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了!這些路段新增或調整的交通監控設備即將啓用

關於啟用部分路口路段交通監控設備的公告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轄區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和第三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於2018年9月10日零時起,將正式啟用蘆溪縣醫院十字路口等路段交通監控設備,現予公告如下:

一、啟用反向人臉抓拍系統:蘆溪縣醫院十字路口、金鷹小區十字路口、金鷹南路與站前路交叉路口、田心閣十字路口、蘆小十字路口、沙灣十字路口、金頂大道十字路口、盧德銘大道與320國道交叉路口(原古城十字路口)。

主要抓拍交通違法行為:不繫安全帶、接打電話、不按道行駛、貨車闖禁行區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啟用開車不禮讓行人抓拍系統:蘆溪縣人民西路蘆溪二中門口、日江路蘆溪中學門口、金鷹南路蘆溪二小門口。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三、啟用交通卡口監控設備:蘆溪縣行政路、更田路口、盧德銘大道、豐源淳和卡口設備。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不繫安全帶、接打電話、貨車闖禁行區等。

四、啟用違停球機抓拍系統:蘆溪縣蘆溪鎮濂溪路、日江路老公路局、日江路凱璟大酒店、府前路與金頂大道交叉路口、蔗棚下農貿市場路段(2個)。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機動車違法停車。

五、啟用紅綠燈電警及反向人臉抓拍系統:蘆溪縣站前路十字路口(站前路與日江路交叉路口)、站前南路十字路口(站前南路與320國道交叉路口)。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不按道行駛、壓線、闖紅燈、逆行、不繫安全帶、接打電話、貨車闖禁行區等。

以上設備,從公示之日起至9月10日前為設備調試期,在此期間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只教育不處罰;調試期後,蘆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依法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特此公告

蘆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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