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西安》之「清真」考釋

《說西安》之“清真”考釋

可以說,中國回族的語言有著明顯的雅化情結。這個情結源自西安回坊。我在考釋西安回族方言、方語、方詞的時候,曾經談過這個問題。這裡,我把“清真”一詞做一次考釋,從中我們可以發現兩個重要的文化思想情結。一、回族方言與漢民族語言文化(尤其是雅文化範疇的詩詞、詩歌)的緊密聯繫;二、回漢兩族地方方言的互補互益、互為賓主、互相驅動。

西安回坊方言具有典雅高古、簡淨通脫的顯著特點。從細微處我們還能發現西安回坊方言與中國曆代詩詞、歷代詩話的聯繫。“清真”一詞古已有之,最初與伊斯蘭教無關。元代穆斯林學者借“清真”二字概括表達伊斯蘭教“本清則淨,本真則正”的思想含意,自此以後,“清真”二字相習成俗地被固定為伊斯蘭教的一個專用名詞。據穆斯林青年學者白劍波考稽:“清真”一詞最早見於南北朝劉義慶所著《世說新語》的“清真齋欲,萬物不可移也”。其含意大致為“純淨樸實,無塵無染”。後來唐代大詩人李白在《王右軍》、《南陵五松山別荀七》以及《古風第五十九首·大雅久不作》等詩中多次使用“清真”一詞,如“右軍本清真,瀟灑在風塵”,李白用“清真”二字概括王羲之(右軍)的人品、文品。這裡的“清”與“濁”相對,指王羲之不與塵交、不結市利的操行;“真”則指王羲之純正的本性。在李白詩之中,作人作文的道德標準就是清真。宋代詩人陸游在《園中賞梅》裡詠歎道:“閱盡千葩百卉春,此花風味獨清真。”陸游詩裡的“清真”二字,除了對梅花高潔幽閒的氣度氣格的高度讚許之外,還潛隱著對梅花“香自苦寒”的不盡感慨。

可以說,伊斯蘭教宋元時期在中國尚未有固定的譯名。後來穆斯林學者根據伊斯蘭教信仰安拉、崇尚清潔的教義,紛紛“借用”漢詩裡“清真”、“清淨”等單詞譯釋“伊斯蘭教”和“清真寺”。始建於唐代的西安大學習巷清真寺最初就稱“清淨寺”,到了元代賽典赤·贍思丁上奏朝庭,懇請改“清淨寺”為“清真寺”。在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題金陵禮拜寺《百字贊》中亦有“教名清真”一語,足以說明“清真”一詞在當時已經被教門內外廣泛使用,成為回漢兩族人民對伊斯蘭教的一種通稱。

明末清初,華夏大地出現了一大批“經漢”兩通的穆斯林學者。他們全面系統地詮釋了“清真”二字的含意,使“清真”所指更具體、更生動。我國第一個開展伊斯蘭教經典譯述活動的著名穆斯林學者王岱(1573年——1619年)在譯註裡說:“純潔無染之謂清,誠一無二之謂真。”又說:“夫清真之本,乃尊命而認化生之主。”王岱這裡對清真的註釋,實際上就是對“清真”一詞的涵意認定。自此之後,在穆斯林學者的譯文譯註裡“清真”一詞就被當做具有獨一性、排他性特徵的文化符號。後來在經堂教育的專門著作《清真大學》、《清真指南》等著述裡,也出現了“清真”一詞。

如今,在回族人民群眾經營的飲食鋪店門前,幾乎每家都掛“清真飲食”或“清真食品”招牌或旗幌。這個招牌和旗幌具有法的性質,它是回族人民群眾專有專用的,不僅僅是餐飲、食品的專用招牌和旗幌,它從名譽到實質都必須合乎伊斯蘭教法教規的要求。我們平時所說的“清真食品”,譯為阿拉伯語應是“泰阿姆伊斯蘭”。

其實,如果僅從飲食、食品標誌的角度講,將“清真”二字譯釋為阿拉伯語的“哈倆裡”更確切些。穆斯林國家清真食品的標誌都是“哈倆裡”。清真飯店或清真食品的外包裝上都有明顯的“哈倆裡”標誌。“哈倆裡”是阿拉伯語“合法”的意思,相對於“哈倆目”(禁止的、非法的)。這裡所說的“法”,就是伊斯蘭教的教法教規,也就是說清真飲食要完全符合伊斯蘭的教義、教法、教規。所以說,清真食品是未來人類最理想的食品。它除了國家法令、法規的嚴格監督外,還有嚴格的教義制約所形成的道德準則和道德要求。可以說,清真食品具有“兩查質量保,對人健康好”的特點特質。

另外,“清真”二字做為治理學問也是極好的境界。在回坊人家,我見到過懸掛有“本清則淨,本真則正”的條幅。我把它做為我文學創作的信條和使命,做為活人處世唯一的準則。(著名作家:鶴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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