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醉駕後毆打民警咬傷民警手指 兩男子被追刑責

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晗)人常說酒後容易失態,更容易鬧事。這不,下面咱們要說的這兩名男子,喝醉了開車上路,還妨礙交警執法,甚至做出了讓自己後悔無比的事情。

醉酒男子:“那咱們明天就看,看誰囂張。給你好好說還不行了是吧?”

這段畫面是今年6月11號西安交警蓮湖大隊民警的執法記錄儀上的畫面,畫面上的這名男子醉酒駕車被查獲後,一直不停說著醉話,當交警開車送他到辦案中心的路上時,他忽然對交警動了粗。

公訴人:“途徑玉祥門時,申某伸手干擾交警姜軍開車,輔警寅浩文對其制止,申某將寅浩文撲壓在身下,撕扯、按壓寅浩文的頭部和胸部。”

交警:“幹嘛呢你幹嘛呢你,你還敢打警察是不?”

隨後,兩名交警將男子申某制服並交給派出所處理。而除了男子申某外,另一名男子楊某的行為也是讓人無法理解。8月25號凌晨1點多,楊某喝完酒後,醉醺醺的駕駛著一輛麵包車從西二環通過,當時他的麵包車上還坐著一名女性,當交警試圖將他帶回進行血檢時,楊某竟然鑽到了路邊的一輛灑水車底下。

而接下來,楊某更加過分,要求交警幫他鬆手銬,見交警不肯,直接將交警的手指咬傷。

交警:“啊,讓開。”

楊某:“你鬆不鬆?”

交警:“你配合配合,我指頭可能斷了,我指頭可能被他咬斷了。”

公訴人:“將輔警袁晨左手第三指咬傷,致使袁晨的左手第三指遠端骨折、指甲部分脫落、皮膚裂傷。”

經過檢測,申某楊某二人均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在庭審的過程中,申某和楊某二人都無比後悔自己的行為。法院也做出了一審宣判。

審判長:“申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申某犯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七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楊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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