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兄弟」案(十二)

陳靜歲數比關欣大些,兩人關係最好,一聽有生意到來,馬上來了精神,打了一輛車便趕來了。

沒想到一到這裡,便入了虎口。

為了從心身上徹底控制住關欣的沈氏兄弟,沒有停歇,捆住陳靜,搜遍全身,劫走值錢的財物之後,一頓暴打問出了銀行卡的密碼。

沈長平狼奔鼠竄地從銀行裡取回陳靜的血淚錢後,她在這個世上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被剝光衣服的陳靜,手腳也被捆住,拖到衛生間,沈長平又從臥室裡拖出唔哇亂叫的關欣。

“想死還是想活,想活就殺了她。”沈長平指著蹲在地上的陳靜對掙扎著的關欣厲聲叫道。

早已嚇得軟做一團的關欣,淚水糊住了雙眼,一隻手讓沈長平緊緊抓住,刺向陳靜……

那隻魔爪一把推過癱軟成一堆的關欣,如同一隻嗜血成性的惡狼,毫無人性地將眼前的那隻羔羊,撕成了碎片,化為烏有……

一個鮮活生命轉眼間就消失在這間骯髒的衛生間裡,成了一抹永遠漂浮在虛空中號叫的冤魂……

看到一個活潑的生命在魔鬼的爪子下,慘遭毀滅的關欣,嚇得臉色蒼白,縮成一團:“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只要聽話,就不殺你。”

幾天後,逐漸安靜下來的關欣,大夢一場方才清醒過來的她才想起要給家裡打個電話,於是開機,撥通了家裡的電話,“欣——急死媽媽了——快回家來吧——爸媽想你啊——”

淚水掛滿臉腮的關欣在寒光閃閃刀尖下,強忍住哭聲:“媽——我很好,沒事——過幾天我就回家。”

沈長平一把奪過電話,啪地一聲關上:“夠了——現在你家裡的電話就在我的手上,你全家人的性命也就在我們的手上了。你是親眼看見的,殺一個人跟宰一隻雞一樣容易。你該不會讓你自己、更不會讓你全家讓我們像宰雞一般宰個精光吧。”

“如果你不聽我們的話,你敢背叛我們,敢去報警,敢去出賣我們,那個你永遠見不到的女孩,也就是你親手殺死的女孩,也就是你、你們全家的下場。相信不相信,只要一個電話,你們家中馬上就會變樣。”

關欣除了頻頻點頭,就是以淚洗面了。

強暴之下,只能選擇屈服的小女孩關欣,在狼的逼迫下,為了活命,為了她家人能活命,便異變成了一條誘人進坑的惡狼了。

關欣在沈氏兄弟的迫使下,用同樣的方法,釣來了第二個女孩倩倩。

身陷魔窟裡的倩倩,為了自己能活命,答應給沈氏兄弟找來一個有錢同行來。

倩倩在她的那一幫子姐妹中,是很有人緣的,一個叫陶芳的女孩,很快地聽從了她的召喚。

為錢匆匆而來的陶芳,一踏進沈氏兄弟的魔窟,臉色頓時煞白,她看見召喚她來的熟人倩倩,被綁住手腳,捆在客廳的一角。

災難在轉眼間就落在了剛才還一臉陽光的陶芳身上,在沈氏兄弟的暴力加鐵絲的制伏下,陶芳立馬成了剛才她眼中的倩倩。

尖刀之下,性命攸關,銀行卡上的密碼便成了救命稻草。

陶芳的這張銀行卡上,可真正地存著一筆血汗辛苦錢,總數4萬多元。也許是對自己所從事的這門陰暗職業一種發自心底的恐懼和擔憂,在申請辦理這張銀行卡的時候,同時辦理了一張同卡的存摺。並把這張存摺交給她在上海打工的哥哥保管。

