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人,原来是这么养老的!唐朝制度很完善啊!

在中国古代,除了“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那古代的养老制度会是什么样的呢?咱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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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着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如汉章帝元和三年,贤官第五伦请辞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

唐朝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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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

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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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那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其实古代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负有不可推脱的养老义务,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抚养老人的法令——《王杖诏书令》。

此令规定,持有“王杖”70岁以上的人,享有各种社会优待。同时,对于无亲属的老人、病弱的老人,也都有明确的照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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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颁布《授粥法》:明确规定,80岁以上老人每月供给一定量的大米、肉和酒。同时规定:“凡孝于亲者人帛五匹。”不赡养老人者,将被处以死刑,尸体将被展示于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者也将被判重罪。

为确保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首创了“存留养亲”制度,此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就是说,犯人的直系亲属年老,家中无人赡养时,对于不是犯有十恶不赦的犯人,官府允许其留下来照顾老人,待老人辞世后再去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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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还在南京建立了“孤独园”,专门收留赡养孤苦老人。

唐代十分注重孝道。规定:“男人七十、妇人七十五以上者,皆给一子侍。”除了定期发给80岁以上老人一定数量的粮食布帛作为养老金外,还规定,每年腊月聚集乡里的老人,行饮酒礼,由官府出资,举办酒宴,“使人知尊老养老之礼”。 唐肃宗时建立了“普救病坊”,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南宋时期官府在杭州设立了“养济院”,对无人照顾的老人进行登记,由国家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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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对老人有三种优待,一是“尊年高”, 二是“设里正”,三是“优致仕”。

清代,康熙、乾隆两帝凭借国家雄厚的财力、安定的社会环境,先后几次举行规模宏大的“千叟宴”,为“康乾盛世”添写了一段佳话。清朝规定,儿子再穷也必须设法赡养父母,如果因贫困导致父母自缢身亡,要按照过失杀父(母) 罪被杖责100下,流放1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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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大雅·既醉》云:“孝不匮,永不尔类。”意即孝子敬老的孝意无穷无尽,势必经常感化影响整个家庭,乃至整个民族。古代敬老、养老习俗,相沿至今,是值得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

看完这些之后,您有没有想过要穿越到古代去养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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