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火葬環保還是土葬環保?

我是玩家之一


當然是土葬比火葬要好,將一個人燒成粉末是要產生多種有毒氣體和塵埃,汙染空氣不說,並且從感情角度來說並不符合人性,公墓圈地也不在少數,並且平白無辜的加大了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現在一座公墓少則幾千多則上萬甚至十幾萬。還有七十年的期限,比房地產業還暴利,真是死人也不放過挨刀,本來中國人講究告老還鄉葉落歸根按照習俗土葬於生養之地的山坡安息靈魂,並且習慣了祖墳風水福廕後代子孫,大部分農村有很多不適合耕作的山坡荒地都可以用於葬墳,基本不佔用耕地,何況是現如今還有多少人專注種地,農村土地雜草叢生荒蕪無數,數十年後一些先人的墳地隨著歲月流逝逐漸荒敗又重新迴歸自然,合情土葬民眾自行管理順其自然順應民心無需付費不但能夠減輕負擔而且順應民意綠色環保,萬物生於大地養於大地而後歸於大地。這是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的行為方式。我想來一次民意投票的話。多數人會支持土葬的。城市裡的火葬是多少人不得義的選擇!


居士恆光火炎焱燚


土葬是我國上古傳下來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殯葬方式,及間單有環保,是我國民都樂以接受的殯葬形式,在我們這裡老了人,首先就是在看好地形的地方挖坑造墳,一般深度都在三米左右,面積只要能放下棺木就行,坑挖好後,第三天早上下葬封墳,就這麼簡單,60年後墳土返原,屍骨無存,對於環境無汙染,一切迴歸大自然。

而火葬泥是近些年政府號召才用的方法,火葬是人老後,首先要找運屍車,運屍車的價格是很高的,因為拉的是死人,給錢少沒人拉,拉去進殯儀館整容然後進爐道火化,這個過程是費人力物力財力,而且還汙染了大氣,對於火化了的骨灰要裝入特定的合子裡,拉回家還要買個大棺材,重新走土葬的老程序,所以說火葬是多化了錢,費了工,汙染了環境,是勞民傷財,得不賞失。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這個問題看到有好幾天了,一直沒有時間回答,今天抽空回答一下。

很多人說火葬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下文給大家分析一下,先從火化方法來看,我國絕大部分地區使用的是以柴油為火化燃料的火化方式,在我看來火化燃燒的柴油與汽車燃燒的柴油,燃燒後所造成的空氣汙染,沒有什麼區別,我相信這點絕大多少也是這麼認為的。除去柴油,我國還有幾種火化方法分別是,天然氣、煤氣


,先不說這是不是資源浪費,先分析一下人是否非火化不可。

大家應該都知道火化之後,只有下一罐毫無價值的骨灰。給大家科普一下屍體腐化後還有什麼價值,動物死後遺體組織中的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在腐敗菌的作用下不斷分解為簡單的有機物和無機物,組織器官逐漸液化崩解,最後軟組織消失而殘留下遺骨,這就是遺體腐敗的全過程。其中有機物是植物生長的必須物,無機物是植物光合作用的必須物。這是一個循環:屍體成為植物的養分,植物成為生物的養分,這是一個自然循環。火化無異破壞了自然循環,而且還會浪費能源與資源,當然這並不是說非土葬不可,土葬,火葬,其實要因地制宜。

土葬真的是封建迷信嗎?大家應該聽說過這些老話:人死如燈滅。人死不可復生。從這兩句話可以看出,漢族對死亡的認識的非常清晰正確。


漢心永存


我也談談土葬和火葬的話題!

我先從農村的土葬與墳地的歷史說起:小時候每逢清明節,都是在本家族長輩的帶領下去祖上的墳上去祭祀,還有一項任務,即整理樹木,清理雜草;如果是本地戶,可能十代、八代的墳都在,因為民國時期土地是私有的,祖墳基本都在自己家的田地裡,因為社會變更,土地地址也會變更,所以祖墳各代也未必集中在一處;同時過去人少地多,荒蕪之地各地都有,因此墳墓多在非耕地裡;有墳必栽樹,墳地裡的也有些果樹、香椿、棗樹、槐花樹等等、柏樹更是普遍存在,這種景色我記憶頗深;再說一下墳地的作用:雖說是墳地,但也不僅僅是亳無用途之地,它也是農民田間勞動時的歇休場所、寄放勞動工具、利用柴禾堆肥積肥(注,過去是沒有化肥的)、樹上的花果可採摘食用,有的屬於中藥材可採收賣錢;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過去蓋房子主要用木料,做門窗、打傢俱、農具的木料好多也來自於自家墳地裡成材的樹木……其實那也真是一種田園風光的組成部分,樹林裡也有鳥類及小動物,掏鳥蛋也是一種樂趣,打豬草、放牛羊墳地也是一個好地方!

