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重庆大巴车坠江,如发生类似情况如何避免事故发生?

MC飘飘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经过一周的曲折厘清之路,终于迎来真相。依照公交车内的监控显示,之所以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道路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是因为“乘客和司机”发生激烈争吵并互殴导致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

对于这样的事实真相,看起来貌似不值一提,两个人的争执,让一车人陪葬,这着实令人感到气愤。虽然,从悲剧的的角度上审视,他(她)们(争吵的司机和乘客)也是“受害者”,可与此同时,他(她)们(争吵的司机和乘客)更是“施害者”。

坦白讲,人与人争吵不可怕,互殴也不怕,只要不在公共场所中进行,不危及他(她)人的安危,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对峙,想必,也只是个人的“私德问题”和“方式问题”。两个人就算互相斗殴致死,那也是两个人的问题。从本质上讲,虽然也是悲剧,但概念和影响却不一样。

两个人争吵和互殴,出现人命问题,起码在责任上属于自作自受。但是,在“命运共同体”(公共场所)中争吵和互殴,就会让别人跟上一起受难。从某种意义上讲,除却司机和乘客,那些一同扎入江中的乘客们,真的是很无辜。他(她)们只是正常出行,就被一场飞来横祸彻底吞噬,而这也正是舆论上较为关注的问题。

于此,在这样一件公共事件中,我们又会发现一个新物种:“公共垃圾人”。这种概念的提法,是缘于通常人们谈到的“垃圾人”而言的。过去,人们谈“垃圾人”,是指一些戾气无常,行为粗暴的人,而“公共垃圾人”是指个体上来看或许没什么问题,但是放到公共场域中,却显得很可恶。

如一手制造出“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司机和乘客,就应该是这样的角色。他(她)们的争吵如果放到其它情境下,只能算作“飞扬跋扈”。但是,当他(她)们其中一人掌握“公共安全”的时候,一切的标准就瞬间变了。无论是司机自己不遵守安全驾驶的规则,还是受到外界的干扰迫使驾驶失控,都属于一种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

于此,就“公交车坠江事件”,我们对“公共垃圾人”进行一下“抄检”。很多人觉得,如果起争执的司机和乘客也遇难,追逐法律上的责任似乎就没什么意义。这种看法是基于起争执的“司机和乘客”本身而言的。但是,从社会普遍性上讲,就算制造悲剧的人已经死掉。但是,法律对于事情本身的认定还是要搞清楚。

否则,无辜遇难的死者可能就真的白死了。尤其,在公共事件中,无论事情怎样复杂,都要将脉络搞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们早前对于“女司机的误会”也是基于这种原因。舆论虽然直接惩治不到悲剧的制造者,但却都希望“公共垃圾人”受到应有的审判。

并且,这种“审判”不是简单的追责问题,更多是为社会新常态提供一种新秩序。而这也就是为何,即便制造悲剧的司机和乘客已经遇难,也不妨碍继续对他(她)们进行法律层面的追责。只有这样,作为社会上的更多人,才能认清公共场域里,该如何克制自己的坏情绪,该如何保护自己,也不伤害别人。

从这个层面上而言,追责的意义就很明显的凸显出来。当然,一般来讲,追责的意义在于赔偿和惩治,整个过程是主动的,正义的,情绪的。可就法律追责来讲,更在乎的是程序上的,行为上的,至于犯罪者是否活着,并不是最重要的环节。

这实际上,与过去人们谈到的“耻辱柱”有相同的逻辑。我们虽然不能把起争执的司机和乘客绑到耻辱柱上,但是他(她)们的“垃圾行为”肯定是要钉上去的。于此来看,后续的追责依旧是意义很大。因为,有太多“公共垃圾人”不知死活,一方面他(她)们不尊重别人,另一方面他(她)们也不爱惜自己。

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他(她)们就是一个行走的“丧门星”。除却燃烧自己,也同时燃烧别人。看到很多人,在事件之后提出很多“自救的方式”。坦白讲,遇到这样的“公共垃圾人”,有时候只能怪命运不济。事实上,如公交车坠江事件,就算是会游泳的人,逃生概率也不大。

因此,在公共场域中,如果难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制约,仅靠自保自救真的会显得羸弱不堪。我们可以确信,制造悲剧的司机和乘客,也肯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促成悲剧。但是,当死亡逼近的时候,或许他(她)们已经来不及后悔。

很多人就事实争论,有谈到公交司机不容易的,有谈到乘客乘车不受尊重的,总的来讲都是在极端的行为中找辩驳的理由。可是,这种辩驳真的很没用,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事件的真相。说到底,再怎么不容易,也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这是个体在公域中活动的基本认知。

所以,对于这场“公共垃圾人”之争,无论制造悲剧的“垃圾人”活着还是遇难,都要从根本上厘清其中的行为责任。只有如此,长时间的搜救,被误解的女司机,才显得相对平衡一些,要不然就因为“施害者”遇难就不再追究程序上的责任,那么这一切就显得更加虚妄。所以,耻辱是耻辱者的墓志铭“没毛病”。


姬鹏


可耻可恨啊!

