是正常繳稅的。拜託,那是500萬,不是500塊。並且,客觀來說,以這種方式完成這麼鉅額的的交易我們也是有責任和義務知道對方的錢是否涉嫌違法的。

說現實一點,如果說你把一張中獎五百萬的彩票通過私下交易的方式以500萬賣給了一個陌生人,然後當警方查到這筆錢有問題時,你說你當時不知道對方是違法活動,你自己會信嗎?所以,總的來說,這些大便宜還是不要貪,貪小便宜還吃大虧呢,更何況是這麼大一個便宜,弄不好就要坐牢判刑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問題太大

首先彩票允許轉讓,你賣出去不違法,收的錢暫時是合法的

第二,收到這筆錢,幾乎可以肯定是私下交易,所以你多出來的錢一定會被有關部門盯上。

第三問題來了,順藤摸瓜,查出這800萬來歷有問題,國家要求你吐出來,很可能就會按照贓款被充公。

第四,那麼問題來了,你中彩票的四百萬 扣一百萬稅,可不可以追回呢?答案是有可能,事實上估計沒人搭理你。

所以別報夢想了,搬磚去吧


瘋哥沒吃藥


看到這個問題,我第一印象就是這種行為很有可能涉嫌違法。

為什麼會這樣認為呢?事出反常必有妖。

中彩票500萬繳稅後到手也就400萬,有人願意800萬買走這張彩票,不符合常理,非奸即盜。(彩票是不記名的,兌獎屬於認票不認人,所以說正常買賣還真談不上違法)

1,一種可能性是對方想要通過彩票洗錢,把來路不正的800萬洗白。如果你真把彩票賣給他,那麼你也涉嫌違法,當然,所得款項也是不合法的。

2,還有一種可能性是對方是個騙子,只是提出用800萬買那張彩票,其實在策劃騙局。這就要小心了,不要貪心不足蛇吞象,著了人家的道。

3,最不可能的一種結果就是對方是人傻錢多的主,有錢任性,希望體驗一把中獎的感覺。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賣彩票獲得800萬也屬於正當收益,不違法。(最好找中間人籤協議,彩票這種東西說不清所有權,萬一對方反悔,你很有可能偷雞不著蝕把米)

其他的就不多說了,畢竟,你得先中個500萬,才有機會遇到這種天方奇譚一般的問題。


夜雨如書


這事有,朋友中了128萬足彩,有人託人130萬現金買走了,虧了25點的稅加二萬。


快樂蝦蝦


你們一天到晚吃的太飽不說還開始做夢!

我媽告訴我別跟傻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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