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摩托車半年內三次酒駕被查獲 民警:多遠我就把你認出來了!

封面新聞記者 李昕鋒 丁偉

7月13日,四川省樂山市井研交警查獲了一名酒駕“釘子戶”,半年時間裡他三次酒後駕駛摩托車被查獲。

當日中午1點30分許,井研縣交警大隊特勤中隊民警正在該縣霽虹橋附近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這時,一男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川L669XX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駛了過來,經過民警身邊時,民警聞到其身上有明顯的酒味,立即上前將其攔下。

男子骑摩托车半年内三次酒驾被查获 民警:多远我就把你认出来了!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男子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

讓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該男子對民警來說已是一張老面孔,這竟是他半年來第三次因為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而且都是在霽虹橋這個位置,“多遠我就把你認出來了!”

原來,該男子名叫衛某某,今年44歲,井研縣門坎鄉人。2018年1月19日,衛某某第一次因酒駕被民警查獲,受到罰款19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2018年4月11日,衛某某第二次因酒駕、駕駛證暫扣期間駕車又被民警查獲,受到罰款19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這次,衛某某將因半年內連續三次酒駕,將面臨罰款29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嚴厲處罰。

民警提醒機動車駕駛員,酒駕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一直以來,交警部門不斷加大對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密集開展查處行動,一經查獲,嚴格依法予以處罰。望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摒棄交通陋習,切實做到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不做喝酒人開的車,不勸開車的人喝酒,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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