因为两个人的争执、互殴,让15条鲜活的生命做了陪葬!

今天,坠江公交车的调查已经有了重大进展,根据车载监控视频的显示:有一个女乘客(48岁),因为其不知道该22路车辆因为有一段道路施工改道了,到该下车的时候尽管司机提醒,她却没有下车。等发现坐过车了,就跑到司机驾驶室旁边指责他,进而言论激烈。

视频显示,司机这时不断的扭头和她进行回怼和争执,后来矛盾激烈上升为,该女人手拿手机朝着司机头部击打,并进行了两次这样的动作。后来监控显示,司机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回击,并击中女乘客的颈部。等他回来打方向盘的时候已经晚了,车子偏离了方向越过双实线,朝着对向的红色轿车撞去,然后冲断护栏坠到了江底。

下图显示:女司机用手机击打司机头部。

下图显示:司机手离开方向盘,用右手握拳击打女乘客。

两个人的一点矛盾,让一车人陪葬,实在是可气可恨!这里还是要强调一句话:司机开车在路上,不要与其交谈。

另外就是我们的为人,格局一定要放大!


如意岛会理财


遇到这种情况的正确处理方法时,旁边的乘客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用担心自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你这个构成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让我们来看一个正确的操作:

1、在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辆开往长沙的客车上,乘客和司机发生了剧烈争吵,这个名男乘客竟试图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2、这个时候,客车在乘客方向盘抢夺的情况下出现了左右摇晃的险情,幸好公交车司机双手没有脱离方向盘,而是紧紧握住,也没有继续与乘客互殴,保证了车辆的正常行驶。

3、就在这名男乘客有可能进一步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时,旁边的一个男子看到这名男乘客的举动危机全车人的安全,于是起身一脚飞踹,直接把这名乘客踹倒,接着上去继续制止。

4、最后,公交车司机报警处理,这名抢夺方向盘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带走调查

看到这个视频,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为这名果断的男子点赞,不然还有可能又会发生公交车侧翻、发生车祸的事故,那到时候整车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这属于刑法上的紧急避险,这名男子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而且还构成见义勇为!

所以,以后再碰到这些不讲理的乘客,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懦弱像条狗!


李钦宇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因为自己的失误,迁怒司机,从而搭上这么多无辜的生命
15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这个脑残乘客一闹……

其中有90后的年轻母亲,带着两个小孩一个5岁,一个2岁;

还有救援队员的亲生父亲,还有一站就下车了。

预防的最好方式就是垃圾人少点,从我做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人心实在管不了,那么就只能给司机车位那里设置格挡,据说现在很多新公交车都有一定的格挡,专防止那些个疯子。

你遇见过因为坐公交车坐过站、少投钱而跟司机争执的人嘛?遇见了你会怎么办?


保险岛


重庆大巴司机坠江的事,大部分网友都将矛头指向了那位女乘客,女乘虽然罪不可赦,但是我觉得司机的责任更大。因为道路施工,公交车选择绕行,女乘客因为公交车绕行,想中途下车,司机告知没到站不能停车,这点没问题。女司机因为恼怒,辱骂司机,并且用手机击打司机头部,丛而导致车辆失控坠江,这是事件的起因。


但是作为一位公交车司机,车上乘客的安全,要远远大于个人的情绪。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公交车司机的个人修养和思想境界,必然要大于普通乘客,而且要具备较强的心里素质和承受能力。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要过分,因为公交车司机的职责是将车上乘客安全的送达每一个车站,车上不是解决问题的地方。

关于这次事故,面对素质低下,或者故意找茬,以及寻衅滋事的女乘客,公交车司机当时完全可以将车辆安全停在路边,及时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绝对不能跟乘客互相辱骂,甚至互相斗殴。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司机能理智一些,完全可以阻止这场震惊全国的重大交通事故。


