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通報4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永登縣武勝驛鎮道順村村主任張勝違規收取和扣留扶貧資金問題。2011年12月,道順村村主任張勝違規收取村民危房改造款3000元;2015年12月,違規收取村民救濟款400元,共計3400元用於村集體觀察井修建。張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回。

2.榆中縣和平鎮范家營村黨支部原書記範多瑚虛報冒領補助款等問題。2004年12月至2011年12月,範多瑚在擔任范家營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將村集體的53畝林地及虛報的26.11畝土地列在時任村主任範多祥名下,共領取退耕還林補助款10.1萬元。範多瑚將村集體53畝林地退耕還林補助款7.3萬元分配給時任六個社長等村民作為社長工資補助;將虛報的26.11畝土地退耕還林補助款2.8萬元違規發放給其子範玉合。範多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3.皋蘭縣黑石鎮白坡村黨支部書記魏君周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魏君周在擔任白坡村黨支部副書記、書記期間,分別於2009年4月和2010年12月違規重複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8000元。魏君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4.皋蘭縣九合鎮曹家灣村黨支部原書記朱連祖貪汙資金問題。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朱連祖在擔任曹家灣村委會主任期間,從村委會報銷汽車修理費1.14萬元;以發放誤工補助的方式私分曹家灣村集體資金1.38萬元;採取虛開發票的手段套取財政獎補資金18萬元,用於支付村上修渠、四泵房平地坪、修蓄水池等欠的款項12.35萬元,並將剩餘的5.65萬元侵吞。朱連祖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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