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衡水市冀州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現委託衡水市企福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測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擬招聘男性警務輔助人員7名,其中退役軍人3名,大專以上畢業生4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服從工種安排,熱愛公安事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冀州區戶籍,年齡在22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
5、身體健康,形體端正勻稱,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遺傳疾病及慢性病史,身高170CM以上,矯正視力1.0以上;
6、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係中無違法犯罪記錄或被開除公職記錄,並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政審且政審合格;
7、本人沒有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問題;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已與其他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人員;
8、凡在冀州區交警大隊工作過,解除勞務合同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不包含週六、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報名地點:衡水市冀州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辦公室
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形式,考生報名前須完全瞭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在報名期限內,報考人員需本人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戶主及本人頁)、學歷畢業證、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本人小二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標準照片4張,由本人前往冀州區交警大隊辦公室領取、填報《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必須詳實提供、填報本人的各類材料、信息,並對信息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五、招聘程序
(一)筆試。由招錄單位按報名先後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數量進入筆試環節。退役軍人、大專以上畢業生分別筆試,筆試採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理論文化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不發放學習資料。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考生回答評委 問題,總分100分;
(三)綜合成績。最終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參加體檢、政審的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數;綜合成績並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費用自理;
(五)政審。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政審標準進行;
(六)公示。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七)聘用。實行勞務派遣聘用制,試用期為3個月,按冀州區最低工資1590元的80%發放,繳納工傷保險。試用期滿合格後,由衡水市企福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冀州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工作,月工資執行冀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六、招聘紀律
凡發生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者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錄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進行。
諮詢電話:0318—8622305
13383385868
13722813662
衡水市冀州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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