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再传捷报!松北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被宣判

10月25日,松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等11名人员涉恶案,经松北区法院依法认定,李某、何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的较为固定的涉恶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当庭判处李某、何某等11人两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部分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庭审。

「扫黑除恶」再传捷报!松北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被宣判

经依法审查查明,今年6月,被告人李某、何某(首要分子)等11人有分有合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通过聊天软件约被害人见面,就餐期间唆使被害人饮酒,餐后怂恿其酒后驾车,其他同案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被害人以酒后驾驶车辆肇事报警相威胁,实施敲诈勒索犯罪8起,涉案金额11万余元。8月3日,松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11名涉恶犯罪人员批准逮捕,9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移送松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0月10日松北区检察院以李某、何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10月23日松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文字:宋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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