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伙看直播打賞主播21萬,主播回應:「我提成很少,不可能退錢」,你怎麼看?

湖城影像


這樣的敗家子,也是家長縱出來的。

自己工資千餘元,居然打賞女直播21萬元,這不僅是色迷心竅,而且是不自量力,純屬敗家子。

這筆錢如果是他自己攢的,還屬於自作自受,可是,這是父母用於買房的首付款,居然被他用來打賞女主播,真夠混賬的,豈不把父母氣死?

一家三口就蝸居在三十平方的小屋,月租270元,想必條件很差。等到父母好不容易湊夠錢交首付,卻被這個不孝子揮霍了,痛心呀。

可是,這件事也要怪他父母。自己的兒子是什麼人應該心裡有底,豈能把這筆重要的錢款交給他呢?就當買個教訓,只是這個教訓太大了。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我感覺這個事,不應該單純的讓主播來退錢。這個是21萬元錢的問題,責任究竟在誰?當然是19歲小夥李達。19歲,已經是成年人了,他打賞打出去的錢,是覆水難收。打賞主播這種事,可不是一般的工薪階層該乾的事。

主播回應,不可能退錢,這說明主播也很難。主播要藉助平臺才能直播,打賞的錢,主播只能按照約定,抽取一定的部分,這些主播,有的也並不是富豪之類,更多也是肩負生活壓力的人。如果平臺回應可以退錢,那才是真正的退錢的主兒。

21萬元,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確不是一個小數,足以壓跨家庭經濟。網友們從李達的角度考慮,認為他年輕不懂事,犯了錯,社會應該原諒,於是就去找直播的心兒,要求退款。這種初衷是好的。按理說,社會也應該原諒孩子們的一時過失。可現在是經濟社會,市場經濟規律決定,這個錢已經按照規定渠道分配了,再想要回去,可比登天還難。

作為李達來說,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以後不要再被誘惑,社會上到處都是陷阱,到處都是圍獵者的下好的套子。長本事,多去掙錢,只需要幾年時間,境況會改變的!

希望李達鼓足生活的信心,重新開始自已的人生。更希望年輕人,把社會不要看得過於單純,把握好自己,躲過一個個暗礁。


跟我學公文


不請自來,網絡平臺直播間刷禮物應該也有一個上限,目的是杜絕一些年輕人因為一時衝動而充當大佬引起的家庭風波。看到這條標題後我們不得不想想今天所謂的高科技背後隱含著那麼多的“殺人機關”啊,網絡詐騙有暗藏中臭名昭著的木馬軟件,公開害人的遊戲軟件莫過於家長們深惡痛絕的“王者榮耀”,還有就是沽名釣譽所謂直播間聲色犬馬的“正當商業”模式了啊。



大提琴心聲


小夥的做法實在令人不禁唏噓,主播回應“我提成很少,不可能退錢”也實屬無奈,我們沒有辦法用道德要求來讓別人退還錢財,畢竟,江湖有江湖的規矩。最後,只能感慨世態炎涼,做好自己最重要!

在對此事進行分析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這事的一些基本狀況:

19歲小夥李達5天打賞女主播21萬,乍一看這位公子哥看起來應該很有錢,家庭應該過得挺優越。認真再看看,殊不知,是一位家庭貧寒的無知少年。打賞女主播的小夥李達,自己和父母蝸居在一間不足30平米的小屋裡,月租僅270元。

另外,無知少年本來學習就不好,曾兩次輟學,在物業公司實習時月薪才千餘元,但這位貧窮的“公侯”卻打賞過五十多個主播,用他的話說:聊得來的就打賞。

生活如此艱辛貧寒的一家,那得積攢了多少年才存出26萬元?小夥5天內幾乎將父母的血汗錢全部打賞出去,能養成這樣的敗家子,父母不被氣死也會被哭死。(新卡將近26萬元,打賞後僅剩3分錢)

1.無知少年犯下的過錯,由誰買單?