沈氏兄弟從陶芳的銀行卡里,極大限度地掏挖了兩萬元的現款。銀行規定:卡上取錢,單日上限為兩萬元。

事也湊巧,就在陶芳落入魔掌,失去自由,手機被掐線之後,她在上海的哥哥有事給她打電話,死活就是個無法接通。

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的陳兄,心下大為疑惑,擔心妹妹遇到了麻煩,並且想到這個麻煩一定與她手中的錢有關,身隨心動,馬上到銀行取款,一看竟然有兩萬元的存款已被人提走。感到情形非常不好的陳兄,立即提走所有的剩餘款項,算是在天意的幫助下,從野獸嘴裡奪回了一份屬於自己和妹妹的血汗錢。

第二天一早,守在銀行取款機門口的沈長平待銀行的門一開,就迫不及待地打卡取錢。誰知一打卡,卡機上顯示的存款數已是幾塊錢的零頭。

這倒把這個以盜搶為生的傢伙嚇了一跳,還以為自己出錯了,便立即又輸了一遍,打了個1000元的取款數,卡機清楚地提示:你的存款餘額不夠,請退卡。

這下急了的沈長平又輸了個100元的取款數,還是同樣的提示。

昨天此卡還有兩萬多元的現金,今天竟不知從何處飛走,這突然的變故,自然令本是驚弓之鳥的沈長平驚恐萬狀,馬上擔心他們的血腥罪惡十有八九露出了破綻。

太原驚魂讓他們記憶猶新,稍有不慎,就是死路一條。

急忙奔回魔窟的沈長平,將卡內現金一夜消失之事,告訴了沈長銀。

沈長銀一聽,臉色開始發白,一支菸抽完之後,惡狠狠地丟出了一句話:“把那兩個包袱儘快處理掉,這個地方不能再待了。”

兩個鮮活的生命在魔鬼的鐵掌下,轉眼間便在強硫酸的焚燒下,化成屍水霧氣,順著陰暗、骯髒、發著惡臭的下水管道,衝進了化糞池中。

死無葬身之地,是國人咒罵詞彙中最最惡毒的一句。

像這種死法,這種葬法,應該是人生遭遇中最最悲苦的一種吧。

擇業須慎之,聖賢之言。

在當今日趨紛繁複雜的世界中,更應如此。

風險與機遇並存,收益與虧本同路,有其偶然,亦有其必然。

沈氏兄弟帶著他們在合肥城逮下的已毒化成一隻羊狼混合物種的關欣,逃出合肥城之時,心存顧慮的沈氏兄弟,沒忘記威脅她:

“我們走後,所有幹下的事不準跟任何人吐出半個字,每樁事你都參與了,第一個完蛋的是你自己。離開了合肥,你找不見我們是真的,警察也別想找見我們,但我們卻能隨時隨地找著你,到處都有我們哥們兒弟兄,我們是一個龐大的組織。背叛我們,就是背叛我們的組織,結果只能是死路一條,死得比那幾個你親眼所見到的女的還慘。不信,你試試!”

在擔心害怕恐懼諸多情緒的控制支配下,關欣看著那列載著那兩個魔鬼兄弟的列車嘶吼著離開站臺時,頓覺放鬆,一下子癱軟在站臺上:魔鬼們終於離開了,自己真的自由了。

這個因長相姣美、聽話乖巧而從魔掌的指縫中拾得一條性命的關欣,走出車站的第一件事,就是將自己的手機卡抽出來扔掉,那是魔鬼找到自己最快捷的路徑,先給斷了。

再找了一個公用電話,給家裡焦急地喊著她回家的爸媽,哭喊著報了平安,告訴爸媽趕緊將家裡的電話號碼換了,自己遇著壞人了,而這個壞人記著家裡的電話號碼。

她的父母親答應馬上更換家裡的電話號碼,關欣才答應馬上回家。

沒想到的是,經歷過這場劫難之後的關欣,在自己淮南的家中,沒有安靜幾天,又待不住了。燈紅酒綠、紙醉金迷 的三 陪女生活,已讓她如同吸毒一樣上癮而欲罷不能,在確實耐不住寂寞之後,給為她操盡了心的父母留下了一張紙條,逃出家門,尋找她的刺激與快樂去了。

真是令人長嘆。

蘭州“富婆”

5月19日從合肥城逃走的沈氏兄弟,一坐上火車就開始尋找下一個要吞噬的目標。沒有想到火車到蚌埠停站時,上來一皮膚白嫩,唇紅齒白,衣著名貴,長髮飄飄的女子,一下子吸引住了沈氏兄弟狼一樣的目光:此人可是財色俱佳,最合口味。

