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奇葩!男子迷信为生意强迫妻子整容

奇葩!男子迷信为生意 强迫妻子整容

以案释法|奇葩!男子迷信为生意强迫妻子整容
以案释法|奇葩!男子迷信为生意强迫妻子整容

导语

案管君:婚姻关系中相互信任非常重要。信任不会一夜之间建立起来,需要时间进行培养。这时夫妻双方可以尝试一些做法,比如,言出必行、诚实或者彼此尊重。诚实是获得别人信任的关键。有了信任之后,要学会珍惜维护,因为他人的信任很难失而复得。

当事人孙某是一个做木材生意的老板,趁自己老婆不在家,在自家的卧室和客厅安装了针孔摄像头。他的老婆徐某,比孙某大一点,今年40岁。孙某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侦查他老婆徐某有没有婚外情。那么是什么事情促使他这样的行动呢?后来他的侦查行动有没有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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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事 的 开 始

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自从与徐某结婚后孙某一心一意地在商场上打拼,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但是不久,孙某的木材生意却是连连亏损。孙某是个很迷信的人,他不去反思自己的经营方法是否存在问题,市场行情有没有变化,而是自叹命不好。于是去找人算命(算命的人算了半天,对他说你老婆的面相不太好,颧骨太高导致夫妻相克,所以你的生意才不景气)。于是孙某劝说老婆去整容,如果不整容就离婚。

整容后的徐某竟然焕然一新,美丽无比,着实让自己的丈夫惊艳不己。

自从老婆整容后,孙某开始对自己老婆不放心。孙某怀疑妻子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为了取得证据孙某购买了针孔摄像头等器材,偷偷安装在自己家里,时刻观察自己妻子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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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孙某从视频画面中看到妻子与韩某有说有笑,还有肢体接触。他再也按奈不住了,他决定主动出击,揭露妻子和韩某的不正当关系。

徐某坚决否认和韩某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让孙某拿出录像来,徐某无法原谅丈夫的跟踪和偷拍,决定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孙某出示了自已拍到韩某到他们家做客在客厅里和徐某有肢体接触的视频,认为妻子和韩某的种种暧昧行为让自己有理由怀疑妻子可能对自己不忠诚,所以将摄像头安装在自己家,想以此来获取证据。

尽管没有拍到两人偷情的画面,但至少拍到两人关系暧昧的画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这些视频不足以证明妻子徐某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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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我们要说一说,孙某在自家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合法。

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但证据要有证明效力,必须同时符合三个要求: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一般出问题都是出在合法性问题上,配偶之间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对方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另一方是有举证义务的。这就使得有些配偶不得不对对方采取跟踪、偷录、偷拍这些行动以期找到证据。这些偷拍偷录所获得的视听资料并不都是违法的,有的是合法的。是可以用来作为法院采信的证据的。

那么合法和非法的界限究竟在哪儿呢?

通俗来讲是证据(取得)的方式是不是侵犯到了他人的隐私权。

比如说结合本案如果孙某把摄像头安装在了韩某家里,即便他真的拍到了自己的老婆和他人的偷情视频,他侵犯了韩某的隐私权,因为证据取得的方式不合法,所以该证据无效。现在的情况是孙某把摄像器材安装在了自己家里,肯定没有侵犯到韩某的隐私权,那么有没有侵犯到自己配偶的隐私权呢?我们认为配偶在家中的日常行为,对于丈夫来说是不构成隐私权的。不能作为一种权利来保护,否则也就不称其为夫妻了。所以孙某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不是违法的,相反是合法的。

徐某诉孙某离婚的案子,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徐某实为一时气愤要求离婚,被告孙伟并不想离婚,并有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文案:彭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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