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粵S車主對限外有刻骨銘心的感受
先是深圳,現在又輪到廣州
東莞挨著廣深,粵s無疑將首當其衝
12分,分分鐘被玩完!
老司機們要哭暈!
然而,東莞的老司機注意了
深圳再出“史上最嚴”的交規!
一不小心可能吃到重磅罰單!
一次罰款6000元記12分!
最近深圳多了很多自作聰明的司機
故意遮擋、偽造、變造號牌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
有抹布遮擋的
用泥巴汙損
還有這種“閃耀型”的!
直接在車牌上裝一排燈管
讓你看不著,拍不清!
更有粵S為了去趟深圳,去"裝"B
7月18日下午
@深圳交警機動訓練大隊發佈微博
這輛粵SY4L89號車為躲深圳高峰期限行,將S變成B,最後不但要接受處罰,還將面臨15日的拘留!
不過,最近警察蜀黍發現了一種
堪稱史上最賴皮的遮擋方式!
車站、地鐵口、機場附近
經常有一些車敞開後車廂
蜀黍來了就說:
不好意思,我散熱
不好意思,我等人
別以為這樣蜀黍就拿你沒辦法了
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
今後,這種行為
蜀黍將以“遮擋號牌”來處罰!
遮擋車牌?警察蜀黍要來罰你了
重點查處交通繁忙路段、地鐵站、公交站、機場、口岸、碼頭等區域,行為人通過故意打開車尾廂、車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監管的違法行為。
妨礙交通監管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傳統意義上用紙片、光盤等物品遮擋,用泥巴汙損號牌,不懸掛或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等情形,也包括為逃避交通監管,通過打開
後尾廂蓋、在車牌號碼前站人等方式。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小心被罰6000元記12分!
罰6000元,記12分!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以其他方式妨礙交通監管的,扣留該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處六千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記12分。
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行為兩次以上的,從第二次起每次處一萬元罰款。
有的小夥伴可能會問
如果後尾箱裝滿蓋不上怎麼辦呢?
也是要按上面的處罰嗎?
NO!NO!NO!
以下行為不按“遮擋號牌”處罰!
1.確有必要打開車尾廂裝卸行李的,按違停的相關法律依據去認定。
2.機動車後備廂本身因裝載物品過多,導致車尾廂關不上的,民警現場發現的,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罰。
所以,東莞的司機朋友們
去深圳千萬不要在路邊隨意停車
要在指定的地方上下客、裝卸行李
否則會被認定為違停喲~
除此之外,深圳還有特殊的交規
各位司機朋友一定要看清楚啦
深圳的特殊交規
深圳在2014年底“限牌”,同時交警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啟動“限外”;2016年4月15日,將“限外”範圍擴大至龍崗、寶安、龍華等六個區的部分道路;2017年8月,深圳再次將範圍擴大到全市。對於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車輛將按照衝禁令予以300元的處罰,並記3分。
深圳在梅觀高速北往南方向(華為出口-民樂立交段)HOV車道,工作日每天7時30分至9時30分,禁止多乘員車輛以外的機動車經多乘員車輛專用車道行駛。如果規定時間內車裡只有一個人,司機將被處以300元處罰。
今年五一假期(4月29日-5月1日),深圳交警在大鵬半島試行節假日預約通行措施,私家車前往大鵬半島需提前預約,未預約的自駕前往將按照“衝禁令”處罰,罰300記3分。
在深圳市轄區道路上駕駛時手持使用電話、電子設備的,處300元罰款,記2分。(現在東莞也開始有電子警察抓拍開車打電話了)
2017年7月1日起,深圳交警在高速上試運行對路況和車輛正常情況下的低速行駛行為予以抓拍。開慢了要被罰款200元 !
2016年7月4日起,深圳交警對不繫安全帶的開始全面處罰(包括後排乘客不繫安全帶)。
高速公路
所有車輛的所有駕乘人員,必須全部按要求繫好安全帶,包括後排乘客,駕駛員違法的處500元罰款,記2分;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員處500元罰款,不記分。
城市快速路
嚴查校車、營運客車、貨運車輛、出租車、網約車等。這些重點車輛的駕乘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包括後排乘客,駕駛員違法的處500元罰款,記2分;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員處500元罰款,不記分。
城市主幹道
嚴查重點車輛,對駕駛員違法的處警告或200元罰款;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警告或對駕駛員處200元罰款。
對於深圳的新交規,你怎麼看呢?
記得提醒身邊的朋友
不然12分,6千元都要扣沒啦!
本文轉自:東莞新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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