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證件辦好2年不領,民警:影響下次辦理

長江日報融媒體7月13日訊7月12日下午,礄口區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永成(化名)從民警手中取回了已經辦好兩年的護照與港澳通行證。

2016年6月7日,永成辦理了上述證件,可是在2年時間內,她遲遲沒有領取。

2016年6月前後,由於有前往香港的打算,永成一次性申請辦理了護照與港澳通行證。隨後,因工作地點遷往咸寧,工作又比較忙,她遲遲沒有領取證件。2018年7月下旬,永成因為工作原因將前往香港,港澳通行證的辦理又被提上日程。

“曾經辦理的港澳通行證還在不在?”由於身在咸寧,永成只能用電話諮詢。“如果找不到,我就只能再辦理證件。”永成撥通回執單上武漢市出入境管理局的電話,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聯繫上礄口區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7月12日上午,民警通過永成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經過查找,兩本證件完好地存放在礄口區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太感謝了,沒想到2年未領取的證件都能保管完好。”永成說。

礄口區公安分局人口大隊副大隊長陳海燕表示,類似申請了入境證件後長期沒來領取的情況仍有不少,目前礄口分局出入境接待室有480餘件出入境證件長期沒有被申請人領取。

陳海燕分析,未領取的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隨著申請出入境證件的手續簡化後,部分市民出於好奇心前來辦理證件,辦完後又不急於領取;二是申請人計劃改變,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短期內不需要出國、出境,便不來領取證件;三是經常出差的人員、老年人,容易遺忘應當按時領取證件;四是警方開具的《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丟失,怕麻煩不領取。

“很多人在辦完護照等出入境證件後因為出行計劃取消等各種客觀原因沒有來領取證件,認為既然用不著了就沒必要單獨跑一趟。這種行為會記錄在出入境辦證系統中,申請人下一次辦理證件時,會因上一次流程未結束而導致無法辦理,依然需要申請人到提交申請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領證,結束上一流程,之後才能夠重新申請。”

陳海燕介紹,回執單上明確註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對證件保管期限為6個月。警方提示:申領出入境證件後,請儘量按照《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上標註的預約取證日期前來領證,同時仔細閱讀該回執單上的注意事項,以免帶來不便。(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王輝 實習生周子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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