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派出所原所長被開除黨籍!福州通報三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新港派出所原所长被开除党籍!福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新港派出所原所长被开除党籍!福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福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重拳出擊,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10月21日,市紀委通報了三起典型案件。

1

臺江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原所長郭忠勇充當涉惡犯罪團伙“保護傘”問題。

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郭忠勇在擔任所長期間,違規入股以林建城為首的組織賣淫涉惡團伙開設的臺江區財玉足浴店,在明知該店存在組織賣淫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不但未組織力量予以查處,而且還對林建城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關照,充當涉惡犯罪團伙“保護傘”。

2018年8月,臺江區紀委給予郭忠勇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組織賣淫罪問題由司法機關處理。

2

閩侯縣司法局鴻尾司法所原所長李道根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5年1月,李道根接受涉黑犯罪集團組織者黃恆鑾請託,為其子黃鋒在鴻尾鄉司法所社區矯正期間予以關照,李道根在明知黃鋒違反矯正規定的情況下,不正確履行職責,未依規提出撤銷緩刑建議,導致黃鋒長期脫離監管,多次越界涉嫌參與尋釁滋事、賭博、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多起重新犯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8年8月,閩侯縣紀委監委給予李道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永泰縣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張承光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張承光在擔任永泰縣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期間,未能有效開展日常道路執法監督查處及專項整治,為黃宇、鄢仁至等人涉黑涉惡團伙長期在永泰閩運汽車站周邊進行非法營運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嚴重破壞永泰縣交通運輸秩序,在當地造成極其不良影響。

2018年8月,永泰縣紀委監委給予張承光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通報指出

新港派出所原所长被开除党籍!福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上述三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件,反映出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喪失黨性原則,無視黨紀國法,與黑惡勢力相互勾連,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生產生活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定,必須予以嚴懲。

通報要求

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以案示警,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按照中央督導組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自覺踐行“兩個堅決維護”,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的政治責任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中;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力掃黑、鐵腕懲惡、消除病灶、剷除土壤。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標中央要求,把打贏這場攻堅戰作為履行“兩個堅決維護”的現實檢驗,堅決破除“關係網”、打掉“保護傘”;要推進中央掃黑除惡專項督導第一、第二階段即知即改工作,結合實際細化整改方案,明確任務清單,紮實推進整改;要聚焦重點行業、領域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梳理排查一批、攻堅突破一批、通報曝光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件,特別是要深挖徹查破壞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背後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問題;要對發現的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等問題,嚴肅問責,督促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切實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要及時調整、不斷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面向社會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與政法機關緊密合作,提升工作的整體性、協同性和聯動性,以掃黑除惡、懲腐“打傘”的實際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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