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條時,這兩個字別「混淆」了,當心錢要不回來

打借條時,這兩個字別“混淆”了,當心錢要不回來

俗話說的好,一個好漢兩個幫,我們身處在這個社會當中,難免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我們失業了現在沒錢花怎麼辦?我們該結婚了手頭裡沒有錢怎麼辦?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去想著方便借網貸,網貸是一個無底洞,我們可以選擇向朋友借,關係好的總不可能去給你要利息,甚至連欠條都不用打,但關係一般的就需要打個借條,不管是別人借我們也好,還是我們借別人也好,最後都需要一個憑證,而借條就是我們約定成俗的規定,那麼借條該怎麼打呢?很多朋友可能都會面臨著人生的第一個借條,那麼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打借條時,這兩個字別“混淆”了,當心錢要不回來

我們先要分清楚借條與欠條的分別,借條跟欠條雖然在我們看來都是一個樣的,也就說表明對方還欠著我們什麼東西沒有還,可能欠幾萬塊也可能欠一頭牛,當然如果大家關係都很好,這就無所謂了,你一個總是會還的,一個也總是會借的,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假如拖欠的一方不想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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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我們難免會拿上手中的借條或者是欠條走上法庭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那麼到了上法庭的地步這借條跟欠條的區別可就出來了,借條的法律最長時限為20年,也就說對方給我們打了借條,如果不還20年內我們都可以拿著借條法律上見,但要是打的是欠條,那麼可就抱歉了,欠條在法律的時限上只有2年,那麼也就是說過了這2年打的欠條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對方要是存心賴賬我們也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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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對於不太知根知底的人來說,打欠條的時候最好改為借條,這樣才能更有保障,那麼除了借條跟欠條的差距外,還有什麼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呢?要知道我們打借條的時候,不跟合同一樣有著正兒八經的體系,這只是我們民間約定成俗的一種‘軟’法律形式,也就是說是由我們雙方自己來進行約定的,那麼到時候書寫文字可就五花八門了,比如說還款人這一項,比如張三借了我們,我們會為了好看寫個還款人張三,然後等對方按個手印或者籤個字就把錢借出去了,但假如張三存心賴賬的話,我們再去討要的時候這個還款人可就有講究了,這到底是欠了錢還沒有還的意思,還是說人家已經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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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你要怎麼說清楚?你說這還款人張三,代表著張三欠了我們的錢,而張三說這上面的還款人張三是代表著自己已經還了的意思,那麼到時候這張借條很可能就因為對方的胡攪蠻纏而作廢,這到時候損失的就是我們自己了,所以再打借條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最好規避這些多義詞,行文要簡單明瞭,這樣才能維護我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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