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車遇車禍,病重老人摔骨折

“老人身體本來就不好,這車禍又把鼻子撞扁了,眼睛凹陷進去了,在老家還沒人護理。”10月31日,家住寧鄉市黃材鎮的潘教軍再次來到寧鄉市人民醫院“討說法”。

救護車出車禍,患者骨折

9月10日,潘家立因身體不適在老家診所輸液,晚上6點左右出現過敏反應,情況危急,診所醫生緊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請求轉院治療。

“當時診所給老人打錯藥了,我們去接診時沒有其他家屬陪同,只有快80歲的老伴。”120急救中心駕駛員湯敏說,當晚8點多,他發現病人因輸錯藥物出現過敏反應正躺在診所門口,便和同車的醫務人員把患者抬上了車。

據湯敏回憶,當時駕車導航返程時,途經狹窄小路,迎面駛來一輛大貨車。為避讓大車,湯敏不慎將車撞向一處石頭,造成潘家立鼻樑骨折、眼角多處受傷,其老伴腰部扭傷,隨車醫務人員也有不同程度輕傷。

潘家立受傷後,寧鄉市120救護車第一時間將他送往就近的黃材鎮衛生院進行治療,之後於9月11日-17日在寧鄉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包括在寧鄉市人民醫院的花銷及外院治療費用,都是我付的,當時醫院承諾會補償,可現在一分錢都沒出。”潘應說,令他寒心的是,在他爺爺住院期間,曾多次聯繫肇事司機、醫務科領導等,然而直至爺爺出院,都沒見到相關醫務人員身影。

“按照保險公司給予的賠償,只願意承擔80%,7500元的醫療保險費用。”潘家父子表示,至今已花費一萬左右的治療費用,受傷後兩個老人還需要陪護照顧,醫院態度讓他們難以接受。

10月31日上午,記者找到寧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負責人陽賢亮,他表示對於老人傷情外傷負責治癒,而因內傷等慢性病導致花銷不能買單,並堅持只願由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費用。

“如果患者家屬難以接受,建議他們做司法鑑定,由權威機構出具傷情報告,外傷部分該由我們出多少費用,就出多少。”陽賢亮稱。

■記者 張洋銀

律師說法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李春光認為,在這起多因一果事件中,鄉下診所因操作失誤,聯繫120急救中心救護車轉診時發生車禍事件中應負有一定責任,而寧鄉市人民醫院需承擔主要責任。

“寧鄉市人民醫院有義務進行轉診治療,而救護車駕駛系職務行為,途中遭遇車禍,造成患者損害應由醫院承擔。”李春光認為,在這起事故中,由寧鄉市人民醫院投保的保險公司只能分擔部分風險,即80%的相關醫療費用,而醫院需承擔100%的責任,對於所有因車禍造成的外傷,及因車禍外傷直接導致或引發的其他損害,老人受傷後相應的康復治療及陪護管理費用,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