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国家,男女通奸要被判处“石刑”,并且家属也要参与其中

大家好,最近由于个人的一些事情文章没有及时更新,在此向所有关注本账号的朋友致以深深的歉意。今天呢,我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流行于伊斯兰国家的一种恐怖的刑罚——石刑。每逢提起古代酷刑,我们总是会不经意地想起中国明清时期盛行的“凌迟”。由于它的行刑过程过于残忍,所以到了民国之初,这种有违“人性”的刑罚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这些国家,男女通奸要被判处“石刑”,并且家属也要参与其中

那么说起石刑,它是伊斯兰教国家所流行的一种古老的刑罚,通常来说,只要男女之间犯有通奸行为,一旦被发现并且具备4位证人,这种刑罚即可生效。石刑简单而言就是用石头来对犯人执行死刑的一种行刑过程,它的特点是在行刑点挖一个坑,将犯人的下半身埋在土中,然后用石块向犯人不停地投掷,直至将犯人砸的头破血流昏厥而死。尽管这种刑罚随着社会的进步已逐渐被西方司法所替代,但到目前为止,一些伊斯兰国家仍在使用这种丧失人性的行刑手段,同时也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广泛谴责。


在这些国家,男女通奸要被判处“石刑”,并且家属也要参与其中

由于整个行刑过程过于血腥,所以它非常不适合儿童观摩。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果被执行者是已婚妇女并且有了孩子,那么在她被执行石刑时,会将她的孩子强制带到现场直接观摩整,与此同时,犯人的家属也要当场向众人宣布,从今与犯人脱离亲属关系,并亲手参与行刑过程。


在这些国家,男女通奸要被判处“石刑”,并且家属也要参与其中

那些犯有通奸罪和盗窃罪的犯人,在伊斯兰教法中都是要被执行酷刑的。而石刑则是专门为那些出轨者所立下的一种行刑方式。那么话说到这里,人们一定会有所疑问,难道行刑时的那些石块都是人们从不同的地方捡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石刑所准备的石块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并且这些石头都经过了特殊的处理,让它不大不小,石头太大的话很容易令犯人一石毙命,而太小的话又会耗时太久,所以那些行刑者会提前精选一些“合适”的石块,好让犯人在攻击过程中承受最大的痛苦。


在这些国家,男女通奸要被判处“石刑”,并且家属也要参与其中

石刑在上世纪90年代颇为盛行,尤其在“塔利班”政权统治时期,这种酷刑更是盛极一时。最近有据可查的一次记录是2003年6月份,土耳其艾里姆一名名叫塞穆瑟·阿拉克的的女子由于未婚先孕而被执行了石刑。当时正是因为她的家人为维护”家庭名誉“而将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而今,许多国家都呼吁废除这种处罚方式,大部分伊斯兰国家都同意了废除石刑而引进了西方司法制度,但仍有一小部分国家认为这是在干涉别国内政,因此时至今日,这种近似野蛮的恐怖刑罚依旧在被一些国家所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