七十年代時期:為了發展農業、提高農作物產量、隨著大型農業機械化的普及、生產隊開始興修水利,每年農閒時平整土地,根據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的需要,則號召社員們把大田裡的老墳地平掉,各生產隊則選擇一塊山坡或不宜耕作的邊角田塊地做公墳讓村民使用,這也是一項既利民,又因地制宜的好措施!

基於上述,我贊成土葬,尤其是農村!說土葬佔用土地純粹是概念上的極端炒作……我認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亂建;墳地可以綠化,綠化了有的樹木也是中藥材,地裡的野草也是中藥材呀,不要因噎廢食,難道這也不是生態平衡嗎?何況墳地存在於林間也是一種立體式綜合利用,包括鳥語花香在內,也是一種優化了的生態園!而今一窩蜂的恢復、擴展古陵園做為旅遊景點或景區,不也就是越古越珍貴嗎?

至於城市裡,可以火葬(但從純粹的環保概念上說,火化只是脫褲子放屁,既勞民傷財,更不環保)!但骨灰說到底大部分還是入土為安,這是人之常情,國家應引導城市裡骨灰上山,只要不佔用可耕地就行,更不能大興土木搞什麼陵園!在林間星星點點的埋葬骨灰,並不會影響到山地的利用率,隨著年代的久遠,它說到底也是如肥料一樣,既益於自然,又寄託了後人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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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還是土葬、在環保意義上土葬最環保、千百年來的生生死死除了帝王與王公大臣還能看見幾個墳頭?空氣沒有被汙染、河流沒有被汙化、耕田沒有被佔用、大多古人安息後無人再打擾!實現了入土為安的文化生死理念。

如今、倡導火葬反倒是陵園林立佔用的土地不少、做死人的買賣掙死人錢風生水起不亦樂乎!移風易俗談何容易、有錢有地位佔地就大、封建意識依然顯而易見、而今鋼筋水泥的陵園或公墓只會越來越多、雖然說墓地有期限可以允許安息多少年、但終究還不是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簡單粗暴不是文明體現、把死作為最後一筆甚至二筆交易解決不了環保問題!風俗文化是歷史沉積下來的、這是骨子裡的認可、如何妥善解決好這個問題應當作為課題好好研究研究、既不能武斷也不能於風俗不顧、今之難題方可解之。



易匣


#江西多地搶棺材# 從法律角度來說,這種“搶棺材”的做法就是搶劫行為。人家做口棺材放家裡礙你什麼事?這是屬於人家的個人的私人物品,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搶奪。

另外從本質上來說,搶棺材也沒有任何意義,只會徒增矛盾。因為大家本質上是接受不了火葬,難道,你搶了人家的棺材就能解決問題了麼?說現實一點,棺材這種東西被搶了,還可以重做。但是人心被傷了,就很難癒合了。

另外,就我個人角度來說,我認為我們是可以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喪葬方式的。在城市地區土地資源稀缺,自然會選擇火葬進公墓。而在廣大農村地區,這些土地埋個人根本談不上浪費,並且現在大多數農村地區也是人死了,火葬了,然後把骨灰放到棺材裡面重新埋了,跟以前相比,也就是多了個火葬的過程,其它任何都沒變。


無畏21064


暫且拋開環境影響不說,就社會發展趨勢而言,火葬更貼近時代要求。當然,思想有一個轉變的過程,心理有一個時間的接受過程。

從環保角度,相對而言。

地域風俗習慣不同,影響也不一樣。比喻,我們安徽安慶地區,幾年前實行了火葬。在這以前,土葬。大多數要在地面做一小屋,叫丘基停棺三年,甚至四年或五年再棺木入土。有些停在山坡上,或山裡。有些在路邊,地頭,顯眼的地方,容易引起視覺心理壓抑。還有些,如果在高溫天氣,雖然封閉嚴實,氣味汙染還是客觀有的。三年後再葬入地下,人力財力物力精力,又要重複花費許多。當然,風俗如此就如此。