19歲的小夥,已經是成年人,已經具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意識,按理來說,應該懂得了生活的不易,父母的艱辛,但在,在這位打腫臉充胖子的“豪放派”無知少年中,我們看不到一絲的羞恥、慚愧。

中國有句古話:“子不孝父之過”,無知少年的行為到底是不是父母教育不到位而導致呢?我想未必是。

時代的不良風氣給我們的青少年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盛行的年代裡,青少年的三觀逐漸被顛覆,很多時候,我們的青少年並不知道勤勞節儉是中華傳統美德,因為他們早已把老祖宗留下的祖訓都丟了。

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許多的無知少年頂撞父母,揮霍錢財,鬥毆打架,如果說這是教育的缺失,我想也不全是這樣。在這樣一個高度信息化的時代,網絡影響了人,人影響了網絡,孰是孰非,難以判斷。

(李達與女主播聊天截圖)

2.觀點結論

有句話叫“覆水難收”,打賞出去的錢,就像潑出去的水。少年將21萬打賞女主播,並不都歸入女主播的口袋中,若女主播還錢屬有心,若不還錢,也是情之有理。無知少年虛榮、無知,既害了自己,更害了家人,悲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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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主播這個職業雖然不是太高尚,但她(他)的收入很豐厚,作為19歲的李達完全具有辨別是非的能力,能夠獨立思考問題的來壟去脈。他表現的豪爽大氣、從低級別的玩家到現在的大佬甚至於大家非常羨慕的公侯!讓他在網絡平臺的直播間出盡了風頭。過著唯我獨尊的公候生活,多自在、多風光、多瀟灑。最不該做的就是還保留那麼幾萬元房款。何不一起打賞給心兒主播,畢竟人家提成不高……可悲又可笑,19歲的保安離自己的錢財都保護不了,還能保衛他人嗎?真的愧對這份工作。

在問題的最後,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相關的網絡平臺,進行全方位的管控,設置定額的打賞權限,限額限人以娛樂為目的,像這樣無底線的求賞跟詐騙和搶劫又有多大區別呢?(網絡配圖如有不慎,請聯繫刪除)





閒情小達人


只能說這個19歲的小夥子精蟲入腦,被女主播迷住了,色令智昏,才打賞主播21萬元,這個小夥子真有錢,真有本事,真牛逼壞了。

其實,這個主播說的一點都沒錯,不可能退錢,為什麼要退錢呢?退錢的理由是什麼呢?我真看不起那些要求退錢的慷慨者,沒有錢就不要裝大尾巴狼。

我為什麼看不起他們,第一,都是爺們,都是站著撒尿,說話辦事得算數,第二,19歲,是成年人,完全可以支配自己的行為。按照法律的標準來說,就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說話辦事是有效的,這個跟三歲孩子打賞性質是不一樣的。

這個小夥子一點都不值得人同情,我只是可憐他的父母,但是活該,也是自作自受,你的孩子你慣的,當然就來禍害你爹媽了。

自2016年至今,李達與父母蝸居在濟南二環高架旁一間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屋裡,月租270元。今年7月,父母將26萬元購房首付款轉入李達的賬戶。9月底,這筆錢即被他打賞一空。

因為這筆錢,李達成為了直播平臺“酷我聚星”裡揮金如土的“公侯”。從低級別玩家,到現在的“大佬”,他只用了四五天的時間。

而在現實裡,李達的工作並不穩定,月入千餘元。

我的觀點是,從此後就當牛做馬乾活賺錢吧,但是,我也知道狗改不了吃屎,只要有錢,他還是會打賞的。


韓東言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先別管主播的說法對不對,我們先看看當事人有沒有自主分辨能力,首要條件就是看有沒有成年。

故事主人公已經19歲了,成年了,在國外都給你自生自滅了。在國內也是到負法律責任的年紀了?