就做此人。

二人使出渾身的解數,套近乎,討歡心,三下兩下地就成了少婦的熟人朋友。

朋友,這兩個字在人慾橫流年代是不是也已貶值得一塌糊塗。

要命的是那少婦也是個性格開朗之人,旅途孤影,遇到了這兩個談笑風趣,舉止大方的男人,確也解了心中一時的寂寞零落。

我回蘭州。

我們也是去蘭州。

原是同路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本來就習慣享用他人關照的美少婦,也就沒有拒絕自稱為“程偉”、“李小軍”的奉承、討好。

一路的關照,一路的說笑,兩個男人的紳士風度,給美少婦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在火車一聲長鳴,開進蘭州車站時,三個人已經成了互留通信地址、手機號碼的朋友了。

相信兩個人是正經生意人的她,渾然不覺滅頂的濁浪已經翻上頭頂,而她還提著自己的身家性命,正向那滔天的濁浪投身而去。

這個美少婦就是商茜。

5月20日,車到蘭州之後,三人分手,各忙乎各的去了。

從2003年6月在蘭州殺人出逃之後,繞了近半個中國,再回到這黃河岸邊城市,近一年的時間裡,已有十一條人命被他們生生地剝奪,兩人已成了真正的十惡不赦的魔鬼。

他們來到蘭州城目的只有一個:殺人劫財。

一落腳這座熟悉的城市,兄弟倆便放肆地享受人生的快樂,有今天沒明天的幻滅感,讓他們當天晚上便住進萬泉河洗浴城,一人找了一個按摩小姐,晚上就嫖宿在萬泉河洗浴城。

兩名按摩小姐中的一個就是後來在石家莊抓捕現場抓住的杜素容。

另外的一名小姐是她的老鄉李春蓉,因為第二天家中有事,回了四川老家。這位三陪女如果不是家中有事走脫,會是一個什麼命運在等著她,怕只有天知道。

在交往中,沈氏兄弟看中剛從四川老家來蘭才一個月的杜素容,她那不諳世事的老實,可拉為己用,便讓沈長平以談對象為名,將杜素容籠絡住。幾天的時間裡,上歌廳、下館子、買項鍊手機,大凡男女之間談對象吊膀子的招數,沈長平都用上了,沒幾天便將那個農村來的小木瓜,玩耍得滴溜溜地亂轉,感覺那個小白臉像是真的要跟她談對象一般。

談上對象之後的三人,便開始租房,在幾家租賃公司中轉悠之後,他們用一張假身份證交了一個季度的房錢租下了一隻船北街73號523室,作為他們在蘭州殺人劫財的魔窟。

沈長銀將杜素容叫來同住。

杜素容不知道的是,把她叫來,不過是白天可以遮人耳目的一個幌子,晚上可以洩慾的一個工具,劫財殺人時可供利用的一個誘餌和工具。

房子有了,幌子也有了,便是通信工具了。

在看多了警匪片之後的沈氏兄弟,知道該怎麼防範警方順著手機線索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行蹤,便是到一個地方換一個地方的手機號。

三人來到一家通信器材公司,花錢辦理了兩張當地手機卡。為對付事發後當地警方的追查,他們最終留下的辦卡身份證,是這家唯利是圖的公司裡的其他客戶的資料。

沈氏兄弟設下的這個套,的確讓事發後的蘭州警方頗費了一番周折,穿越了半個中國,才查了個清楚。結果對案件的偵破幫助甚微,就因為這兩部手機所留下的個人資料都是假的。

一切安排妥當之後,5月25日的晚上21時34分,他們打電話約在火車上盯上的美少婦商茜一塊出去唱唱歌,開開心。

剛好這天晚上的商茜正和幾個朋友玩得開心著呢,便向後推了推。

28日晚上,沈氏兄弟、杜素容約來了商茜和商茜同來的李春燕,幾個人在蘭州很有名氣的新紅石酒吧喝酒唱歌直到很晚方才散去。

未完待續。。

沈氏兄弟”案(十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