還有,抬棺也是力氣活呀!現在人挑擔少。得有真蠻力才行呀!蠻力是靠勞動長期鍛煉出來的。

總之,風俗如此,都如此。時代進步,都進步。


歲月如梭水如歌


我來聊聊火葬和土葬。

前不久的江西搶棺材事件,把人棺材起出來澆上汽油燒,這種行為是不是犯了“辱屍罪”,是不是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呢?

生活在西部小縣城的我,帶孩子在縣城裡逛,總能看到人們一大群人在辦葬禮,他們全都是土葬。我孩子問我,爸爸他們在幹嘛?我說老人去世了,通過一次儀式,把他埋進土裡,希望他能上天堂。

我覺得五六歲的孩子可能什麼也聽不懂,但這是最初級的生命教育吧?

孩子在幼兒園,老師也講,清明節要掃墓,對著墓碑磕頭,因為每個墓碑下面都有一個去世的親人。

說來慚愧,我從未帶孩子去給任何一位老人掃墓,因為清明三天假根本不足以讓我回一次老家。

如果有人說老人埋在下面還會被挖出來燒掉。這是無論如何都接受不了的。



歷史知事


我覺的不管是火葬、土葬、綠葬、海葬、塔葬在目前來說都不算環保,也不夠人性化,全國各地風俗不同,葬法也不一樣,原因如下:

一、土葬的優劣(自選墓地+骨灰盒或棺材):

優點:不會對環境產生汙染,棺材和亡者最終化為一堆土,後期荒墳比好處理,墓地的人工成本能接受,同時也能滿足亡者家屬心願和葬法。

缺點:墳墓的面積過大,佔用土地較多,長期會是滿地的墳墓。

二、火葬的優劣(公墓+骨灰盒):

優點:省時、方便,目前來看不會佔用太多空間,規劃統一;

缺點:會產生某些環境汙染,公墓的期限和價格成為老百姓的負擔,大面積的公墓佔用太多資源,基本不能滿足亡者家屬心中的理想葬法。

三、個人覺的比較適用的葬法(土葬+火葬+綠葬+海葬的綜合):

1、“骨灰盒+自選墓地+小墓碑和樹”或“綠葬+自選墓地”

2、沒有親人的死者選擇海葬。

土葬最讓老百姓不捨得放棄的是“自選墓地”,火化主要是為了後期節省資源,如果把綠葬再精減+自選墓地,不像塔葬的封閉,海葬的無影無蹤、土葬和火葬的佔地面積大,即可有利節約土地資源,減輕老百姓負擔,又可以還原大自然,何樂而不為呢?


文山之美


火葬就跟把人當垃圾處理掉了一樣,焚燒造成更大的汙染,然後再擴建陵園,炒作墓地。墓碑林立,同樣浪費土地。即是幾十年後無人認領的骨灰還得再次扔掉,多少有些殘忍。

土葬最簡單的殯葬形式。常言道入土為安。棺材都是木質的,人和棺木幾十年後就自然消失了,墳地平整後上面照樣可以耕種。自古到今,每一個村子,都是在荒蕪無法耕種的邊沿畫出一片墓地,代代更換,時間太久的墳頭就自然消失了。然後再起新的墳頭,有時候喜相逢了就把先到著安頓一下祭拜一下就過去了。墳地還是那塊墳地,自己家族有時候就是在先主墓地跟前擠一下就把後人安葬了。也不會擴大墓地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相比之下,土葬還是比火葬好。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土地逐漸減少,沒有了就近土葬的條件,可以在邊遠點的溝壑地方推廣生態埋葬,不立墳頭,統一植樹,樹上掛牌就成。文明祭祀,不燒紙錢。國家統一安排維護人員,收入適當的費用,這樣綠地也面積增加了既環保有人性化。一舉兩得。再過幾十年,樹木也成才了,土地可以繼續安葬後人繼續種植樹木。依次輪迴,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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