從字面意思來看,他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省吃儉用一輩子的錢26萬元用來購房首付。租的房子也就270元一個月,可見一家人平時的生活非常拮据,這估計也是導致發生這件事的主要原因。

都說“窮養兒子富養女”,但是這句話用在現代社會估計已經淘汰了,現在的孩子攀比心理日意強烈,小的時候別人有零食吃,你沒有,別人有遊戲機玩,你沒有,別人有人恭維他,你也沒有,這就導致了孩子的心裡扭曲,價值觀扭曲。

19歲小夥李達打賞主播21萬元,根據我的真實體會,他是要在虛擬的世界找到存在感,玩過直播的朋友都知道,用戶註冊都是有等級的,等級越高說話越有力,主播也會注意到你。

他三四天就揮霍了21萬元,一來他想快速升等級,二來肯定也有很多管理啊,水軍啊什麼的在底下恭維他,想辦法誘惑他刷禮物,畢竟這種“土豪可遇不可求”,而小達也享受這樣的世界,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虛榮感,腦袋一熱錯誤就發生了。

主播的回應也沒有毛病,直播本身就是她的工作,試想一下,如果你老闆給你一個賺錢的活,三四天可以掙21萬,你也完美的完成了,過後老闆說搞錯了,想拿回21萬,那麼請問:“你願意還回去嗎”?況且21萬到主播手上也就幾萬塊錢。

對於這個家庭,損失21萬是個很大的打擊,那麼他的家庭就沒有原因?19歲的小夥難道是智障?我們不要一味的輿論主播,畢竟誰都是為了生活而努力。

最後希望有好心人給19歲小夥找個心理醫生,也希望我能遇到這樣的土豪!





老程說娛樂


需要整治的不是這些所謂的主播,而是平臺




YoY星期八請你座火箭


這件事情吧,感覺不應該讓主播來承擔責任。


首先,主播在平臺直播,也是為了賺錢,在直播間裡表演一些東西,全憑自己的技能與本身優勢來吃飯的,得到的打賞,也是屬於看直播的觀眾們自願打賞的。

這就和咱們現在去網站看電視劇,花錢開會員是一個性質的,因為這上面都明碼標價,沒有人去強迫你開通,純粹就是自願行為。

其次,平臺為主播提供直播平臺,賺取流量費和收取打賞禮物的分成,這本就是直播平臺的權利,而且他們這屬於典型的商業行為,並無欺詐消費者或其他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

這就和咱們平日裡去超市逛街買東西一樣,所有東西明碼標價,你買就買,不買算。買完除了質量問題以外,是不會給你退貨的。

最後,作為一個成年人,自己應該有一定的自我認知與辨識能力,自我抑制與把控能力

這件事情,你只能去聯繫平臺,如果平臺退你,那是屬於情意,不退你,那也是合情合理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如果說用道德來綁架的話,其實沒必要,因為平臺本身就代表商人位,本就是來賺錢的,而且也沒有違法亂紀,如果沒有利潤,誰會去做?

總結一下,“一時爽破天,事後哭成狗”的事情,在當今時代實在是太多了,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大家同情的時候,也要想到他的錯誤,成年人嘛,該承擔責任就得承擔責任,只有吸取教訓,才能夠避免下次犯錯。


春伊沙畫


朋友的朋友的事,兒子被騙,把父親的錢打到了騙子的賬戶上,錢也沒追回來,後來父親的做法是,兒子每月工資裡固定拿出多少來還給父親,直到還清為止,對於題主所說的這個事件,我覺得,兒子也可以分期的形式每月還給自己父親,比如每月還父親5000,四年還清,別說自己賺不到錢,別人為啥賺的到,賺不到也敢這樣花嗎,還有要主播或者平臺退款的事,我個人覺得不可能,你是合法的消費出去的,不能因為你的家境貧寒而讓別人退錢給你,我家也貧寒,能讓我以前消費的再統統退給我嗎,不可能的,也不合情理,可能有的人覺得要退錢是因為不是實物消費,花了錢沒有拿到一個實物,所以要退,實際上,這種想法現在已經不適用了,上網要交寬帶費,你說,我用完之後,手上沒有實物,所以退錢,可能嗎,用寬帶刷頭條的時候咋不說呢,觀念需要改變,我個人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用自己的工資,去還給父親,只是苦了父親,不過父親也沒有教育好孩子,就當買個教訓,讓孩子還錢也能讓孩子明白,賺錢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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