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後,另一方有生活補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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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後,另一方有生活補貼嗎?

有遺屬生活補助費。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但另一方沒有工作,由有退休金的一方供養的。當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之後,就等去另一方失去了穩定的生活來源,那麼按照規定每個月可以由退休一方的原單位(退休前沒有建立統籌制度的)或社保基金每個月支付遺屬生活補助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憮卹金。遺屬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可以領取生活補助費。

但喪葬費丶憮卹金和遺屬補助金的多少,因為目前國家尚無統一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但各地規定不一,且差距較大。

如湖北省、江西省規定的遺屬生活補助費為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補助費;

又比如上海市規定的標準為: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再增加30%。

再比如陝西省規定的標準為: 配偶每月生活補助費為死亡職工本人退休金40%的標準。


葉公來幫忙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之後另一方還有生活補貼嗎?

我不知道題主這裡所說的生活補貼指的是哪方面的,那我就自己所瞭解到的回答一下。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從來沒有工資補貼這個說法。退休人員去世之後,到第二個月就會停止再給其發退休金,所以也就不存在給另一方工資補貼這樣的說法。


那就一定沒有其他錢嗎?當然不是這樣的,退休人員去世之後,相關單位還是會給親人發喪葬費以及撫卹金。這個每個地方的發放資金是不一樣的,主要還是要看當地的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職工去世之後如果其配偶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沒有喪失勞動能力的話是不能從社保機構領取生活補貼的。當然啦,這個時候是可以全額提取死者的社保基金。

這是大貓的一些瞭解,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逝者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人員,另一方如果木有經濟收入,屬於逝者供養人員,可以享有撫卹金和生活補助費等福利待遇。

一.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餘額,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單位如果為實行職業年金制度的單位,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職業年金餘額,包括單位繳費、個人繳費全部餘額,本金+利息,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支付下列費用:

(一)喪葬補助費,國家木有制定統一標準,由省級政府制定發放標準,因而各地發放標準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發給固定數額的;

2.有以當地上年社會月平均工資x一定月數發給的;

3.有以逝者生前月養老金x一定月數發給的。

(二)撫卹金,逝者月退休養老金x一定月數,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規定月數不同,一次性支付。

有的地區有地方政策性規定。

(三)逝者供養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按月支付。

有的地區有地方政策性規定。


四、逝者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補助費、撫卹金、遺屬生活補助費等。


z山海


老王瞭解到這個遺屬生活補助是有的,具體的數額各地不同最高相當於對方養老金的40%左右。不過有些地方在執行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時候忽略企業員工和靈活就業人群,這是不地道的,也是不合法的。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後,另一方有生活補貼的依據是2011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7條規定。具體說就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的,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如果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您因疾病或殘疾而完全喪失能力,您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

老王認為毫無疑問對於遺屬生活補助費,社會保險法中的“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包括企業員工,靈活就業的員工和退休人員。都知道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家屬的福利待遇好,尤其是涉及到這些補貼的,可有些地區喜歡使用排除法。
老王瞭解到由於人力資源和社會福利部的國家統一政策尚未頒佈,根據某些省的文件就亂了。有些省的文件規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家屬才可以領取喪葬費,遺屬生活津貼。其他在職員工由員工所在企業支付遺屬生活補助費,靈活就業員工死亡任何人無需支付任何遺屬生活補助費用。換句話說,某些省政府的規定實際上架空了社會保險法的第17條。

老王瞭解到某些省在遺屬生活補助費上以人社部的統一政策尚未出臺作為客觀理由,但“社會保險法”已經確定了基調,大方向已經確定。令人欣喜的是另一些積極的兄弟省份已經出臺了一個非常合理的政策來適應大勢所趨的遺屬生活補助費。希望某些某些省份可以學習理解社保法好的省來處理,為人民做好工作,防止企業與社保之間的矛盾,為靈活的就業參參保者和企業員工提供遺屬生活補助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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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事業單位,如果對方去沒有工作,等有工作的一方去世後,另一方有沒有生活補助費用呢?那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去世的一方歲數不大,則配偶自始至終都不會有任何補貼的。但是他們的父親超過六十歲,母親超過五十歲,未成年人孩子可以領取一定數額的遺屬補助。補助金額也是隨著經濟增長而有調整的。等其父母終老或孩子長到十八歲,參加工作後就停止補助。如果還在學校讀書,那麼就補助到學校畢業為止。

如果另一方達到了一定年齡,就可以辦理遺屬補助。到六十歲後,按月領取與孩子同等數量的遺屬補助,至到死亡為止。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個我最有發言權。江蘇國有企業有這個政策



厚餘一一天涯


沒有補助費。我父親在無錫工作,家在張家港農村平時我母親靠我父親收入來源生活。我父親在2010年去世,85歲。我母親80歲,到無錫社保所沒有辦到。如果在張家港工作能辦到。為什麼不一樣。


思念155159108


我父親是高級工師退休3年多也就是1989年去世,去世的很早,事業單位,後來事改企,母親是家屬,去年90多歲高齡去世,生前單位給的遺屬生補助費460元,按照高級工程師工資的40%,現在一個高級工程師工資是多少,遺屬補助根本就沒達到這個標準。


用戶9113931805744


正常領退休金的職工去世了,沒有收入來源的真系親屬,指夫妻,未成年子女,父母每月有撫養費,各地會有差別,大概幾百塊錢。


一笑而過7937338


既我所知,以前政策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肯定是有生活補貼,20幾年前本地是補貼70元,幾年前達350左右。各省市不同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大企業就不知了,小企業本地沒聽說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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