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村干、党员带头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这14个恶人受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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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村干、党员带头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这14个恶人受审了

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隆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明贤、余明远等14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扫黑除恶」村干、党员带头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这14个恶人受审了

隆安县法院院长蒋铧毅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该案是隆安县人民法院目前审理涉及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恶案件,也是一起村干、党员带头违法违纪,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该案由隆安县人民法院院长蒋铧毅担任审判长,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闯出庭支持公诉。隆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辖区内各单位、街道、社区群众代表1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南宁市电视台、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等市县媒体对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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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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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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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公诉机关指控:

在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余明远和余明贤分别以被害人运输车辆压坏本队生产路为由,通过拦截受害人和运输车辆等方式,组织被告人余明结、余全洪、余名远等人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因水源争议问题,为报复他人,被告人余明贤

纠集人员破坏道路,致使唤他人运输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经济损失;被告人余明结、余明远采取用大石头堵路等方式强迫被害人交易;被告人余明贤因土地权属和补偿款的问题,组织他人扰乱单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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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余明远、余明贤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组织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罪,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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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也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审理的14名被告人,其中12人委托有辩护人,为保障另外两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行使辩护权,隆安县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人数多达17人。这也是该院迄今为止审理案件中辩护团队人数最多的一次庭审。因本次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

|来 源: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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