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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知識1000問,每天知道多一點

第9問:銷售電子圖書是否可以同時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徵即退和電子出版物增值稅即徵即退的優惠?

答:不可以。一般來講,稅收優惠政策不可疊加享受,如果企業既適用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又符合電子出版物優惠政策,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可重複享受。

1.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 號):

一、電子出版物有可能執行增值稅100%先徵後退的出版物及電子出版物先徵後退50%增值稅政策;

五、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通知申請增值稅先徵後退政策。”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 :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

因此,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不可疊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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