我们开车在路上经常会遇到一些突发的事件,比如旁边车辆恶意并线,摇下窗户来言语辱骂,以及故意在前面踩刹车的过激行为。如果公交车司机没有较强的心里素质和抗压能力,遇到让自己心里不高兴的事情就要立刻还击,并且和对方拳脚相加,那么其它乘客必然会受到这场私人恩怨的牵连。因为一个不理智的行为,让这么多人丧命江中,是完全没有责任感的行为。

岩哥的观点: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觉得必须要加强对公交车司机的培训,除了驾驶技术之外,心理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决不能因为一件小事,而忽略乘客的安全,将乘客安全送达到站,是每一位公交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

我是岩哥,如果您有关于汽车方面的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记得关注我呦!


岩哥侃车


经过有关部门的连日调查,发生在山城重庆的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得以真相大白。

事发时,四十八岁的女乘客刘某因为坐过站与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司机冉某虽然回头解释但刘某置若罔闻,争执逐渐变得白热化。最终,情绪激动的刘某居然拿着手机击打了冉某的头部,而冉某也不甘示弱予以回击,在二人互殴的过程中车辆失控悲剧瞬间上演。

可以想象,在汽车冲下桥面的瞬间不管是刘某也好还是冉某也罢,他们的内心除却恐惧之外肯定也有后悔。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这一次,他们根本连悔恨的机会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在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生命代价的同时还让另外十三名无辜乘客一同陪葬。

实际上,类似这样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继而引发意外的事情虽不多见但亦不少见,只不过这一次发生的坠江事故其教训实在太过深刻、太过惨痛!逝者已矣,如今不管世人如何地去谴责那位乘客刘某亦或是司机冉某都无法唤回无辜者的生命,但是从中汲取教训在今后“举一反三”最大限度的来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其实还是可以做到的。毕竟,这样的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的义务,而实际履行承运职责的是驾驶员。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以此来提高驾驶员的职业素养与应急能力。让广大的驾驶员树立起“安全第一、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把乘客的安全置于最优先的地位,而非为了发泄情绪与人争勇斗狠。

而对于乘客而言,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其所服务的对象并不仅仅针对于某一人。因此,任何个人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司机来干扰司机正常的履职。即便司机的服务态度存在问题,也不应简单粗暴地通过谩骂攻击司机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式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涉嫌到违法犯罪危及到整车人的安全。

如果乘客一方确有正当理由,那么完全可以在下车后向公交公司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进行维权。当然,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做到如此。所以,对于那些在公交车上打骂司机干扰其正常驾驶的乘客,都宜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只有重罚才能让某些人有所顾忌!

除此之外,即便与司机发生争执的乘客不是我们自己,但是作为同车之人亦不应冷眼旁观。在以往,不少人总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面对发生在公交车上他人与司机的争执他们总是习惯于看热闹不嫌事大,其实这种心态是要不得的。

以此次的坠江事故来说,从乘客刘某到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再到汽车坠江,这期间显然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在这中途能够有个三、五人出面劝阻,那么悲剧或许可以避免的。

高速行驶的公交车一旦发生意外任何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出面劝阻也是理所应当的!



通城丹妹


仔细看视频,司机没位移,可见仍完全控制车辆。双脚没位移,可见故意踩油门,至少毫无踩刹车意识。桥上直路直行情况下,不存在迎面红车问题,人家在左车道,司机双手控制方向盘却突然转弯,然后控住方向后淡定抓死,意图明显,不存在拉扯导致失控情况。应该是公司规定不得与乘客争执,不得还手,违者重罚,最终司机羞愤之下冲动。闹事乘客知道打司机顶多批评教育,无所顾忌。其他乘客担心劝架后出事故或老人死亡担责任,于是只能胆战心惊观望,等待别的倒霉蛋能挺身而出。社会应该扬正气,是非分明,不要一出事就方圆100米是个活物就担责。没有过错死了人也坚决不用负任何责任,这样风气才能正!至少如今,给公交司机安装防护栏先


52yh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谈一下个人看法吧。

一、先说一下大家以后在碰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

1.三天不打, 上房揭瓦; 五天不骂 ,跟狗打架。形容的就是某些人,公交车过站不能在站台以外的地方停,这是再熟悉不过的常识了,你偏要司机停,这种人不该打?看看下面图片的小伙子,面对高速上抢夺方向盘的乘客,直接出脚踢飞。所以大家在乘车的时候,碰到这种类型的乘客要坚决迅速出手,一个打不过,几个一起上,削她。如果你不坚决站出来,就和上述坠江事故一个样了,你的生命被别人安排了。

