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鐵路檢察:助力「車輪上的安全」 檢察建議督促水利部門依法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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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铁路检察:助力“车轮上的安全” 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依法履职

2018年10月17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辦案檢察官將一紙《檢察建議書》送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某市水利局負責人手中。

新疆铁路检察:助力“车轮上的安全” 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依法履职

因起

2018年3月,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奎北鐵路(奎屯至北屯)奎屯河特大橋附近上下游有多家砂場,從2014年至今在河道內採挖砂料,堆放廢砂石料,破壞河道生態、水文,影響防洪堤壩安全和自然生態環境以及鐵路橋基的安全穩定,危及鐵路列車行車安全,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小貼士

奎屯河特大橋

被譽為“新疆鐵路第一橋”的奎屯河特大橋,位於奎北鐵路線奎屯河—袁家莊間,橫跨奎屯河呈“倒U字形”,全長6859.16m,是連接北疆直至亞歐大陸橋的重要橋樑,也是歐亞大陸橋及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奎屯河特大橋的安危關係到國計民生及重要交通樞紐的重大安全!!

新疆铁路检察:助力“车轮上的安全” 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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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38條第1款規定:“禁止在鐵路橋樑跨越處河道上下游的下列範圍內採砂、淘金:跨河橋長500米以上的鐵路橋樑,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檢察官

請大家先牢牢記住《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規定,記住奎屯河特大橋的長度,再看下面的圖片。

觸目驚心 ,鐵路大橋在哭泣

大規模非法採砂

危害:河道地形變遷和河道堵塞、大橋橋墩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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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砂石料在大橋橋墩周邊堆放

危害:對既有橋墩造成側壓,人為增加橋墩受力。

在運輸砂石料過程中,大型運輸超限車輛刮蹭橋樑體

危害:梁體受損,嚴重威脅橋墩及梁體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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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橋樑墩臺上下游附屬設備

危害:安全隱患。

檢察官

調查中發現,自2014年至今,奎屯工務段多次與某市、某地區政府部門反饋情況,同時上報國家鐵路局,請求協調解決,截止2018年3月,該處非法採砂未得到有效治理。

積極作為,一把手帶頭“啃硬骨頭”

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瞭解到情況後,立即選配骨幹力量組成了調查組。黨組書記、檢察長吳立新主動承擔起“啃硬骨頭”的重任,多次與公益訴訟調查組幹警前往事發地進行調查,通過現場勘查、拍照取證、調查走訪等,完成相關證據的收集和立案審查工作。負責公益訴訟工作的副檢察長作為”專家指導團“成員,積極參與該案的討論,為案件的進展提供了重要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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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5年,奎北線K13+901奎屯河特大橋下游河道存在3家採砂場非法採砂的現象。3家砂場分別位於河道東、西、中側,距鐵路橋下游約100至150米處。2017年,又新增一砂場,位於河道西側距鐵路橋上游約400米處。以上砂場採挖砂料後,在鐵路橋附近上下游河道內及河岸形成三個直徑約300至400米,深度約10米的採砂坑兩個高約10米的棄料

堆。

採砂坑與棄料堆導致河床地形發生巨大變化,河道被壓縮,改變水流速度和水流方向,造成水流集中沖刷奎北線K13+901奎屯河特大橋橋墩,在2015年發生水害,奎屯河特大橋48號、49號橋墩遭到洪水猛烈沖刷,致使橋墩處河床面沖刷下降6.32米,橋墩基礎外露4.3米,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按照 《鐵路橋隧建築物修理規則》相關規定,目前48號、49號橋墩基礎埋深僅高於安全值不足10釐米,且是事後在鐵路部門投入五百餘萬元維修後達到的安全值。

以上四個砂場在奎北線奎屯河特大橋附近河道內採砂、堆放棄料的行為致使該橋安全存在巨大隱患。奎屯河特大橋如因此發生損毀,將產生惡劣影響。

某市水利局作為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該依法對以砂場在奎北線奎屯河特大橋附近河道內採砂、堆放棄料的行為及時制止和處罰,但由於缺乏有效監管,監管意識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充分,怠於履行監管職責

,致使河道生態、水文處於持續被破壞狀態,嚴重影響河流行洪安全; 採砂坑、棄料堆使道內地勢發生高差,河水對河床沖刷加劇,河床水土流失嚴重,鐵路橋基的穩定性受到極大威脅,侵害結果嚴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致使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檢察官

鐵路部門一份份尋求解決大橋困境的文件如同一道道“百里加急”,不斷地向各相關部門發出。求告有門,卻遲遲未曾解決。焦急、無奈下,只得從鐵路部門自身出發,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與非法採砂“鬥”,與洪水“鬥”。

誰,該站出來維護公共利益呢?

在行政機關不糾正違法或怠於履行職責的情況下,檢察機關通過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保護公益職責。

鑿鑿有據,強化證據裁判意識

在半年調查過程中,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根據案情需要先後調取了採砂場的營業執照、採砂許可證,各相關部門為解決奎屯河特大橋非法採砂問題的所發出的各類報告、函、請示、整治方案、進度報告等60餘份,走訪奎屯工務段、某水利局、某人民政府、中國鐵路烏魯木齊局集團有限公司、奎北鐵路公司等多家部門、單位,收集相關證人證言30餘份,利用無人機對現場進行拍攝,視頻達2小時,收集、拍攝現場照片近千張,向專業人員諮詢等多種調查取證方式,使事實更加立體、清晰。

檢察官

公益訴訟,可以說是一柄必不可少的公共利益“保護傘”。作為鐵路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要堅定扛起這把“傘”!

半米多厚的調查取證材料,硬盤中近千張的照片,數小時的視頻材料,無不彰顯著鐵檢幹警對肩上職責的堅定擔當。

檢察建議,訴前程序促履職

為了能夠徹底排除安全隱患,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負有行政管理責任的自治區某市水利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檢察建議書》提出:依法關停非法砂廠,回填採砂坑,在奎屯河鐵路橋樑上下游劃定禁採範圍,設置禁採標示;將橋樑兩側沿河岸堆積的砂石料清理,對下游西岸淘刷河岸進行回填;由某市水利局配合奎北鐵路公司現場對河床鋪砌水毀處所進行勘察、復舊,延長下游西岸防護150米。建議書同時要求該局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並書面回覆。

檢察官

為增強行政機關糾正行政違法行為的主動性,最高檢明確要求,檢察機關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必須嚴格履行訴前程序,依法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政行為、履行法定職責。

明文規定,法律如是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44條第4項的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 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採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鑽探,挖築魚塘的。”,

《鐵路案例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禁止在鐵路橋樑跨越處河道上下游的下列範圍內採砂、淘金:跨河橋長500米以上的鐵路橋樑,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公益訴訟,鐵檢在行動

2018年以來,新疆鐵路檢察兩級院加大了對鐵路沿線破壞自然環境,影響鐵路橋樑、線路安全的違法事件的監督、整治力度,配合鐵路工務部門整治線路安全,開展了一系列“舌尖上的安全”、“車輪上的安全”工作。對長期不能解決和沒有解決好的問題開展了攻堅,對保護自治區自然環境,保障鐵路安全運輸生產起到了積極、良好的作用。一年來,兩級鐵路檢察院共辦理此類公益訴訟案件7件,其中一起案件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列為公益訴訟十大標杆案件,還有一件為跨省辦理的案件。

檢察官

綠水藍天、千里鐵道線,檢察官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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