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勞燕各自飛,巡迴暖心助審結

為深入推進陽光司法,做到司法為民、便民。2018年9月27日,永勝縣人民法院三川法庭前往永勝縣光華鄉水井村委會開庭審理了一起老年離婚糾紛案件。

案件情況:原告朱某某與被告熊某某均系永勝縣光華鄉水井村委會白草坪村傈僳族村民,均已60餘歲。二人系事實婚姻,結婚40多年,被告入贅到原告家生活。原告訴稱,其與被告雖已結婚四十餘年,生育了三個女兒,但隨著生活時間的推移,其與被告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已無共同話題,堅持要求同被告離婚。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均系老人,共同生活時間較長。老年人離婚與年輕人離婚不同,後期風險大。“一日夫妻百日恩”,長時間風霜與共產生的感情是不能被忽視的,如果貿然將老年人之間的婚姻關係解除,對社會的價值引導會產生不利的後果。秉持這樣的理念,受理該案件後,法庭與兩位老人進行了溝通,勸說兩位老人慎重考慮,試圖挽回其婚姻。兩位老人向法官闡明瞭夫妻間出現的問題,並執意請求離婚。而後,法官與村幹部及兩位老人的子女瞭解其二人的婚姻狀況。經法官瞭解和多次勸說後,覺得兩位老人之間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勸說無望,遂開始著手審理該案。

該案在送達過程中,法庭幹警們瞭解到被告年老、患有疾病,行動不便,且聽不懂漢語。因被告聽不懂漢語,幹警們建議由被告女兒熊某某作為其代理人參與訴訟。為便於雙方當事人參與訴訟,合議庭決定於開庭當天巡迴到當地的村委會開庭審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與被告雙方表示同意調解,只要求處理二人的婚姻關係,其他的維持現狀。被告表示同意與原告離婚。最後,該案以原、被告雙方調解離婚結案。

庭審結束後,合議庭成員與原、被告及其子女親切交談,被告代理人熊某某表示“今天,很感謝三川法庭的工作人員到我們村委會來解決我父母的事情。雖然,我的父母離婚了,但這是兩位老人的選擇,他們永遠是我們的父母,我們永遠是他們的子女。作為子女,我們只希望二位老人能夠好好地安享晚年。當然,我們也會努力地去完成子女應盡的義務。”

六旬勞燕各自飛,巡迴暖心助審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