2. 还有就是希望政府和媒体朋友们正确引导舆论,对于出手制止危及公共安全的群众,要进行奖励,大力宣扬,对于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分子一定要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一定要判刑,不能拘留了之,让他们付出惨重代价,多判几个,做到家喻户晓,看谁还敢。

3.假设一下,当时有人出来阻止一下,悲剧就避免了

高速上男子抢夺方向盘,被乘客踹飞

不弄你弄谁

男子公交车上抢夺女司机方向盘, 遭众人围殴扔出车外,这个真是解气

二、再说一下女乘客和司机

1.女乘客这种行为就是本身素质的问题了,公交车过站不能在站台外的地方停车下客,这是再熟悉不过的常识了,你坐到下一站再到对面站台乘车返回就行了嘛,还牛哄哄打司机,这就是平常横惯了。

2.至于司机,被别人打了,是个人都有脾气,但是他忘记了他作为了一名公车司机,全车人身家性命都在他手上,他太不冷静了。就这样十几个家庭的幸福就毁于一旦。

三、 司机在遇到类似乘客时应该怎样应对

作为司机,特别是公交车或者是大客车司机,你身上担负着全车人的身家性命,所以不管遇到怎么情况一定要冷静,不要意气用事,要以保证全车人生命安全为第一要素。她打你,你就慢慢靠边停好车报警,然后解开安全带,如果这时她还打你,看准了,动作要快要连贯,争取左右摆拳加踹踢放倒她,放倒以后要注意了,千万不要再补充什么动作了,因为人家倒了,你再继续就违法了。如果她爬起来还没完没了,背对着她给她打你背部,你再看准时机再放倒她。像曝光视频里的情况,乘客打你一拳,你这车速还没减呢,又气哄哄的给她一拳,这太不冷静了。我们平时看新闻,那些公交车司机突然病情发作还坚持把车子停稳、客车司机被山上落石砸中还坚持把车开稳,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关乎到全车人的生命,关系到几十个家庭的幸福。所以也希望公交车公司在对司机朋友们进行培训时要特别强调,一切要以乘客的生命安全着想。

司机被石头正正砸中头部

仍然坚持开车到安全区域停车

司机被打,你停好车再削她嘛

迅速还手,太不冷静了,你好歹先减一下速度


自驾爱好者斌


打人者为自己的“不理性”埋单,司机为自己的冲动埋单,其他乘客为自己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埋单。最后,付出的代价就是同归于尽。

我们不指望人人都会有好脾气,因为现实中“巨婴”“垃圾人”总是会有,说不定哪天就会遇到。大家出行时一方面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另一方面在遇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时候,切记“该管的闲事一定要管”,不然的话就会在沉默中灭亡。

当遭遇垃圾人抢夺方向盘时,以下视频就是正确做法。



这一脚,踢的好!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技术角度上,来阻止垃圾人接触司机。例如把驾驶室隔离起来。

还可以在公交车上配备1至2名安全员,可有效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大部分公交车都配了安全员,效果还是很好的。朋友们,你们觉得呢?还有什么好办法,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桅子花香


关于重庆公交车坠江的原因,最近一直是舆论的热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巴车失去了控制,冲破栏杆,掉进冰冷的江中。

从最开始一些自媒体的无良报道导致女司机遭受无辜责骂,同样作为被害人的女司机在遭受飞来横祸的同时还要面对舆论的强烈谴责与无脑抨击,真是可怜。

之后,有大v分析,司机是因为熬夜KTV而导致睡眠不足,疲劳驾驶。这种捕风捉影的猜测,足以证明这个时代很多人对于新闻事件的报道和分析只求快速吸引眼球,不求真相到底如何,这是时代的悲哀。

今天,涉事公交车黑匣子被发现后,第一时间披露事发当时的情景,明显可以看出公交车司机在和乘客殴斗,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公交车司机不同于一般私家车的司机,你肩负着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大家是出于信任,才购票乘坐,作为服务方有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但是该司机基于自己的义愤同乘客大打出手,最终酿成惨祸,实在应该引人深省。

首先,这次责任可以毫无疑问的认定为斗殴双方负有主要责任,特别是公交车司机要负最主要责任。

其次,公交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平时对于员工要加强教育,从道德、言行、危机管理等方面加强日常教育与管理势在必行。


最后,其他乘客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要及时劝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危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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